有三兩個住戶路過,說說笑笑的由遠及近往這邊來,耿弋把人鬆開,單手護住明珠的後腦勺把人壓在懷裏,等對方走開,這才低頭去看明珠,她已經不哭了,隻是垂著眼看他的左手。
他的左手手腕上還戴著她送的那根紅繩。
以前他這隻手都是戴腕表的,此刻隻有一根紅繩。
兩人安靜地抱了會,明珠才開口問他:“你吃飯了嗎?”
“沒。”耿弋伸手把她臉上的淚痕擦幹淨。
“我們先回去吃飯。”她伸手去拉他,還沒轉身就被男人打橫抱在懷裏,耿弋抱著她走了幾步,蹲下來把地上那隻拖鞋撿起來,他把人放在腿上,給她拍了拍腳底,給她穿上拖鞋。
“下次別跑那麼快。”
“好。”明珠輕輕露出笑,又攥著他胸口的衣服問他:“你以後不走了嗎?”
耿弋把人抱起來往樓上走,感應燈滅了,他低頭重重吻了吻她的唇,聲音帶著承諾似的鄭重。
“嗯,不走了。”
明寶是跟在張序衛身後出來的,下樓梯前還把門給鎖了,到了樓下看見明珠抱著個男人大哭的時候,他才憑借男人的身形認出那是耿弋。
他臉上帶了點笑,拿了鑰匙又重新回去把門開了,一邊喂兔子一邊跟兔子說:“姐姐以後不會難過了。”
明寶作業做一半,門口傳來開門的動靜,他走出房間,耿弋已經換了鞋進來,目光一掃就看見了他。
明寶以前很怕他,搬過來跟明珠相依為命這幾年,獨立意識很強,也懂事禮貌了很多,主動開口喊了聲:“耿叔叔好。”
趙大樂管耿弋叫大哥,明寶管耿弋喊叔叔,兩人之前還為這事爭執過,趙大樂說,明寶你要是管我大哥喊叔叔,那你是不是也得叫我一聲叔叔。
明寶還為此生了悶氣,兩人拌嘴好幾天才重歸於好。
耿弋走進客廳,隔著距離衝他道:“長高了很多。”
明珠換完鞋說:“長了三十五厘米,現在一米四五了。”
耿弋點點頭,視線落在陽台的方向,已經看見了毛茸茸的兔子,裏麵還有一對非常可愛的兔寶寶。
“明寶,你去做作業,等飯好了我叫你。”明珠去洗了手,回來開始做飯,耿弋在陽台附近看了一圈,去洗手間洗了手之後,到廚房看著她忙。
明珠這幾年廚藝大有長進,比以前做的菜美觀很多,還學會了膳食搭配,專門看書學的,想給明寶補補身體讓他長胖一點的,但明寶一直沒有胖起來。
她做了四個菜,耿弋就在邊上看著她忙,偶爾伸手幫她把垂下來的頭發掖到耳邊。
明珠就會笑著扭頭看他,那雙眼亮得跟星星一樣,耿弋垂眸看了會,就低頭去吻她。薄薄的唇含住她的,舌尖抵進去,勾住她的,用力吮咬。
明寶走出來看到這一幕,又趕緊轉身回到房間,等明珠喊他吃飯,這才低著頭不好意思地出來。
飯桌上很安靜,明寶幾乎沒有抬頭看過兩個人,隻低頭悶不吭聲吃東西,他早熟得很,很清楚地意識到自己不能當電燈泡了,草草吃完就去洗漱了。
耿弋吃得很慢,也吃得很多,明珠做的菜他全吃完了,飯後,他去洗碗,明珠在邊上擦洗流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