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人生目標或工作目標定得太高太大,在奮鬥的過程中就需要做出調整。可以像智者說的那樣,先把大壺裏的水倒出去一些,也就是把奮鬥目標變得實在些,讓它具有實現的可能性;也可以事先做好準備,如同準備足夠的柴禾,即準備好實現目標所需要的條件,包括客觀條件,也包括主觀條件。通常情況下,這兩方麵的工作是相互關聯的,目標的高低與準備的多少是成正比的。如果目標比較高,或者比較大,需要準備的條件就會多一些,準備的時間也會長一些。不過,準備時受到時間的限製,準備時間的上限要小於生命的極限。向著目標努力或奮鬥,包括了準備,也包括行動,很多情況下是邊準備邊行動的。準備占用的時間多了,行動的時間就相應地少了。如果行動需要很長的時間,就必須壓縮準備的時間。如果用太多的時間去進行準備,肯定會影響到行動的時間。等你準備好了,生命已經快走到了盡頭,就好像太陽快要落山了。
在胸懷人類和民族等遠大理想的同時,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生理想,不要太低太近,也不能太高太遠。說起來容易,但做起來很難。難就難在我們不知道什麼樣的理想是合適自己的,即不知道自己應該確立什麼樣的人生目標或工作目標。“世界上沒有兩片相同的樹葉,也不會有兩個完全相同的人。”每個人都應該確立自己的人生目標。在奮鬥過程中,人生的目標會表現為目標係列。有時候,大目標也就是遠期的目標,要通過實現一係列的近期目標,才可能實現。大目標下麵有許多目標層次,較低層次的目標是通向較高層次目標的階梯。按理說,由於人生的目標不同,或目標係列存在著差異,每個人應該走自己的人生之路。遺憾的是,很少有人能夠走自己的路,很多人走的都是別人的路。不是走別人走過的路,就是走別人想走的路。當我們走在別人走過的路上時,或者走在別人想走的路上時,走的結局就不完全是自己的事情了。例如,父母沒能實現他們自己的人生理想,就希望孩子能夠實現他們的理想,有時那並非就是適合於孩子人生的理想;有時我們看到了成功的別人,於是就想成為他那樣的人,於是就走上了他曾經走過的路,實際上也未必是適合自己的路。
人生中有一個重要的時期,通常在20歲到30歲之間,是需要認真把握的。所以重要,主要因為在這個時期,可以對以往所樹立的人生目標或理想進行適時地反思。這時的人雖然很年輕,但卻具備了獨立思考的能力,也具備了自我認識的能力。在思考或認識的正確性方麵,也許不如30歲以後,但卻擁有為實現理想進行重新準備的時間,也可能把握住為理想而奮鬥的行動時間。在此之前,除了少數人之外,很多人缺少獨立思維的條件,往往也不具備這樣的能力。在此之後,對理想的反思可能更精準,但越是往後時間就越緊迫,機遇對成功的作用也越來越大,發揮主觀能動性的時間和空間都會越來越小。20歲到30歲之間,經曆過職業前在學校裏的職業準備,又有了一定職業實踐經驗的積累,基本上可以做到對人生理想的重新定位或部分修正,即使同樣難以做到100%地“走自己的路”,至少會使人生的目標更加符合自己的情況,從而增加成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