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提出構建和諧社會,街道提出建和諧社區,還有和諧企業、和諧團隊,如春風撲麵,令人振奮。在企業裏,究竟怎樣構建和諧?有的企業,大多強調以人為本,透著高尚,也透著關懷。說話一定要和風細雨,臉上必須帶著微笑。如果有誰立目橫眉,似乎有破壞和諧之嫌。一旦有員工不滿意了,那罪過你是擔當不起的,弄不好會落得裏外不是人。什麼政策呀、管理呀,什麼規矩呀、法治呀,強調得少了,執行起來更難。於是,遇有鬧事的先想怎麼去哄,讓鬧事的人滿意,把鬧的事抹平。合不合乎規矩,是否違非反政策,有沒有後遺症,先別去管它。隻要沒人鬧事,似乎就證明了領導有本事;隻要把鬧事的搞定,似乎就維護了穩定。管人就是哄人,擺平就是水平。
這樣構建起的和諧,能長久嗎?
無論是社會的管理,還是企業的管理,對人的關懷是不能少的。凡事考慮到被管理者的需要和感情,不僅是現代管理學反複強調的,也體現著人類的進步和文明。同樣,科學的管理必須有規矩,對違反規矩的要加以懲罰。懲前是為了毖後,治病是為了救人。在企業裏,如果沒了規矩,沒有對規矩的遵循,對違反規矩的也不加懲處,就等於從根本上放棄了管理,即使能維持眼下的和諧,也無法確保長治久安。用不了多長時間,必將出現混亂或無序,付出的代價會更加慘重。
法規是人類文明的成果,標誌著社會的進步。如果你走上街頭問問所遇到的人,知道憲法賦予他的權利嗎?知道違反交通規則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嗎?我敢向你保證:不會有多少人能夠說清楚。如果就各種專項法規進行調查,結果可能比這更糟。道理很簡單,有些人並不把法律當回事兒,缺乏自覺守法的意識。一不留神違反了法律,有些人首先想到的是花錢或托人把事情抹平。
說到企業的規章製度,守規矩的未必知道規矩,實質上遵守的是本來的習慣,不過與規矩不謀而合而已。走進所有企業的辦公室,都會看到製度手冊和各種守則,遺憾的有很多是表麵文章。說在嘴上、寫在紙上、貼在牆上,就是沒放在員工的心上,更談不上落實在行動上。那麼,這些企業是怎麼運行的呢?主要依靠的還是習慣,而不是規章製度的力量。比如,不偷竊、不偷懶、不幹壞事,不是因為知道企業裏有製度,而是因為從小奶奶就這樣講,耳濡目染地印在了心裏,工作中也就不自覺地遵循著。有些人違規犯了錯誤,確實有明知故犯的主兒,但大多數並非以身試法,而是根本不知道製度為何物。
要構建和諧社會嗎?隻講關心人是不夠的,還必須堅持依法治國。要構建和諧企業嗎?除了強調愛心、誠心,還必須強調守法守規。企業實行勞動合同製,本來是在向文明看齊,不僅保護勞動者的權益,也能使企業像個企業的樣兒。可結果怎麼樣呢?企業與員工的勞動合同到期了,企業需要的自然會續簽,不需要的就應該解除合同。但有的員工不一定接受,他們想和企業同生共死,愛企業愛到了這樣的份兒上:“死也要躺在企業的身上!”有的企業要解除合同,有些員工就會聚眾鬧事。由於曆史和現實的原因,有些人的要求是可以理解的,因此需要給與滿足。如果有人無理取鬧,是不是為了息事寧人而放棄規範呢?聚眾鬧事肯定是違法的,但誰來執行這一條法律?企業不能自己執法,因為企業沒這個權力。剩下來隻有一條路,那就是由企業做出讓步,需要不需要都得續簽合同,結果又回到了計劃經濟時期那種“大鍋飯”、“鐵飯碗”的局麵。在改革的會議上和文件裏,許多人大談建立現代企業製度,信誓旦旦地說要為企業的改革保駕護航。這使人想起“葉公好龍”的典故,有時讓人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