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識人用人(2 / 2)

當然,“金無足赤,人無完人”,求全責備,乃用人之大忌。“用人不宜刻,刻則失效者去”。如果用人的要求太苛刻,想效力的人就會離去。因此,韓愈說:“取其一,不擇其二;即其新,不究其舊。”(《原毀》)用人取的是他的那點長處,不要求他再有別的長處;看重的是他的現在,不去追究他的過去。“不責人以過細,則能吏之誌得以盡其效”(王安石《興賢》),對細小的過失不加指責,有才幹的官吏就會按照他的意願辦事,取得最大的成效。“古來存老馬,不必取長途”(杜甫《江漢》),講的是古往今來蓄養老馬的目的,並不是為了讓它長途奔跑,而是因為老馬識途,所以隻取其智而非取其力。“責人以其所不能,是使馬代耕也;強己之所不能,是以行舟於陸也”(何坦《西疇老人常言》),即用人不用其短,也不勉強自己去做不能勝任的事。“蓋君子於細事,未必可觀,而德才足以重任。小人雖氣量淺狹,而未必無一長可取”(《四書集注?論語?衛靈公》)。

對小人都可以用其所長,對於那些不屬於小人的人,不是更可以發揮他的優勢嗎?眼下,四處都在說人才匱乏,實際上說的都是廢話。人才匱乏曆來如此,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反複地強調有什麼意義呢?宋朝的辛棄疾早就說過:“人才之難,自古而然;匪難其人,抑難其天!”意思是說:人才難得,自古如此;不過所難的不在於人才本身,而難在君王如何能正確地使用人才。不論是企業還是政府部門,之所以感到人才匱乏,一方麵是因為人力資源市場上真正符合要求的人才數量較少;另一方麵則因為人才的浪費,尤其是在使用過程中的浪費巨大。用人單位的任職標準往往脫離實際,定得太高而且麵麵俱到,選用員工就像評選“英模”,“陽春白雪,和者蓋寡”。同時,不善於挖掘各類人員的潛力,尤其不善於用其所長,更做不到“即使是小人,也可以用其所長”,因此才覺得人才儲備捉襟見肘。

對於許多組織來說,低效率、低效益主要是因為用人不當所致,有太多的人做不到“人盡其才”,導致人力資源驚人地浪費。用人觀念的落後、用人體製的多弊,責任主要在於領導。“枉士無正友,曲上無直下”(《素書?安禮章》),不僅說出“人以群分”和“上梁不正下梁歪”的道理,也揭示出領導人在用人方麵應負的責任。有些企業領導人總是埋怨招不到合適的人才,對人才培養的周期太長則顯得很無奈,經常把板子打在人力資源部門的身上。“責上責下而中恕己,豈可任職分?”(《二程?河南程氏遺書》)假如能在用人方麵動點兒“真格兒的”,改變不合理的觀念、製度和做法,“論人不論官。官大者,亦可小就;官小者,亦可大用”(史可法《論人才疏》),“寬收嚴試,曆久超遷”(陸世儀《思辨錄輯要?治平類》),打破單位裏的“官本位”習慣,讓員工動起來,讓官也動起來,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向著“唯才是舉、各展其長”的方向努力,即使做不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至少會減少人力資源的浪費,人才匱乏的狀況也會因此而得到很大程度上的緩解。問題是,有誰會去認真地試一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