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期間看鳳凰衛視的節目,討論的是“範跑跑”的話題。“範跑跑”在場,“範跑跑”的粉絲們也在場,與郭鬆民代表的“反跑跑”們輪番激辯,彼此真的動了氣,非常好玩兒。“範跑跑”們強調“本能”,側重講人性裏的自然性;“反跑跑”們強調道德,主要強調師德,認為老師和船長屬於同類。很顯然,強調“本能”容易讓人同情,強化著“大難臨頭各自飛”的合理性;強調“師德”有說教的嫌疑,讓人覺得“站著說話不知道腰疼”。
我不讚同“範跑跑”們的“高論”,因為他們過分地強調人的自然性,用人的共性來模糊辯題。人的自然性,實際上是動物性,也就是“趨利避害”的本性,這是所有人都具有的本性,也是所有動物都具有的本性。以此作為人類行為的動因,就無法把人和動物區別開來。在“趨利避害”方麵,人和動物沒什麼不同。人之所以不同於動物,在於人具有社會屬性,本質上是“社會關係的總和”,知道什麼樣的“利”是不能趨近的,也知道什麼樣的“害”是不能避開的。災難來臨的時候,選擇跑開是可以理解的,但卻未必是值得肯定的。作為教師,應該首先幫助學生逃離險境,而不是自己先跑到安全地帶,這確實是師德對教師的要求。“範跑跑”在地震時不僅先跑了,事後還說了一套先跑合理的“理論”,因此就更顯得更加缺德。
海難時,船長要最後離船,要先讓乘客和船員們逃生;地震時,幹部們也不能先跑,首先要組織老百姓逃生;軍人和警察要去先救別人,而不能帶著別人先救自己的親人。諸如此類,都是約定俗成的規範,即使沒有成為法律條文,人們也應該自覺地遵守。如果不這樣做,也可能得到一些人的理解,即使不理解也未必被治個死罪,但遭受譴責是免不了的。從這個意義上看,反對“範跑跑”先跑的觀點並非不通人情,而是符合“師德”要求的。我所不解的是郭鬆民等在討論“範跑跑”事件時的態度,給人以“得理不饒人”的感覺。尤其是那個郭鬆民先生,也就是寫《“範跑跑”是一麵鏡子》那篇文章的作者,為什麼在討論時那樣的“暴怒”呢?既然是參與討論,就應該尊重參與討論的每一個人,包括尊重“範跑跑”本人,聽聽人家是怎麼說的,然後再有理有據地闡述自己的觀點,這樣才是應有的態度。像郭先生那樣不容許別人說話,急頭白臉、怒目橫眉,甚至像潑婦一樣地罵街,是不是有失學者風度了?還有那個坐在“範跑跑”陣營中的胖子,嘴唇兒發抖地還以顏色,簡直讓人哭笑不得。相比之下,“範跑跑”本人倒是冷靜的,他那位同事也很有風度,表現出對對手起碼的尊重,即使發言不斷被郭先生的怒吼和謾罵所打斷,也沒有像郭先生那樣暴跳如雷。
我看過郭鬆民先生在中青報發表的文章,盡管有些觀點可能失之片麵,總的說來還是不錯的。看過這場電視“討論”,使我對郭先生看問題的客觀性產生許多懷疑。作為理論工作者,與詩人、演員等有很大的不同。不管是專職的還是兼職的,首先要保持態度的客觀和冷靜,尤其要分析評論的對象。假如評論的是人和事,能由當事人出麵說一說情況,實在是十分難得的事情。即使對方反唇相譏,也大可不必一觸即跳。當我們堅持自己的觀點時,關鍵在於訴諸理性,說清道理或反駁對方,應該絕對避免情緒失控。假如在辯論時表現得專橫霸道,不容許人家說話,甚至破口大罵,就會使人懷疑你持有的觀點所具有的底氣。俗話說,“有理不在聲高”。討論時在氣勢上壓倒別人,應該靠說理所產生的氣勢,而不是靠情緒上所表現出的氣勢。即使為了維護自己的觀點,有意地不想辨明是非,也用不著那樣暴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