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章 良好溝通是人際關係的潤滑劑(2)(2 / 3)

中國人擅長明哲保身,就是由“先說先死”的痛苦經曆造成的。中國人說話一向含含糊糊,讓對方不明白其真實意思,就算隨便一句打招呼:“要到哪裏去?”得到的多半是“隨便走走”之類的回答。隻有碰到熟悉的朋友,才會說“我要去……”。

中國人十分習慣於“不明言”,即“不說得清楚明白”,卻喜歡“點到為止”,以免傷感情。不明言的態度,比較不容易先說先死:因為一部分是我們說的,一部分是別人自己猜的,大家都有麵子。同時也不容易被別人抓住把柄。

但是,現代中國人受到西方文化的衝擊,在領悟“先說先死”之前,便勇敢地“有話直說”,弄得自己灰頭土臉,依然不知道毛病出在哪裏,也從不檢討自己,反而怨天尤人。或者已經惹禍上身卻不能自知,反而沾沾自喜,以為得計。

很多人“有意見也不一定說”,往往鼓勵別人先說,然後見機行事。他若不同意別人的話,就大肆抨擊,抓住別人說話的漏洞,添油加醋來進行陷害,使別人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他同意,也可能讚揚備至,把別人的話改頭換麵,當作自己的真知灼見。這種讓別人站在明亮處,自己躲在黑暗處的作風,使得別人不敢開口講話,造成很多溝通的障礙。

不知道“先說先死”的人,常常死得不明不白。隻知道“先說先死”的人,會落得難以溝通的評價,對自己的前途非常不利。

老子說“不敢為天下先”,孔子也大罵“始作俑者,其無後乎”,難道真的一點道理也沒有?假如大家都不怕死,爭先恐後地力求先說,偏偏又說得不倫不類,似是而非,究竟是好還是壞?

先說當然也可能不死,因為中國人的道理一向是相對的,“先說先死”固然是事實,“有話直說”也可能得到許多好處。既然二者各有利弊,強調“先說先死”,就是站在“先說先死”的立場來有話直說,才是中國人真正的功夫。“先說先死”是“根本”,“有話直說”不過是“作用”。有些人本末倒置,強調“有話直說”,等到自己吃虧上當了,再來怨天尤人,又有何用?

有話直說而不致害死自己的人,才是真正有本事的人。他們以“先說先死”的基本精神作為直說而不死的最佳保障。

避免“不說也死”

“先說先死”固然是事實,“不說也死”亦是不可否認的真理。隻是“不說也死”是說給懂得“先說先死”的人聽的,唯有深諳“先說先死”的道理,才有資格講求“不說也死”。僅僅保持“我有話要說”的心態,根本沒有必要深究“不說也死”的意義。

長久以來,“先說先死”把中國人害得很慘,浪費了很多寶貴的時間,也造成不善溝通的缺陷。所以明白“先說先死”的道理之後,還要反過來告訴自己:不說也死。

小麗是老板的秘書,一向勤勤懇懇、規規矩矩,從不出大錯。星期四她得到通知,說星期五公司有個舞會,小麗很想參加。雖然按照公司的規定,星期五可以不穿正裝,但是身為老板的秘書,小麗每天都要穿職業套裝,她不敢穿得太隨便。可是既然有舞會,總不能穿正裝參加吧!因此,小麗破例換上連衣裙,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她在老板辦公室進進出出,老板看著很不舒服,但沒說什麼。下午,老板通知她:“3點鍾有個緊急會議,你準備一下,負責會議記錄。唉,你怎麼穿成這個樣子,趕快換掉。”小麗這才說:“公司有舞會,何況今天是星期五,公司規定……”老板火了:“到底是舞會重要還是工作重要?”

小麗認為自己並沒有違反公司的規定,回答得理直氣壯。殊不知小麗如果回答得沒有道理,老板還可以批評她。她回答得有道理,老板更是下不了台,於是惱羞成怒,逼迫小麗換掉連衣裙,否則“炒魷魚”。結果小麗強忍淚水,趕快打車回家,換衣服。

如果小麗一開始就向老板暗示今天是星期五,可以穿便裝,也許老板就會不以為意了。

不要以為多說多錯,不說不錯。有話不說往往會使你陷入被動的局麵,舉幾個例子:

第一,如果你的上司交給你一項很複雜的任務,你完成不了,又一直不敢開口,最後任務完不成,那所有的過錯都是你的。如果你早說了,你的上司就會想其他的辦法解決:要麼找其他的人做,要麼他自己做,實在不行就從外麵聘請專家。在一開始,凡事都有轉圜的餘地,而你明明完不成任務,還一聲不響、硬著頭皮繼續做,往往貽誤了時機。

第二,你很少說話,別人就很難了解你,不知你整天想什麼,所以有晉升的機會也輪不到你,因為你的上司根本不了解你,又怎麼敢提升你?孔子欣賞木訥的人,卻也主張言詞必須通達。少說話很好,但是少說話絕對不是不說話。

第三,如果你本來是個有說有笑的人,結果哪天了解到“先說先死”的法則,突然變得沉默寡言,別人會覺得有些蹊蹺。平日少說話,忽然話多起來,或者一向多話,現在居然不說了,都會令人起疑。這種比較明顯的變化,多半被認為是心理不平衡的反應。

第四,如果你和老板一起去拜訪客戶,老板不小心說錯了話,你卻不提醒,老板很可能把過錯都推到你的身上,指責你隔岸觀火,居心不良。其實老板選你一起去拜訪客戶,必然是經過考慮的,認為你會對他有幫助。但是你卻漠不關心,難怪老板會火冒三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