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望之語(1 / 3)

我和死去的少年,有著同樣的血脈。我較少年年少,少年死時我才十三歲,當時懂不得少年的心事,隻是多有念懷罷了。

十三四歲的年紀,人常常做夢。當你有一天心血來潮,覺得一定要實現這個夢,我想那便是理想了,塔就那樣屹立在你的心中。

在我們看過的文章裏,或者長者給予的教育中,常常聽到這樣的話,“人一旦樹立一個理想,就應該努力實現它,你若要實現它,便要學會堅持,付出所有的努力,你隻要堅持,就一定會實現它。”

你大概是個聽話的孩子,於是恪守著這樣的信念,將理想揣在懷裏,會突然覺得自己與以往大有不同了。有方向、有動力、整個生命看起來那麼飽滿。

那時候的陽光總是明媚的,雨總是淋漓動人的。你也猜到有一天你會麵臨命運的考驗,以證明你的執著。你信心滿滿,那麼天真的認為自己可以付出,大不了付出一切,然後戰勝一切。從來沒想過自己會犯錯,也沒有考慮過“得不償失”。

直到有一天,你會發現一些你根本放不下的事。

可是你總會有一天要經曆這樣一個坎,縈生出許多言不盡、寫不明的往事。

說起來也不怕你會覺得可笑,在我八九歲的年紀,因為一種英雄情結,曾經一度堅信到我十二三歲的時候會有一位神仙出現在我的麵前,然後給我想要的力量,飛天遁地無所不能。想想還真是激動。

然後隨著我慢慢過了那個年紀,我開始懷疑會不會有神仙這種事了。終於到了十二歲,終而又過了十二歲,你也猜得到,根本不會有誰來賜予我好神奇的力量。寫到這裏,還真是讓各位見笑了。

我便放棄了神仙,你也可以說是“神仙”放棄了我。但是更明確的是,我的童年隨著那個幻想的破滅也結束了。然後我倔強的努力使自己不覺得自己是可笑的。

我像迷路的羊,咩咩的找不到方向,兀自失落在幻想的世界裏,偶爾開心的生活也不過是自娛自樂的調情而已。

在十三歲的這一年,那個神仙的傳說告別而去,可卻等來了一個人,一個遠親,一個很遠很遠的親戚。

遠到在這座小縣城裏隨便抓一個與我同姓的人,都有可能比他於我更有近血之親。他與我的親緣關係固然很遠,但卻是影響我極深的人,他讓我告別童年,帶著一個理想步入了少年時代。

唔。少年時代呢!

他的年紀比我大個約莫十歲,山西人,我們同姓王,單論輩分的話他倒是我的叔輩了。而這位王遠叔與我的親緣關係,說起來都要追溯到明朝初年了。當年山西大槐樹下移民之時,我的祖先與他的祖先在當時是同胞兄弟。我的祖先是弟弟,要被遷移到當時的北荒地帶,大概在現在的北京以北保定一帶。兄弟情深之間如何忍得相別離,天南地北,兄弟之間恐怕再無相見之日,為了日後各自後人相見便將祖上留下的一本手稿一撕為二,兄弟二人各攜其一。日後同姓後人相見,隻要問問祖上是否撕過一份手稿便知道彼此是不是一家人了。這與當年“牛氏碎鍋”是一樣的事情。如今同姓牛的人但凡是祖上砸過鍋的,於五百年前便是一家人了。

而這位王遠叔千裏迢迢,便是為了我祖上傳下的另外半冊手稿而來了。

說起這冊手稿,是我們共同的一位遠祖所撰寫,講的是一個傳奇故事,我家流傳下來的這半冊,所記載的是這個故事的前半部分。原稿因為年代久遠早已丟失,我家保留的是後來翻抄過四次,在清朝嘉慶年間第四次翻抄保留至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