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車輪下的豔遇和財運(2)(2 / 2)

我寫的東西能讓市麵上一時間洛陽紙貴,沒有貓膩兒打死人家也不信。於是就有知情者披露了這其中的內幕。

知情者言,我為了使自己的文字垃熱銷,可謂是絞盡腦汁用心良苦。為了引起新聞媒體的關注,我千方百計地想把自己的名字和女明星扯在一起,於是對女明星進行二十四小時的跟蹤,施苦肉計導演了那場車禍。

在出車禍之前,我早已和女明星約定在先,隻要她肯拿寶馬撞我,而且不能撞死,隻要我出了名,隻要我的書火了,我的版稅四六分成,我四她六,共同發財。女明星本來不同意,但禁不住我又磕頭又作揖的苦苦哀求,才肯答應我。

對於這件事,我是有口難辯的,的確,在女明星開車撞我之後,我的書,已經出版幾年的書才開始熱銷的。我能引起人們的關注,我的事能讓勞動人民念念不忘,茶餘飯後議論得沒完沒了,和女明星脫離不了幹係。我對此隻能保持沉默。

我沉默的原因並不是我有多麼的高尚,那是我希望別人這樣永遠地瞎猜下去。現在,越離譜的事是越有人關注,越關注我的書就越好賣。我還習慣別人關注了,一天在報紙上見不到我的名字,心裏還挺不是滋味的。反正受益的是我,咱也不能得著便宜賣著乖啊。人家的嘴巴長在人家的腦袋之上,我的腿長在我的肚子之下,他說他的話,我走我的路。

不過我也因此遇到過麻煩事,就是有很多所謂的追星族經常來醫院騷擾我。他們來醫院的目的,就是求我告訴他們女明星的電話和通訊地址,或者讓我轉交他們獻給女明星的禮物。

說實在的,我根本不知道女明星的電話,更不知道人家住在哪裏。麵對這些孩子,我的嘴皮子都說破了,可人家根本就不信。看到在我這裏達不到他們的目的,就對我破口大罵,用漢字裏最有傷害力的字眼攻擊我,恨不得把我罵暈罵死才解心頭之恨。

有個男孩,根本不顧我是有傷在身之人,一把就把我的衣領揪住,用非常嫉妒的眼神看著我,憤憤地說:你老小子真他媽的幸運!我為了和女明星近距離的接觸,從爸爸媽媽那裏三天兩頭的騙錢,自己不吃不喝省吃儉用,為了花錢看她的演唱會,不上課去她有可能去的地方,可我從來就沒和她說過話,握過手。你算什麼東西,她的歌你一首也不知道,她的演唱會你一場也沒看過,她居然還能來看你,你說這公平嗎?

看那架勢,我走在馬路上挨車撞也成了上帝的垂愛了,也有人嫉妒,也有人憤憤不平。看來我這是惹人了,動了自己不應該動的奶酪了。

從那以後,就有人天天在我的病房門口叫罵,有勇敢者拿磚頭砸我病房的玻璃,鬧得同一病房裏的病人把我看作是惹禍的災星,有毒的禍根。

好不容易等到追星族和我善罷甘休了,成群結隊的律師又找上門來。他們來,是為我伸張正義的,有點路見不平一聲吼,該出手時就出手的架勢。

有一個律師我認識,就是因為那次我弟弟的摩托車的事找過他。那時,人家神氣著呢,開口就要經費,那報價對我來說簡直是天文數字,弄得我都發下血誓:屈死不打官司,冤死不告狀。

律師這次來,友善得讓我渾身起雞皮疙瘩,然後又是一腔正氣,再三向我保證,哪怕是上刀山下油鍋,也要為我討回公道。

我說我沒錢,打不起官司。再說,我都發下血誓了,屈死不打官司,冤死不告狀,違背誓言我是要遭到報應的。

那律師非常痛快而又誠懇地對我說,伸張正義和維護法律的尊嚴是一個律師的天職。我們為民打官司,絕對不是為了錢,錢在律師眼裏還不如糞土。我這次是義務給你打官司,分文不取。

他接著說,你是優秀的作家,這麼多年來為廣大讀者寫了不少優秀的作品。這次車禍,幸虧沒釀成什麼血案,否則將給中國文壇帶來無法估計的損失。我知道你是有很高修養的人,萬事不和人計較,但是這次車禍給你造成的損失和傷害,也是相當巨大的,你可以因為對方是一個明星,有複雜的社會背景而背屈含冤,但我們做律師的不答應,中國的讀者更不答應。

我說我不可能打官司,打我也打不贏,因為錯在我,再說那女明星對我也是做得很到位了,看在我的書一而再再而三的脫銷,我也不能告人家。

無論我怎麼說,那位律師還是不依不饒,非堅持讓我打這場官司不可。那架勢,好像我不打這官司,他立刻就會失業,就會死掉下十八層地獄一樣。最後他簡直要給我跪下了:大哥,我給你錢行不?隻要你同意讓我代理你的官司。

官司,最後我也沒打。一次車禍,不知道是把我撞明白了,還是撞傻了。但我還是明白一個道理,沒事千萬別闖紅燈,挨撞也不能挨寶馬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