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聖君”在製造“奸臣”(3 / 3)

嚴嵩聽見兒子放如此狂妄之言,歎息著對左右講:“此兒誤我太多。聖恩隆厚,我得善歸。此兒雖被遣戍,遇赦也可得歸。今忽忽大言,我嚴氏家族,橫屍都門那天,想必不遠矣!”

徐階原本審時度勢,已經放下了斬草除根之心,得聞嚴世蕃之言,才明白如今自己已勢同騎虎,沒有了退路。首輔之意稍有流露,下邊自不乏辦事之人。1564 年 10 月,在徐階的指使下,禦史林潤再次上奏章,彈劾嚴世蕃私逃回鄉,不僅違抗皇命不思改過,反而變本加厲地招財納賄,大興豪宅。“疏入,帝怒,詔下法司訊狀。”看了林潤的奏章,嘉靖勃然大怒,下旨把嚴世蕃羈拿回京城,交三司會審。三司,就是刑部(公安部)、都察院(監察部)和大理寺(最高法院)。

嚴世蕃關進大牢,氣焰仍十分囂張。對來探監的官員們說,“任他燎原火,自有倒海水”,想整垮我嚴氏父子的人還沒有出生。

探監的官員把嚴世蕃的話傳出來,負責三司會審的刑部尚書黃光升、左都禦史張永明、大理寺卿張守直正發愁僅憑林潤的“私逃回鄉”“招財納賄”等罪名太輕,弄不好還得放虎歸山,聚在一起商議,認為楊繼盛和沈煉都彈劾過嚴氏父子,而且都因為彈劾而喪命,於是,補上一條冤死沈、楊的人命案子,認為這樣就可置嚴氏父子於死地。

還是徐階老謀深算,看了三司起草的嚴氏罪狀,屏退左右問道:“諸君子謂嚴公子當死乎?生乎?”這還有疑問?當然是要讓嚴氏父子萬劫不複。徐階搖頭說:“你們這樣就是要放嚴氏父子一條生路了。”眾臣大惑不解。徐階開導說:“楊、沈事誠犯天下公惡,然楊以計中上所諱,取特旨;沈暗入招中,取泛旨。上英明,豈肯自引為過?一入覽,疑法司借嚴氏歸過於上,必震怒,在事者皆不免,嚴公子騎款段出都門矣。”楊繼盛、沈煉受誣被殺,皆當今聖上親下詔旨,有禦旨白紙黑字。你們在案中牽涉此事,正觸聖上忌諱。當今皇上聖明,豈不會疑心你們借平反冤假錯案,是在追究皇上的責任,那還會有你們的好果子吃?你們這樣給嚴世蕃定罪,不僅放了嚴氏父子一條生路,弄不好聖上還要怪罪於你等。“眾愕然,請更議”,大家一時不知所措,而徐階早已深思熟慮,胸有成竹,從袖筒中取出一本早已擬就的奏章,其中有這樣的字句:

逆賊汪直徽州人,與羅龍文姻舊,遂投金十萬於世蕃,擬為授官。凶藩典楧,陰冀非常,世蕃納其賄為護持。向非聖神威斷,或徙或誅,則貽憂宗社矣。世蕃罪擢發難數,陛下曲赦其死,謫戍邊衛,不思引咎,輒自逃歸。羅龍文召集王直餘黨,謀與世蕃外投日本。世蕃班頭牛信者,徑自山海棄伍北走,擬誘至北寇,相為響應。臣按:世蕃所坐死罪非一,而觖望排上,尤為不道,罪死不赦。

汪直是個江洋大盜,與嚴世蕃的手下大將羅龍文是兒女親家。汪直向來與倭寇有勾搭,給嚴世蕃安個勾結倭寇、意圖謀反的罪名是再合適不過的了。於是,在徐階的授意下,三司擬就了嚴世蕃如下四條罪狀:一、嚴世蕃在老家蓋了一座僭越帝王規製的府邸,堪比宮殿;二、嚴世蕃在京城與宗人朱某某,多聚亡命之徒,圖謀不軌;三、嚴世蕃手下羅龍文組織死黨 500 人,與倭寇串通,“道路皆言,兩人通倭,變且不測”;四、嚴世蕃之部下曲牛信,本在山海關鎮守,近忽“棄伍北走”,企圖“誘至外兵,共相響應”,引誘北邊蒙古人侵邊。

徐階不愧老奸巨猾,出招凶狠,劍劍封喉。

果然,奏章呈上,嘉靖龍顏大怒。他最恨倭寇和蒙古人,見嚴世蕃竟然這樣南北勾結,成了大大的賣國賊,那還了得,馬上下令錦衣衛嚴訊。嚴世蕃等人很快得知徐階所擬的“罪狀”,相聚抱頭大哭:“這回死定了!”

也無須再多問,“獄成”,嚴世蕃等人被斬於市,嚴氏家族被抄家。嚴嵩雖然免於一死,但晚景淒慘,隻好“寄食墓舍以死”,也就是寄居在守墓人的房子裏,到處要飯吃。想也就是三四年前,嚴嵩風光無限,嘉靖每天賜禦膳、賜法酒。見他的直廬簡陋,嘉靖“撤小殿材為營室,植花木其中”,禦賜住所勝似宮殿。曾幾何時,榮華富貴如過眼雲煙,如今落得恓恓惶惶如同喪家犬一般。

封建王朝的所謂懲貪治腐,隻是一種政治鬥爭的需要。在嚴氏父子的命運中,嚴嵩教子不嚴,嚴世蕃倚仗老子的權勢,貪贓枉法,為非作歹,奢侈淫亂,本來哪一樁都可依法治罪,但出於這個避諱那個禁忌,隻好“見了紅燈繞道走”,做假證羅織罪名,說嚴世蕃“通倭謀反”,這才把他殺了。為了糾正一個錯案,卻需要再製造一起新的冤案,封建王朝皇權專製體製下辦案的荒唐、荒謬令人匪夷所思。

《明史紀事本末·嚴嵩用事》在結語中總結說:“假令嵩早以賄敗,角巾裏門,士林不齒已矣。乃至朝露之勢,危於商鞅;燎原之形,不殊董卓。非特嵩誤帝,帝實誤嵩。”在封建王朝的皇權專製體製下,不是奸臣誤“聖君”,而實是“聖君”在製造“奸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