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關於津貼的普遍性問題,我們談到的隻是關於意外之憂與內顧之憂。養老金及子女教育費等等,可屬於解決後顧之憂(子女教育費同時也可屬於內顧之憂),本店能力還不能及此,此時用不著多說。(同時也幸而我們都是青年,養老金暫時還不需要,而且有子女的也不算多,但是希望將來也能有,尤其希望子女的教育金能先顧到,因為這比養老金要先到來的。)總之,我覺得以上所舉出的三種困難,隻要本店總的經濟力顧得到,都是同人福利範圍內應該做的事情,但卻隻是具有“有原則的普遍性”,而不是無限製的普遍性。例如養老金,當然隻有老的資格才享得到,倘若我們年紀輕輕的一定也要插一足到養老金的享受方麵去,那是無法稱為合理的!但是有了養老金的辦法,我們同人裏任何人隻須享到了高齡,不急急於蹺辮子,都可以無例外地享到,這是“有原則的普遍性”。
根據上麵的分析研究,至少在目前,同人福利的普遍性是有原則的普遍性,而不是無限製的普遍性。我們所要注意的是要盡可能使有關的各種原則公允合理。 八 關於調整薪水與津貼的辦法
人事委員會為著調整薪水與津貼辦法的問題,開了好幾次會,每次開會都費了長時間來討論,這是我自己所親自參加,知道得很詳細,深切地了解各位人事委員都是很熱心要為全體同事得到最大可能的比較合理的辦法。人委會自己經過幾次的詳細討論,還覺得不夠,特指定一位人事委員,特為此事先後往訪法學專家沈鈞儒先生和財政專家王誌莘先生(都是本店的理事),從法理及財政學兩方麵再加以一番檢討,又經人委會作一次討論,才定下一個草案。但是因為這件事是與每一個同事的福利有關,所以決定將這個草案發交總處及各店同人自治會討論,征求全體同事的意見,等到全體同事的意見彙攏來之後,當由人委會再開會研究,作最後的決定。
關於決定這件事的手續是這樣:(一)先由人委會根據討論的結果,決定草案,作為同人的討論大綱;(二)征求全體同人的意見;(三)再由人委會根據同人的意見,加以一番討論,作最後的決定,付之實行。這也可以說是經過三個階段的過程。
人委會的每一位委員也和其他同事一樣地是本店的雇員,每一位委員的利害,是和其他任何同事一致的,絕不願“作法自斃”,但是一方麵盡可能的顧到同事的福利(他們自己的福利當然也包括以內),另一方麵也須盡可能顧到整個店的經濟力。他們所焦心考慮的,隻是這兩方麵的適當的配合。因為要同時顧到兩方麵,所以不能不於先後緩急之間略有分別。根據這先後緩急之間的分別,商定原則,酌定步驟。例如醫藥津貼,倘若本店經濟力辦得到,任何同事遇有疾病,可以無限製地由本店完全出費醫治,醫到痊愈算數,醫藥費需要幾十元幾百元乃至幾千元都無須計較,這豈不大家痛快,人委會對醫藥津貼也無須開會討論,定出那些怪麻煩的限製,但是因為如果這樣,本店也許要盡其所有拿來做醫藥費,準備關門大吉!在原則上,無限製地為同事出醫藥費,這是再好不過的事情,誰都讚成,但是因為同時要顧到總的經濟力,便不得不根據現實,於先後緩急之間加以考慮,於是不得不有相當的限製了,又例如家屬津貼,有妻子的需要津貼,有父母的需要津貼,都需要津貼,店的經濟力如能一律津貼,這也是再好不過的事情,誰都讚成,但因目前不能同時都顧到,暫時二者不可得兼,還是先顧到有妻子的呢?還是先顧到有父母的呢?這於先後緩急之間,便不得不加以考慮了。目前的暫時辦法是先顧到沒有職業的妻子,而且限於月薪在三十元以下的,而且也隻能津貼一小部分,無力津貼全部分(十元一月並不能顧到一個妻子的全部生活費);至於父母,父親應負大部分責任,如有力時才顧及後者。就是將來更有力時能顧及後者,也還是要先顧及獨子而父母均已年老無力工作的人。總之,辦法妥當與否,當然可以隨時重加考慮,而這個限於總的經濟力而不得不有先後緩急的原則,我們卻不有先後緩急的原則,我們對這一點卻不得不加以正確的認識。
此外還有三點要想扼要地提出:(一)同人對於調整薪水及津貼辦法,如有比人委會所想到的更好的具體辦法,請盡量提出,人委會一定要采用更好的辦法來代替原草案中的不及的辦法。人委會所想的辦法,當然隻是比較可用的辦法,不敢說是絕對的辦法。如果同事中對於其中任何一點有更好的辦法提出來,人委會沒有不樂於采用的,所以誠懇地希望同事多多提出更好的辦法。倘若隻是消極的批評,而並沒有更好的辦法提出來,人委會對於消極的批評,當然也加以虛心的考慮,不過考慮之後,如仍想不出更好的辦法,那隻有照原定的實行了,這一點要請同人特加注意。(二)民主的程序,討論是最重要的一環,同人提出的種種意見,最後還須經過人委會的集體討論,才作最後決定。但對於采用的意見,應該說明理由,對於不采用的意見也應該說明理由,將來都應在《店訊》上發表,讓大家知道,這就是以前曾經說過的“有效的言論自由”。簡而言之,每一位同事的意見必然得到注意與考慮,絕對不會白說的。(三)薪水是偏重在按勞取值,津貼是偏重在解決困難,這兩件事雖不能說絕對沒有關係,(例如我們所津貼的是在本店工作的同事,不是津貼任何路人!)但大體說來,最好分開來考慮,不要混為一談。我可以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談談,蘇聯工廠裏的工程師的工資,比工人的工資大,這是按勞取值,但是他們住一樣的房子,工人卻可以比工程師少出若幹盧布的房租,這在工人方麵便含有津貼的意義。講到按勞取值,工程師的“值”是比較地大於工人,但是講到津貼,卻偏重在解決工人的“困難”,而並不是說工人得到津貼是因為工程師的“值”不及工人。我覺得這兩方麵應該分開來考慮,不然便要纏夾不清,愈弄愈不清楚。我們隻是一個比較合理的文化商業機關,當然說不上什麼社會主義,但在蘇聯有些可以供我們參考的優點,當然也值得我們的注意。人委會知道調整薪水與津貼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情,但責任所在,也隻有盡心力去做,希望同人共同來想辦法。 九 獎勵與處分的意義
我們是共同努力於中國進步文化的一個組合,我們的獎勵和處分,都含有集體的意義,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特點。我們裏麵任何人受了獎勵,絕對不是為了任何個人的事情努力的結果,是為整個事業的全部分或一部分努力的結果;我們所得到的獎勵,是根據集體領導的機構(人事委員會)所定的原則,由集體領導的機構以公意決定而賦與的。這樣看來,可見這種獎勵是真正光榮的,因為它的來源在本質上是真正光榮的。
講到處分,當然無所謂光榮。關於獎勵的事情,我們希望它能一天天加多;關於處分的事情,我們希望它能一天天減少。但是一個有組織的文化事業機關,必須有相當的紀律,否則有礙工作的效率,即間接影響到文化事業的發展,此其一,我們大家都不能擔保絕對不會有錯誤,犯了錯誤之後,要使自己及其他同事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於是小的錯誤有小的處分,大的錯誤有大的處分,這是不能絕對沒有的辦法,此其二。但是我們的處分也和獎勵一樣,也要根據集體領導的機構所定的原則,由集體領導的機構以公意決定而執行的。
獎勵的意義容易了解,得到獎勵的人也不容易對這件事起什麼反感;可是處分的意義卻不是很容易了解的,得到處分的人本來說不上什麼高興,因為不很容易了解,反要引起很大的反感,甚至影響到工作的情緒!這在表麵上看來,似乎是一件矛盾的事情。我們為著要維持或更進一步要增進工作的效率,要避免因工作不良影響到文化事業的發展,所以遇必要時須執行處分的辦法;但是執行了處分的辦法之後,又要引起受處分者很大的反感,由此影響到工作情緒,間接影響到文化事業的發展!這種矛盾怎樣統一起來呢?第一步我們要徹底明白處分的意義,尤其是在我們這樣的文化事業機關裏,關於處分的意義。
先舉一個譬方,也許可以更加明白些。諸位如果稍注意過蘇聯的司法製度,(《蘇聯的民主》一書中就曾論及)便知道他們有對於同誌的法律,有對於敵人的法律;對於敵人的法律是旨在消滅敵人,對於同誌的法律是旨在改善同誌。我們雖不是什麼政治組織或政治集團的同誌,但因為我們是共同努力於文化事業的同事,具有這同一的目標,所以我們不僅是泛泛的一般的同事,而是具有深切的友誼,也可以說具有一種同誌愛。因此,我們所決定的處分,其意義可以說是完全旨在改善,而絕對不含有對敵人的意味。
“改善”這二個字,我們這裏要特別把它強調起來。中國以前的學者很注重所謂“師友夾持”,很注重交忠直的朋友,為著要結交賢師良友,奔走天下四方去尋找,這在以前的學者是很尋常的一件事情。為什麼呢?因為我們要進步,自己的優點要發展,自己的缺點要消除,但是自己往往苦於不自知,所以需要“師友夾持”,需要忠直的朋友提醒我們。獎勵是鼓勵發展優點,處分是提醒消除缺點。雖有積極消極之分,它的動機都是一樣的:就是要希望同人進步,是完全善意的。我們不是希望多得優秀的幹部嗎?優秀的幹部是從進步中來的,解職的處分才是我們認為無法再共事的,在這個最嚴重的處分之下的各種處分,對於不幸得到處分的同事,絕對不存著任何輕視,絕對沒有任何惡意,都是含著再求進步的善意,希望他的缺點愈減愈少,個個成為優秀的幹部。明白了這一點,即使受到處分,隻應有積極求進步的態度,不應消極,不應因此影響到工作情緒。
當然附帶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處分要公平。關於這個問題,在本店有兩點值得我們注意。第一,是本店用人向來采取人材主義,絕對沒有不顧能力,引用私人,所以易於公平。第二,本店關於人事的處理,有集體領導機構(人事委員會)所定的原則與決議,所以也易於公平。如有不公平情形,受處分者還可對領導機構提出申訴,要求複議。 一○ 痛悼子桂同事
子桂的病逝,實為我們最悲痛的一件事!我忍淚重閱子桂的考績表,他的工作報告,他的接洽事務的信,我邊看邊下淚,邊手顫。我們失去這樣一位賢智忠誠的青年幹部,整個文化界出版界失去這樣一位專門的優秀人才,實在是最悲痛的無可補償的損失。
二月二日我看到昆明分店報告子桂患急性盲腸炎入院割治的急電,如晴天霹靂,憂心如焚,因為我知道他的身體素來健康,在事前也未聽到他有何重病。當即托渝友介紹昆明名醫助診,並複急電如下:“閱轉慈群療養院範哲冰醫師:敝友子桂患腸炎,請妥為診治,弟何穆。”此後我們時刻盼望著有好消息來。六日昆明第二次來電報告子桂病危,在挽救中。當即複急電:“桂病危切念,請盡最大努力救治,續情電告”。該電是六日下午五時發出,同日晚間六時再發一急電:“桂病請多延名醫會診,防轉別症”。我們都時刻在提心吊膽地苦心拯救這位“文化戰士”的寶貴生命。七日接昆明第三次來電,報告子桂危甚。我七日夜間憂念不能安眠,八日晨天剛黎明,粹縝告訴我說,聽見書店門口有人喊“電報”,我憤然歎道:“不得了,這個時候的電報恐怕凶多吉少!”等一回兒,我的大孩子起身,我趕緊叫他到隔壁書店裏去看看是什麼電報,他回來說沒有什麼電報,我才如釋重負,於懷稍慰。不料再等一會兒,錫榮匆匆拿著報告子桂逝世的電報來看我,我們相對泣然,即決定發出兩電,一慰唁董順華同事(子桂的未婚妻,亦本店忠誠同事之一),一慰唁子桂的父母。我送了錫榮出門之後,踏入房間,淚如泉湧,絕對料不到子桂會這樣短命,不禁為文化事業萬分痛惜。
子桂入本店六年,由練習生開始,一步步由於他的經驗學識的增進,升任本店甲等店的經理,主持獨當一麵的重要工作。他在這六年內的實踐中的工作與學習使他成就一個“全材”,比讀了任何大學學程,比任何碩士博士,都來得更有成績,更能幹。他的年齡才二十五歲,已是學識經驗俱富的極難得的專家,事業前程,正未可限量,對於國家民族正將有更偉大的貢獻。他是本店最可敬愛,最得力的賢智忠誠幹部之一,伯昕先生每次和我商量調遣得力幹部時,經常想到他;當迪化似有設分店可能時,他就是候選經理之一;當星加坡有一個時期需要調人時,他也是候選經理之一,不料他竟匆匆和我們撒手,棄我們全體愛重他的夥伴而去,這實在是令我們哀痛萬分的。
子桂一生的美德,給予我們的印象異常深刻。他待人接物的和謙誠懇,他認識的清楚,他對於技術的熟練,他對於職務的勤奮,他對於店的困難之徹底的了解,他對於文化事業意義之徹底的了解:在在都是我們的模範,在在都使我們留著無限的哀思。昆明分店自治會幹事在調查表中稱為“不可多得的一位經理”,是十分正確的一句評語。他逝世時昆明同人大哭,昆明同業全體朋友揮淚,全店同人得到噩耗後,都感到傷悼,這可見他不僅是“不可多得的一位經理”,而且是一位理想的人人的好朋友。他在工作報告裏有過這樣的警語:“在工作的過程中,困難是常常橫在我們麵前的,但是這些困難的臨到,大致是因為主觀能力的不夠,並非一種頂大的困難,所以藉了謹慎和勤奮的態度對每件事務的應付,也還能得到順利的解決。”他對於有些為著自己“發展”而離我們艱苦崗位的同事,在一封給私人的信裏,曾經表示過這樣深刻的批判:“這些人一方麵不能忍受事業的艱苦,一方麵發財的客觀條件太優越了,同時店又不能給他們以物質的滿足。”這樣愛護事業,忠誠事業的同事,在這樣艱苦奮鬥的時候,離我們而去,這是令人想著不得不痛哭的。
他彌留時說他是為抗日文化而犧牲,對我們所共同努力的文化事業念念不忘,我們於萬分悲痛之餘,當本著他對於文化事業未竟的誌願,繼續奮鬥,為國家民族努力,使我們這堅貞偉大的夥伴的精神永遠不死。至於子桂的家屬,我們也要盡力愛護,絕對不使這位“文化戰士”身後有絲毫的遺憾。子桂!我們全體夥伴永遠不忘記你,你是永遠不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