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王敬軒書
敬軒先生:
來信“大放厥辭”,把記者等很很的教訓了一頓。照先生的口氣看來,幸而記者等不與先生見麵;萬一見了麵,先生定要揮起“巨靈之掌”,把記者等一個嘴巴打得不敢開口,兩個嘴巴打得牙齒縫裏出血,而後快!然而記者等在逐段答複來信之前,應先向先生說聲“謝謝”。這因為人類相見,照例要有一句表示敬意的話;而且記者等自從提倡新文學以來,頗以不能聽見反抗的言論為憾,現在居然有你老先生“出馬”,這也是極應歡迎,極應感謝的。
以下是答複先生的話:
第一段(原信“某在辛醜壬寅之際,……各是其是,亦不必置辯。”)
原來先生是個留學日本速成法政的學生,又是個“遁跡黃冠”的遺老,失敬失敬。然而《新青年》雜誌社,並非督撫衙門,先生把這項履曆背了出來,還是在從前“聽鼓省垣”,“聽候差遣”時在“手版”上寫慣了,流露於不知不覺呢?——還是要拿出老前輩的官威來,恐嚇記者等呢?
先生以為“提倡新學。流弊甚多”。又如此這般的說了一大串,幾乎要把“上下五千年,縱橫九萬裏”的一切罪惡,完全歸到一個“新”字上。然而我要問問:“辛醜壬寅”以前,“扶持大教,昌明聖道”的那套老曲子,已唱了二千多年,始終沒有什麼“洋鬼子”——這個名目,是先生聽了很歡喜的,——的“新法”去打攪他,為什麼要弄到“朝政不綱,強鄰虎視”呢?
本誌排斥孔丘,自有排斥孔丘的理由。先生如有正當的理由,盡可切切實實寫封信來,與本誌辯駁,本誌果然到了理由不能存立的時候,不待先生督責,就可在《新青年》雜誌社中,設起香案,供起“至聖先師大成孔子”的牌位來!如先生對於本誌所登排斥孔教的議論,尚未完全讀過;或讀了之後,不能了解;或竟能了解了,卻沒有正當的理由來辯駁:隻用那“孔子之道,如日月經天,江河行地”的空話來搪塞;或用那“豈猶以青年之淪於夷狄為未足,必欲使之違禽獸不遠乎”的村嫗口吻來罵人:則本誌便要把先生所說的“狂吠之談,固無傷於日月”兩句話,回敬先生了。
本誌記者,並非西教信徒;其所以“對於西教,不加排斥”者,因西教之在中國,不若孔教之流毒無窮;在比較上,尚可暫從緩議。至於根本上,陳獨秀先生,早說了“以科學解決宇宙之謎”的一句話,蔡孑民先生,又發表過了“以美術代宗教”的一篇文章,難道先生竟沒有看見麼?若要本誌記者,聽了先生的話,替孔教徒做那“攻乎異端”的事業——哼哼!——恐怕你這位“道人”,也在韓愈所說的“火其書,廬其居”之列罷!
第二段(原文“惟貴報又大倡文學革命之論,……甚矣其惑也。”)
濃圈密點,本科場惡習,以曾國藩之頑固,尚且知之;而先生竟認為“形式美觀”,且在來信之上,大圈特圈,大點特點;——想先生意中,以為“我這一篇經天緯地妙文,定能使《新青年》諸記者,拜服得五體投地”;又想先生提筆大圈大點之時,必定搖頭擺腦,自以為這一句是“一唱三歎”,那一句是“弦外之音”,這一句“平平仄仄平平”,對那一句“仄仄平平仄仄”對得極工;初不知記者等雖然主張新文學,舊派的好文章,卻也讀過不少;像先生這篇文章,恐怕即使起有清三百年來之主考文宗於地下,也未必能給你這麼許多圈點罷!
閑話少說。句讀之學,中國向來就有的;本誌采用西式句讀符號,是因為中國原有的符號不敷用,樂得把人家已造成的借來用用。先生不如“鉤挑”有辨別句讀的功用,卻說他是代替圈點的;又說引號(“”)是表示“句中重要之處”,不盡號(……)是把“密點”移在“一句之後”,知識如此鄙陋,記者惟有敬請先生去讀了三年外國書,再來同記者說話;如先生以為讀外國書是“工於媚外,惟強是從”,不願下這工夫;那麼,先生!便到了你“墓木拱矣”的時候,還是個不明白!
第三段(原文“貴報對於中國文豪。……無乃不可乎。”)
先生所說的“神聖施曹而土芥歸方……目桐城為謬種,選學為妖孽”,本誌早將理由披露,不必重辯。至於樊易二人,筆墨究竟是否“爛汙”,且請先生看著——
“……你為我喝采時,震得人耳聾,你為我站班時,羞得人臉紅。不枉你風月情濃,到今朝枕衾才共;卸下了《珍珠衫》,做一場《蝴蝶夢》;……這《小上墳》的祭品須豐,那《大劈棺》的斧頭休縱。今日個唱一出《遊宮射雕》,明日裏還接演《遊龍戲鳳》。你不妨《三謁碧遊宮》,我還要《雙戲桃山洞》,我便是《縫褡膊》的小娘,你便是《賣胭脂》的朝奉。……”——見樊增祥所著《琴樓夢》小說。
“……一字之評不愧‘鮮’,生香活色女中仙。牡丹嫩蕊開春暮,螺碧新茶摘雨前。……玉蘭片亦稱珍味,不及靈芝分外鮮。……佳人上吊本非真,惹得人人思上吊!……試聽喝采萬聲中,中有幾聲呼‘要命’!兩年喝采聲慣聽,‘要命’初聽第一聲。‘不啻若自其口出’,‘忽獨與餘兮目成!’我來喝采殊他法,但道‘丁靈芝可殺!’喪盡良心害世人,占來瑣骨欺菩薩。……”——見易順鼎詠鮮靈芝詩。
敬軒先生!你看這等著作怎麼樣?你是“扶持名教”的,卻“搖身一變”,替這兩個淫棍辯護起來,究竟是什麼道理呢?
林琴南“而方姚卒不之踣”一句的不通,已由胡適之先生論證得很明白;先生果然要替林先生翻案,應當引出古人成句,將他證明才是。若無法證明,隻把“不成音節”,“文氣近懈”的話頭來敷衍:是先生意中,以為文句盡可不通;音節文氣,卻不得不講;請問天下有這道理沒有?胡先生“曆引古人之文”,正是為一般頑固黨說法,以為非用此“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辦法,不能折服一般老朽之心;若對略解文法之人——隻須高小學生程度——說話,本不必“自貶身價”,“乞靈孔經”。不料先生連這點兒用意都不明白,胡先生唯有自歎不能做那能使“頑石點頭”的生公,竟做了個“對牛彈琴”的笨伯了!
《馬氏文通》一書,究竟有無價值,天下自有公論,不必多辯;唯先生引了“文成法立”,“文無定法”兩句話,證明文法之不必講求,實在是大錯大錯!因為我們所說的文法,是在通與不通上著想的“句法”;古人所說的文法,是在文辭結構上著想的“章法”。“章法”之不應死守前人窠臼,半農《我之文學改良觀》一文,“破除迷信”項下,已說得很明白。這章法句法,麵目之不同,有如先生之與記者,先生竟把他並作一談,足見昏聵!
第四段(原文“林先生為當代文豪……恐亦非西洋所有也。”)
林先生所譯的小說,若以看“閑書”的眼光去看他,亦尚在不必攻擊之列;因為他所譯的“哈氏叢書”之類,比到《眉語鶯花雜誌》,總還“差勝一籌”,我們何必苦苦的“鑿他背皮”。若要用文學的眼光去評論他,那就要說句老實話;便是林先生的著作,由“無虛百種”進而為“無慮千種”,還是半點兒文學的意味也沒有!何以呢?因為他所譯的書:——第一是原稿選擇得不精,往往把外國極沒有價值的著作,也譯了出來;真正的好著作,卻未嚐——或者是沒有程度——過問;先生所說的,“棄周鼎而寶康瓠”,正是林先生譯書的絕妙評語。第二是謬誤太多:把譯本和原本對照,刪的刪,改的改,“精神全失,麵目皆非”;——這兩句,先生看了,必說“做還做得不錯,可惜太荒謬”,——這大約是和林先生對譯的幾位朋友,外國文本不高明,把譯不出的地方,或一時懶得查字典,便含糊了過去;(其中有一位,自言能口譯狄更士小說者,中國隻有他一人,這大約是害了神經病中的“誇大狂”了!)林先生遇到文筆蹇澀,不能達出原文精奧之處,也信筆刪改,鬧得笑話百出。以上兩層,因為先生不懂西文,即使把譯本原本,寫了出來對照比較,恐怕先生還是不懂,隻得“一筆表過不提”;待將來記者等有了空,另外做出一篇《林譯小說正誤記)來,“以為知者道”;那時先生如已翻然變計,學習了些外國文,重新取來研究研究,“方知餘言之不謬”。第三層是林先生之所以能成其為“當代文豪”,先生之所以崇拜林先生,都因為他“能以唐代小說之神韻,迻譯外洋小說”;不知這件事,實在是林先生最大的病根;林先生譯書雖多,記者等始終隻承認他為“閑書”,而不承認他為有文學意味者,也便是為了這件事。當知譯書與著書不同,著書以本身為主體,譯書應以原本為主體;所以譯書的文筆,隻能把本國文字去湊就外國文,決不能把外國文字的意義神韻硬改了來湊就本國文。即如我國古代譯學史上最有名的兩部著作,一部是後秦鳩摩羅什大師的《金剛經》,一部是唐玄奘大師的《心經》:這兩人,本身生在古代,若要在譯文中用些晉唐文筆,眼前風光,俯拾即是,豈不比林先生仿造二千年以前的古董,容易得許多,然而他們隻是實事求是,用極曲折極縝密的筆墨,把原文精義達出,既沒有自己增損原義一字,也始終沒有把冬烘先生的臭調子打到《經》裏去;所以直到現在,凡是讀這兩部《經》的,心目中總覺這種文章是西域來的文章,決不是“先生不知何許人也”的晉文,也決不是“龍噓氣成雲”的唐文:此種輸入外國文學使中國文學界中別辟一個新境界的能力,豈一般“沒世窮年,不免為陋儒”的人所能夢見!然而鳩摩羅什大師,還虛心得很,說譯書像“嚼飯哺人”,轉了一轉手,便要失去真義;所以他譯了一世的經,沒有自稱為“文豪”,也沒有自稱為“譯經大家”,更沒有在他所譯的三百多卷《經論》上麵,加上一個什麼《鳩譯叢經》的總名目!若《吟邊燕語》本來是部英國的戲考,林先生於“詩”“戲”兩項,尚未辨明,其知識實比“不辨菽麥”高不了許多:而先生竟稱之曰“所定書名,……斟酌盡善盡美”:先生如此擁戴林先生,北京的一班“捧角家”,洵視先生有愧色矣!《香鉤情眼》,原書未為記者所見,所以不知道原名是什麼;然就情理上推測起來,這“香鉤情眼”,本來是刁劉氏的伎倆;外國小說雖然也有淫蕩的,恐怕還未必把這等肉麻字樣來做書名;果然如此,則刁劉氏在天之靈,免不了輕展秋波,微微笑曰,“吾道其西!”況且外國女人並不纏腳,“鉤”於何有;而“鉤”之香與不香,尤非林先生所能知道;難道林先生之於書中人,竟實行了沈佩貞大鬧醒春居時候的故事麼?又先生“有句皆香”四字,似有語病;因為上麵說的是書名,並沒有“句”:先生要做文章,還要請在此等處注意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