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 再經華盛頓回到紐約(3 / 3)

回到紐約了,好像回到了臨時的家鄉,但是再耽擱一星期又要和它離別了。在離別前,除繼續搜集研究材料外,對於那裏的華僑情形,也做了比較詳細的調查。

關於紐約唐人街的情形,我以前已略為談過了,現在隻想再談談關於組織方麵的大概。我在上麵提及“堂”,在紐約有所謂安良堂與協勝堂。推溯這兩“堂”之所由來,聽說最初到美國去的華僑格外窮苦,加以美國移民律限製的苛刻,各人當然都無力帶妻子同去,成為無家可歸的人。窮苦和無知又往往結不解緣,他們在偷閑的時候便聚賭,一言兩語不合便在賭場裏打架。後來有些人積下了一些錢,由不顧一切的窮光棍而變為有些錢的商人了,於是為著他們自己的利益計,覺得有鎮壓一班窮光棍的必要,便聯合他們的一派組織安良堂,一班窮光棍也組織協勝堂以為抵抗。所以最初協勝堂頗有反抗壓迫的意味。但是後來各堂各占一街(在紐約的唐人街就隻有兩條街),認為各有各的勢力範圍,包庇煙賭和娼妓,同樣地由少數人所操縱而腐化起來。華僑的總組織有所謂中華公所,中華公所的董事會在表麵上是由各團體(主要的是各會館)分派代表,及所選出的主席、書記和通事所組織,在實際上卻是由兩個主要的團體輪流主持,一個是寧陽會館,由最占勢力的台山人組織的;一個是聯成公所,是由台山以外的數十縣的廣東人和少數他省人組織起來的。所謂主席、書記、通事等等,都由這兩團體輪流分配。所謂“堂”卻在後麵操縱各團體,由此操縱中華公所的一切。就一般說,堂是任何人可以加入,會館則有的以幾縣的區域為範圍,有的以族姓為標準,有的在一個會館裏還分派。簡單說一句,他們的組織還是道地十足的封建的遺物。堂的“領袖”以前稱會長,中國“革命”後主席盛行,他們也改稱“主席”,各堂內還分有小派。

兩個“堂”各據一條街,做各個的勢力範圍,例如有甲堂的人在乙堂的勢力範圍內開一家店,乙堂便出來幹涉,甲堂同時要出來保鑣,先來調解,講條件,條件講得不合,便是堂鬥的導火線,大家派出打手來打個你死我活。這種“地下”的權力是出乎美國警察勢力範圍之外的。堂鬥厲害的時候,唐人街都不得不罷市,美國人也相戒不要到唐人街的範圍裏麵去。受損失最大的當然是華僑群眾;無論誰勝誰負,群眾都得不到什麼好處,分贓的好處隻是歸於少數所謂“領袖”。在隻求安居樂業的華僑群眾是用不著堂鬥的,是不需要堂鬥的,但是因為組織為少數人所操縱,隻得眼巴巴望著他們胡鬧;這好像國內的老百姓用不著內戰,不需要內戰,而軍閥們卻用內戰來為少數人爭權奪利一樣。大多數的華僑群眾都是很勤儉刻苦的老實人,徒然供少數人的榨取剝削罷了。美國的勞工界的組織,如全國總工會及若幹分會之類,也在少數官僚化的人們的手裏,近數年來美國勞工運動的重要趨勢是“群眾運動”(rank and file movement),就是要把組織從少數人手裏奪回到群眾自己的手裏來。其實華僑的組織也有這種的必要。華僑的組織不健全,當然不就是大多數華僑的不興,猶之乎美國勞工組織的官僚化,不就是大多數美國工人的不興,這是要分別清楚的。據我所知道,紐約華僑的團體中有個新興的衣館聯合會,已有四千家衣館加入(紐約一向有華人開的衣館六千家),還在繼續進行,便是一個由群眾自己組織的團體。可見“群眾運動”在他們裏麵也略有端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