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英的出嫁
菊英離開她已有整整的十年了。這十年中她不知道滴了多少眼淚,瘦了多少肌肉了,為了菊英,為了她的心肝兒。
人家的女兒都在自己的娘身邊長大,時時刻刻倚傍著自己的娘,“阿姆阿姆”的喊。隻有她的菊英,她的心肝兒,不在她的身邊長大,不在她的身邊倚傍著喊“阿姆阿姆”。
人家的女兒離開娘的也有,例如出了嫁,她便不和娘住在一起。但做娘的仍可以看見她的女兒,她可以到女兒那邊去,女兒可以到她這裏來。即使女兒被丈夫帶到遠處去了,做娘的可以寫信給女兒,女兒也可以寫信給娘,娘不能見女兒的麵,女兒可以寄一張相片給娘。現在隻有她,菊英的娘,十年中不曾見過菊英,不曾收到菊英一封信,甚至一張明片。十年以前,她又不曾給菊英照過相。
她能知道她的菊英現在的情形嗎?菊英的口角露著微笑?菊英的眼邊留著淚痕?菊英的世界是一個光明的?是一個黑暗的?有神在保佑菊英?有惡鬼在捉弄菊英?菊英肥了?菊英瘦了?或者病了?——這種種,隻有天知道!
但是菊英長得高了,發育成熟了,她相信是一定的。無論男子或女子,到了十七八歲的時候想要一個老婆或老公,她相信是必然的。她確信——這用不著問菊英——菊英現在非常的需要一個丈夫了。菊英現在一定感覺到非常的寂寞,非常的孤單。菊英所呼吸的空氣一定是沉重的,悶人的。菊英一定非常的苦惱,非常的憂鬱。菊英“定感覺到了活著沒有趣味。或者——她想——菊英甚至於想自殺了。要把她的心肝兒菊英從悲觀的、絕望的、危險的地方拖到樂觀的、希望的、平安的地方,她知道不是威嚇,不是理論,不是勸告,不是母愛,所能濟事;唯一的方法是給菊英一個老公,一個年輕的老公。自然,菊英絕不至於說自己的苦惱是因為沒有老公;或者菊英竟當真的不曉得自己的苦惱是因何而起的也未可知。但是給菊英一個老公,必可除卻菊英的寂寞,菊英的孤單。他會給菊英許多溫和的安慰和許多的快樂。菊英的身體有了托付,靈魂有了依附,便會快活起來,不至於再陷入這樣危險的地方去了。問一個十七八歲的女子要不要老公,這是不會得到“要”字的回答的。不論她平日如何注意男子,喜歡男子,想念男子,或甚至已愛上了一個男子,你都無須多禮。菊英的娘明白這個道理,所以也毅然的把對女兒的責任照著向來的風俗放在自己的肩上了。她已經耗費了許多心血。五六年前,一聽見媒人來說某人要給兒子討一個老婆,她便要冒風冒雨,跋山涉水的去東西打聽。於今,她心滿意足了,她找到了一個非常好的女婿。雖然她現在看不見女婿,但是女婿在七八歲時照的一張相片,她看見過。他生的非常的秀麗,顯見得是一個聰明的孩子。因了媒人的說合,她已和他的爹娘訂了婚約。他的家裏很有錢,聘金的多少是用不著開口的。四百元大洋已做一次送來。她現在正忙著辦嫁妝,她的力量能好到什麼地步,她便好到什麼地步。這樣,她才心安,才覺得對得住女兒。
菊英的爹是一個商人。雖然他並不懂得洋文,但是因為他老成忠厚,森森煤油公司的外國人遂把銀根托付了他,請他做經理。他的薪水不多,每月隻有三十元,但每年年底的花紅往往超過他一年的薪水。他在森森公司五年,手頭已有數千元的積蓄。菊英的娘對於穿吃,非常的儉省。雖然菊英的爹不時一百元二百元的從遠處帶來給她,但她總是不肯做一件好的衣服,買一點好的小菜。她身體很不強健,屢因稍微過度的勞動或心中有點不樂,她的大腿腰背便會酸起來,太陽心口會痛起來,牙床會浮腫起來,眼睛會模糊起來。但是她雖然這樣的多病,她總是不肯雇一個女工,甚至一個工錢極便宜的小女孩。她往往帶著病還要工作。腰和背盡管酸痛,她有衣服要洗時,還是不肯在家用水缸裏的水洗——她說水缸裏的水是備緊要時用的——定要跑到河邊,走下那高高低低搖動而且狹窄的一級一級的埠頭,跪倒在最末的一級,彎著酸痛的腰和背,用力的洗衣服。眼睛盡管起了紅絲,模糊而且疼痛,有什麼衣或鞋要做時,她還是要帶上眼鏡,勉強的做衣或鞋。她的幾種病所以成為醫不好的老病,而且一天比一天利害了下去,未始不是她過度的勉強支持所致。菊英的爹和鄰居都屢次勸她雇一個女工,不要這樣過度的操勞,但她總是不肯。她知道別人的勸告是對的。她知道自己的身體一天不如一天的緣故。但是她以為自己是不要緊的,不論多病或不壽。她以為要緊的是,趕快給女兒嫁一個老公,給兒子討一個老婆,而且都要熱熱鬧鬧闊闊綽綽的舉辦。菊英的娘和爹,一個千辛萬苦的在家工作,一個飄海過洋的在外麵經商,一大半是為的兒女的大事。如果兒女的婚姻草草的了事,他們的心中便要生出非常的不安。因為他們覺得兒女的婚嫁,是做爹娘責任內應盡的事,做兒女的除了拜堂以外,可以袖手旁觀。不能使喜事熱鬧闊綽,他們便覺得對不住兒女。人家女兒多的,也須東挪西扯的弄一點錢來盡力的把她們一個一個、熱熱鬧鬧闊闊綽綽的嫁出去,何況他們除了菊英沒有第二個女兒,而且菊英又是娘所最愛的心肝兒。
盡她所有的力給菊英預備嫁妝,是她的責任,又是她十分的心願。
哈,這樣好的嫁妝,菊英還會不喜歡嗎?人家還會不稱讚嗎?你看,哪一種不完備?哪一種不漂亮?哪一種不值錢?
大略的說一說:金簪二枚,銀簪珠簪各一枚。金銀發釵各二枚。挖耳,金的二個,銀的一個。金的、銀的和鑽石的耳環各兩副。金戒指四枚,又鑽石的二枚。手鐲三對,金的倒有二對。自內至外,四季衣服粗穿的俱備三套四套,細穿的各二套。凡絲羅緞如紡綢等衣服皆在粗穿之列。棉被八條,湖縐的占了四條。毯子四條,外國絨的占了兩條。十字布烏賊枕六對,兩麵都挑出山水人物。大床一張,衣櫥二個,方桌及琴桌各一個。椅、凳、茶幾及各種木器,都用花梨木和其他上等的硬木做成,或雕刻,或嵌鑲,都非常細致,全件漆上淡黃、金黃和淡紅等各種顏色。玻璃的櫥頭箱中的銀器光彩奪目。大小的蠟燭台六副,最大的每隻重十二斤。其餘日用的各種小件沒有一件不精致,新奇,值錢。在種種不能詳說(就是菊英的娘也不能一一記得清楚)的東西之外,還隨去了良田十畝,每畝約計價一百二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