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物”一詞由兩個字組成。“禮”的意思,是儀式、禮節以及諸如忠孝等道德理念。“物”的意思是物質的東西。值得注意的是,從詞源上講,這個漢語詞暗示了禮物(gift)不隻是物質的禮品(present),它承載著文化的規則(禮節)並牽涉到儀式。所以,無禮之物就隻是物品而不是禮物。
送禮之所以稱為藝術,關鍵在一個“送”字,您的聰明才智在這個字上表現得淋漓盡致,您的蠢笨愚拙也在這個字上落得一覽無餘。
“送”是整個禮物饋贈過程中的最後一環,送得好,方法得當,會皆大歡喜,境界全出。送得不好,讓人擋回,觸了黴頭,定會堵心數目。所以,隻有巧妙掌握送禮的技巧,才能把整個送禮過程劃上一個漂亮的句號。
三、紅包的由來:
相傳送紅包的習俗,在很久以前就流行,但當時人們不過是以寓意吉祥的鮮紅色紙,包著一張寫滿祝福字句的字條,送給親朋好友,以表心意。
到了清朝,人們則改用一張形狀與正方形相若的紅紙,包裹銅錢,封作“利是”。而第一代的紅包袋,約於清光緒末年,印刷技術開始廣為所用時,才得以問世。當時的所謂紅包袋,做法非常簡單,隻以紅紙印上黃油,再於未幹的黃油上綴上金粉,效果就如現今燙了金字的紅包袋般,而圖案則多以簡單為主,再配以吉利的字句。
派"紅包"是中國人新年的一種習俗,中國人喜愛紅色,因為紅色象征活力、愉快與好運。
派發紅包給未成年的晚輩(根據中國人的觀念,已婚者就算成年),是表示把祝願和好運帶給他們。紅包裏的錢,隻是要讓孩子們開心,其主要意義是在紅紙,因為它象征好運。因此,在分派紅包的長輩麵前打開紅包,是不禮貌的做法。
春節拜年時,長輩要將事先準備好的壓歲錢分給晚輩,據說壓歲錢可以壓住邪祟,因為"歲"與"祟"諧音,晚輩得到壓歲錢就可以平平安安度過一歲。壓歲錢有兩種,一種是以彩繩穿線編作龍形,置於床腳,此記載見於《燕京歲時記》;另一種是最常見的,即由家長用紅紙包裹分給孩子的錢。壓歲錢可在晚輩拜年後當眾賞給,亦可在除夕夜孩子睡著時,由家長愉偷地放在孩子的枕頭底下。
民間認為分壓歲錢給孩子,當惡鬼妖魔或"年"去傷害孩子時,孩子可以用這些錢賄賂它們而化凶為吉。清人吳曼雲《壓歲錢》的詩中雲:"百十錢穿彩線長,分來再枕自收藏,商量爆竹談簫價,添得嬌兒一夜忙"。由此看來,壓歲錢牽係著一顆顆童心,而孩子的壓歲錢主要用來買鞭炮、玩具和糖果等節日所需的東西。
現在長輩為晚輩分送壓歲錢的習俗仍然盛行,壓歲餞的數額從幾十到幾百不等,這些壓歲錢多被孩子們用來購買圖書和學習用品,新的時尚為壓歲錢賦予了新的內容。
(要一個背景、把小帖士放進去)小貼士:
“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中國古代法律中一項重要的法律原則,源於《禮記·曲禮》,始於西周,作為一項法律原則,“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所強調的是平民百姓與貴族官僚之間的不平等,強調官僚貴族的法律特權。所謂“禮不下庶人”,說的是庶人以下“遽於事而不備物”,即忙於生產勞動,又不具備貴族的身份和禮所要求的物質條件,因而不可能按各級貴族的各種禮儀行事。這些禮也不是為他們設立的,但這決不意味著庶人可以不受禮的約束。
所謂“刑不上大夫”,原指大夫以上貴族犯罪,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獲得某些寬宥,在適用刑罰時享有某些特權,但這些禮遇決不等於大夫以上貴族可以不受刑罰製裁。在實際生活中,官僚貴族犯重罪同樣要加以懲罰,特別是對那些“犯上作亂”的貴族,更是嚴加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