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戲曲與載體(2 / 3)

盡管總體形態趨同,但是由於地域性的差異、演出場所的差異、觀眾層次的差異,中國戲曲不像西方戲劇那樣品種單一,而是“異”彩紛呈,如:因地域性方言帶來的聲腔劇種的差異;因演出氛圍和觀眾層次帶來的民間戲曲、文人戲曲、劇場戲曲的差異;因觀賞趣味不同而帶來的文戲與武戲的差異等等。我把它稱作是中國戲曲的“同宗異流”現象。

最明顯的是廣場演出與廳堂演出的差別。這一點在戲曲走向成熟的宋代已經顯露。宋《青箱雜記》卷五稱:“今世樂藝亦有兩般格調:若朝廟供應,則忌粗野嘲哳;至於村歌社舞,則又喜焉。”——“朝廟”是莊重嚴肅的廳堂,樂舞趨於優雅;“村社”屬於野外廣場,樂舞趨於熱烈、歡騰。傳統戲曲的演出場所可以分為三類:“野台子”、“宴樂堂”、“戲園子。”

“野台子”——廣場高台,多出現於鄉鎮的廟會、集市,高逾人頭。中國的“民間戲曲”基本上生成於野台子,鄉民們熙熙攘攘,自由觀賞,因此帶有濃重的廣場藝術特征:

1.強烈的鑼鼓節奏,高亢的聲腔——如此方能壓倒嘈雜的自然聲和人聲。

2.明麗的色彩,裝飾化的舞台空間——如此方能醒目、誘人。

3.誇張的化妝造型——如此方能遠距離區分角色和人物造型。

4.大幅度的動作,獨特的表演技藝——武戲偏多,如此方能引人入勝。

“宴樂堂”——貴族和大戶人家的廳堂。廳堂中央為表演區,有時鋪上一方地毯。觀眾即賓客,多為文人雅士,靜坐於周圍品賞戲曲表演。宴樂和堂會上的戲曲被稱作“紅氍毹”(即紅地毯)上的雅音,具有明顯的“文人戲曲”傾向和室內藝術特征:

1.文學性加強——吟詩弄賦,多屬文戲。

2.唱腔委婉動聽。

3.表演細膩抒情。

4.道具製作精細。

“戲園子”——專業性劇場。亦為室內廳堂,大小不等,建有“勾欄”式的舞台。觀眾基本上是市民階層,觀賞層次介於農民和文人貴族之間。專業化的劇場可以兼容民間戲曲和文人戲曲,但勢必取長補短、去粗取精,加以改造,如:消減廣場戲曲喧鬧嘈雜的因素,增強文人戲曲的戲劇性和表演藝術成分。通過戲班的選擇、劇目的調節,這裏的演出可以做到文武兼備、雅俗共賞。因此,“劇場戲曲”更能代表中國戲曲的藝術精髓。

民間戲曲、文人戲曲、劇場戲曲的交叉融合以及劇場載體的作用,可以在戲曲發展史上找到依據。

宋元雜劇,原本是鑼、鼓、板、笛隨處作場,待到進入廳堂和勾欄,漸漸配以絲、竹、管、弦,稱作“弦索官腔。”同時,形成宮調格律的規範,走向雅化。

昆曲,原本是江蘇昆山地區的村坊野曲,明初曲師魏良輔等改革後,吸收北曲“弦索官腔”的特點“度為新聲”,成為以“管、笛、笙、琵”伴奏的室內清唱,“清柔而婉折。”後來走上戲曲舞台,稱作“雅音。”

京劇,前身是高台廣場上的徽調、漢調、梆子、亂彈,清代中葉進入京都。經過一定時期的磨合,當它在晚清的京都戲園子裏成熟時,吸收了“雅部”昆曲的藝術成分,可謂集花、雅之大成。值得注意的是,當時的戲園子市民雜處,吃喝談笑的“宴樂”之風頗盛,嘈雜無序,不像王府宅第那樣清靜。所以,它始終保持著壓倒雜聲的強烈的鑼鼓、高亢的聲腔、濃鬱的技藝因素,而且具有相當的力度。同時,又不乏適宜於堂會清唱的高雅細膩的琴弦、唱腔和相應的劇目。

千百年來,中國戲曲的劇場載體和劇本載體變化不大。它長期在廣場和廳堂間出沒,在鄉鎮與都市間徘徊,既具備廣場藝術特征,又具備室內藝術特征。劇本則穿插詩詞歌賦,大抵采用與古典小說相對應的文體,有文有白,或雅或俗。在同宗異流的發展曆程中,它呈現出多品種、多樣化的風貌。

本世紀初,話劇興起,走的是西方“劇院製”的路。一方麵,它漸漸擺脫小戲班流動演出的狀態,傾向於劇場藝術的探索;另一方麵,拋卻半文不白的四六文體,走向大眾通行的、散文化的“國語。”話劇藝術與戲曲藝術的分道揚鑣,不能說與劇場和劇本這兩個載體無關。

除了話劇在劇壇上崛起以外,與戲劇相關的傳媒在本世紀也出現了革命性的變化:報刊、書籍的通行,使戲曲文化得以廣泛傳播;照相機的普及,使戲曲得以留影;唱片、錄音磁帶、激光唱盤(CD)的相繼出現,使戲曲得以留聲;電影、錄像機、VCD光盤的漸次流行,使戲曲得到全麵、完整、動態的記錄。特別是廣播、電視以“大眾傳播媒介”的麵目橫空出世,使戲曲得以“飛入尋常百姓家。”

其中與戲曲關聯最大的,是視聽綜合的電影和電視。

戲曲走上銀幕以1905年北京國泰照相館拍攝的無聲片《定軍山》(京劇,譚鑫培主演)為標誌。此後,1928年,有聲戲曲片《四郎探母》(京劇,譚富英、雪豔琴主演)問世;1953年,彩色戲曲片《梁山伯與祝英台》(越劇,袁雪芬、範瑞娟主演)問世,電影藝術隨著科技的進步而不斷呈現新的麵貌。1958年9月,北京電視台正式開播(1978年5月1日改稱中央電視台),意味著中國電視事業的起步。戲曲隨即進入家庭熒屏,成為電視文藝節目的重要組成部分。

電影銀幕和電視熒屏盡管有大小之別,有膠片技術與電子技術之別,有專業影院氛圍與廳室氛圍之別,但是“屏幕”載體畢竟大同小異。在戲曲走向屏幕這一點上,電影要早半個世紀,其經驗和探索值得電視借鑒。

早期電影所顯示的主要是膠片載體本身的記錄功能,沒有被認定為“藝術。”即便如電影故事片,也不過是舞台戲劇的實錄和翻版。經過多年的探索,當它形成自身的藝術語言而為其他藝術品種所不可替代時,才獲得“第八藝術女神”的美稱。

電影的藝術語言既包括銀幕載體帶來的特定的視聽節奏和時空跳躍——即所謂“蒙太奇”的表述方式;又包括景別的組合、鏡頭的運動、聲畫剪輯、色彩光效、氣氛烘托、構圖設計、特技運用等一係列藝術技巧和技術手段;還包括客觀紀實與主觀表現兼而有之的形形色色的風格追求。於是,電影不再局限於簡單的“再現”,業已成為一種新的創作方式,一種包含電影藝術家人生態度、美學觀念、風格技巧在內的藝術的“表現。”就電影故事片而言,它脫胎於戲劇,卻並不等同於舞台上的戲劇。兩者藝術特征的區別,在相當程度上是因載體的不同而造成的。

那麼,電影的銀幕載體至少具備三種功能:記錄功能、藝術再創造功能、複製功能。這三種功能是並列的,並無高下之分。

1.記錄功能——客觀地記錄和再現事物的聲像。這一功能使電影在“紀實”方麵獨擅其長。

2.藝術再創造功能——表現為獨特的電影藝術手段,包括客觀的紀實、浪漫的想象、冷峻的思考、唯美的追求以及藝術個性的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