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說萬曆怠政,凡是攻擊萬曆的言論中,對這一點都是必然提及的。提起萬曆怠政,都擺出一副怒其不爭的嘴臉大加指責,對所謂怠政的後果更是大肆渲染,仿佛最後明朝滅亡大半就是萬曆怠政導致的。
但有些事情,不是僅憑想當然就能評定的。我們還是需要仔細分析一下,才能得出符合事實真相的結論。按閻崇年的說法,萬曆怠政的表現有所謂的六不做,什麼六不做呢?就是“不郊、不廟、不朝、不見、不批、不講”
所謂不郊就是不親自祭祀天地,不廟就是不親自祭祀宗廟,不朝就是不上朝,不見就是不接見大臣,不批就是不對大臣的上疏做批示,不講就是不參加經筵講席。
這六項當中除了,不見、不批以外,其他四項都隻是形式禮儀上的套路,對處理國家政事而言,並沒有實際意義,將之上綱上線,作為怠政的表現,大批判特批判,實在是小題大做。
神宗不從事這些活動,並非是什麼怠惰偷懶,而是有客觀的身體原因。比如萬曆十八年,神宗會見申時行,麵對大臣們對他的批評漫罵,耐心解釋說:“朕病愈,豈不欲出!即如祖宗廟祀大典也要親行,聖母生身大恩也要時常定省。隻是腰痛腳軟,行立不便”[申時行《詔對錄》晚明史
p632]
後來“王家屏、王錫爵輔政時期,情況仍舊不見好轉,神宗仍是‘麵目發腫,行步艱難’”
明代的一些文人以及過去一些曆史學家總是想當然汙蔑萬曆說他這是故意為自己偷懶找借口,或者認為就算萬曆真的是生病,那也不過是酒色過度所致!不過考古發現給了這些自以為是的人一記響亮的耳光。在詳細記載新中國成立後發掘萬曆陵墓前後過程的《風雪定陵》一書第十四章《打開皇帝的棺槨》中說“萬曆一生多病,經常服藥一事,文獻都有記載。但隨著‘國本之爭’越演越烈,……臣僚們便把他的病源歸罪於酒色過度、……即使今天的明史研究者,尚有一些人與三百年前的臣僚持同一觀點。其實,麵對定陵出土的實證,應該打破這種近似偏見的結論。因為無論是棺內萬曆右腿蜷屈的痛苦形狀,還是屍骨複原後,右腿明顯地比左腿短的情形,都足以說明這位皇帝生前確實患有嚴重的足疾。有了這樣的實物作證,而再以陳腐的觀念,把萬曆的‘足心疼痛、步履艱難’,一味地歸結於貪戀酒色所致,這就難免有失曆史公允了。”
另外從萬曆的屍骨看,他的腰部也有嚴重疾病,因此行動不便,請人代勞是可以理解的。
至於象閻崇年這樣的,不顧事實真相,抓住這點,對萬曆拚命醜化攻擊,並借此來抬高襯托滿清皇帝的英明偉大,也可謂無恥之尤了。閻崇年說“祭祀天地是皇帝的頭等大事。清朝康熙皇帝祭天時,走著到天壇,還要齋戒,以示虔誠。萬曆皇帝年紀輕輕的,既不祭天,又不祭地,更何況對待臣民呢?”。真是條出色的曆史棍子手,一打一抬,一貶一捧的技術運用的相當嫻熟,隻可惜曆史真相並非這類人物所能一手掩蓋的!康熙祭祀天地或許很虔誠,他屠殺起無辜平民來同樣很虔誠,在他統治下喪心病狂地實行了二十多年的沿海遷界,至少屠殺了沿海幾百萬的無辜平民,平定三藩之亂,又幾乎把四川百姓全部屠殺幹淨,康熙十八年,瀏陽縣知縣曹鼎新曾經不打自招的供認康熙統治下滿清的獸行說“自甲寅吳逆倡亂,……以至王師赫怒,整兵剿洗,玉石難分,老幼死於鋒鏑,婦子悉為俘囚,白骨遍野,民無噍類”,真是繼承了他的祖宗遼東大屠殺,揚州十日,嘉定三屠,四川大屠殺的光榮傳統!所以象康熙這類東西的虔誠還是少一點的好,他越虔誠,屠殺起百姓來就越心安理得!
那麼閻崇年攻擊萬曆的“不見”,“不批”又是怎麼回事呢?關於“不見”,萬曆後期,接近大臣的次數確實比前期減少許多,但這一點主要也還是因為萬曆腿部腰部有疾病行動不便導致的結果,更何況明代處理政事,主要是通過奏疏批閱往來進行,會見大臣對處理政事有作用,但也並沒有人們想象的那麼大,奏疏往來的意見,因為經過深思熟慮,往往更有價值一些,當麵接見,即興而談決定的意見,往往帶有太多草率的成分,反而靠不住。崇禎時期倒是經常接見大臣,接見袁崇煥,袁崇煥貿然就說五年能夠平遼,結果反而讓自己處於一個尷尬境地,為後來他濫殺毛文龍埋下禍端。再如溫體仁和錢謙益在崇禎麵前當廷詰對,結果反而是溫體仁把東林黨人駁斥質問的體無完膚。
當然,這並不是說不見大臣就很好,但至少說明,這個所謂“不見”遠沒有某些人渲染誇張的那樣有什麼舉足輕重的意義。
最後說到不批,則完全是閻崇年等人對萬曆信口開河的汙蔑!確實,萬曆並非批複所有的上疏,而是有所選擇的,尤其是在後期,凡是他認為比較重要的,他都會給予批複,至於那些留中不發的上疏,大多本就沒有給予回複的必要,即使批複了也不過是徒然引起不必要的爭吵漫罵,空耗精力而已。即便是認為萬曆“以皇帝的身份向臣僚作長期的消極怠工”,“以頑強的意誌和臣僚們作持久的對抗”[p79]的黃仁宇也不得不承認萬曆大部分情況下僅僅是對那些遞補職位空缺,以及沽名買直,搬弄是非,動輒抗議漫罵的上疏不加批示,“除了不理上述性質的文件以外,他照常批閱其他奏疏。也就是說,他的消極怠工,放棄自己的職責,是有所選擇的”。
至於樊樹誌在晚明史中更是說“神宗在此後的二十多年中,處理朝政的主要方式是透過批閱奏疏,發布諭旨來進行。他始終牢牢地掌握著朝廷的大政方針,這從‘萬曆三大征’的全過程可以看的很清楚。”[p633]
另外從明史和明神宗實錄的記載來看,即便到了萬曆四十年以後,在某些人嘴巴中怠政的高峰時期,神宗對於應該批複的奏疏以及應該挽留的官員都是毫不含糊的加以批複和挽留的,比如《明史.列傳第一百十三》中關於趙煥的傳記中提到萬曆四十年以後的情形
“然是時朋黨已成,中朝議論角立。煥素有清望,驟起田間,於朝臣本無所左右,
顧雅不善東林。諸攻東林者乘間入之。所舉措往往不協清議,先後為禦史李若星、
給事中孫振基所劾。帝皆優詔慰留之。……”
“
明年春,以年例出振基及禦史王時熙、魏雲中於外。三人嚐力攻湯賓尹、熊廷
弼者,又不移谘都察院,於是禦史湯兆京守故事爭,且詆煥。煥屢疏訐辯,杜門不
出,詔慰起之。”
“兆京以爭不得,投劾徑歸。其同官李邦華、周起元、孫居相,及戶
部郎中賀烺交章劾煥擅權,請還振基等於言路。帝為奪諸臣俸,貶烺官以慰煥。煥
請去益力。九月,遂叩首闕前,出城待命。帝猶遣諭留。”
上麵的摘錄中,“帝皆優詔慰留之”,“詔慰起之”,“帝為奪諸臣俸,貶烺官以慰煥”,“帝猶遣諭留”等記載隨處可見,和某些人把萬曆醜化成什麼都撒手不管的皇帝,隻“將大臣奏章‘留中’不發,就是既不批示,也不發下”顯然是不相容的,可以說又給這些人一記耳光。
即便到了萬曆臨死前的幾年,身體狀況已經嚴重惡化的時候,他依然盡力批複奏疏,比如當時言官彈劾首輔方從哲的時候,萬曆還下諭安慰告訴他不必對言官彈劾太在意“方今國家多艱,須卿鴻猷匡濟,共圖化理,豈可以浮言堅欲求去”。而當“方從哲稱病在家”,導致內閣無人辦事,神宗還派人到方府宣諭“輔臣方從哲速出視事”,當方從哲希望皇帝出麵到文華殿召開會議的時候,神宗由於身體確實無法支撐(這個時候離他逝世已經不遠了),他特地“派文書官到內閣傳諭,因疾病纏身,無法出席文華殿會議,希望大臣諒解”[那個閻崇年對此事的記載是“大學士方從哲上疏,希望皇帝能夠出禦文華殿,召集文武百官,討論禦敵方略。結果這個請求依舊如泥牛入海,留中不報,沒有回音”,這個閻崇年大概已經撒謊成性了]。
當然也不必否認,對許多奏疏,萬曆也確實常常留中不發,不予回複。但這也並非沒有理由。萬曆和那些文官打了四十多年的交道,深知這些人的脾氣。如果這些文官想要做的事情,你就算再怎麼不讓他們去做,他們最終也會去做,如果這些文官不認可不想做的事情,你就算再怎麼嚴厲回複批示讓他們去做,他們照樣給你頂在那裏,軟硬兼施,陽奉陰違,死活都不會去做。而且文官最擅長的就是扯皮,甚至把扯皮當作他們的職責所在。要對付這些人,有時候不理睬他們倒是最有效率的辦法。可以省卻許多不必要的麻煩,於國於己都有好處。如果理他們,那可能就是糾纏不休,弄到頭白白浪費許多國家的財產和精力。用這種處置手段,對國家行政的實際運行並不會有任何實質性的影響。
閻崇年在百家講壇中說“沒有皇帝的批示,事情就不能辦,整個中央機構,幾乎停止運作。上自尚書,下到知縣,缺員得不到補充,辭職也得不到批準,使得衙門無法辦公”,根本就是連基本常識都沒有的一派胡言!
事實上“《明史選舉三》說‘在外府州縣正佐在內大小九卿之屬員皆常選官選授遷除一切由吏部’,《大學衍義補》第10卷‘公銓選之法’條目下說‘五品以下及在外四品非方麵者則先定其職任然後奏聞’,這兩條史料基本明確了部選的適用範圍,即吏部在法理上有權自己決定五品以下京官和四品以下地方官的人選。”[禹兮禹兮《明代吏部及銓政研究》]。
這個閻崇年所謂的“下到知縣,缺員得不到補充,辭職也得不到批準,使得衙門無法辦公”,真是天大的笑話!真不知道這種人是怎麼混上學者教授的位置的?事實上即便是硬汙蔑萬曆放棄自己職責的黃仁宇也不得不承認“皇帝的放棄職責並沒有使政府陷於癱瘓。文官集團有它多年來形成的自動控製程序。……北京的會試、殿試照舊舉行;地方官和京官按時的考核也沒有廢止。派遣和升遷中下級文官,用抽簽的方法來決定。……對於這些例行公事,皇帝照例批準”[p81]
從以上的論述可以看出,萬曆皇帝並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所謂怠政,退一步說,即便真有所謂的怠政,那麼這種怠政也不會對國家政治的運行造成什麼實質意義的影響。
還有一條加在萬曆皇帝頭上的罪狀就是所謂的“宦官肆虐”,這也是閻崇年在百家講壇上說的“太監的權力因此越來越重。萬曆帝派遣太監作稅監到大邑、礦監到礦山、鹽監到兩淮、珠監到廣東等,替他聚斂錢財,以供享樂。太監的權力急劇膨脹,太監的危害日益嚴重。大學士、首輔朱賡沉痛地說:‘今日政權不由內閣,盡移於司禮。’(《明史·朱賡傳》)這就為後來天啟朝司禮監大太監魏忠賢專政埋下了禍根。
”
關於礦稅的問題,我們在前麵的部分其實已經分析過了,礦稅太監不過是奉命行事,他們是不是太監根本不是什麼實質性的問題,就算是派遣不是太監的人去征稅,因為觸犯了商業集團的利益,同樣會被拚命醜化。
而實際上這些礦稅太監遠沒有一些論者所說的那般風光跋扈,很多情況下,都是被暴民活活打死了,萬曆皇帝也隻能忍氣吞聲,息事寧人,不了了之!比如湖廣民變中,數萬市民包圍陳奉的稅監府,陳奉手下六人被投入江中淹死,錦衣衛被打傷,稅監衙門被火燒掉,這已經是不折不扣的武裝暴亂了,如果沒有地方官員的故意縱容是難以想象的。可是這件事情處理的結果卻是,暴亂的市民沒有得到懲罰,煽動暴亂的官員也沒有得到懲罰,反倒是暴亂中的受害者陳奉被撤消了稅監職務
再比如萬曆三十四年雲南民變,同樣是在地方官員的參與縱容下,一些暴徒把礦稅太監楊榮處死後投入烈火中。結果是神宗氣的幹瞪眼,隻能用絕食數天來表示抗議。近代的西方國家是政府鎮壓反政府分子暴動,然後反政府者用絕食來表示抗議示威,而在明朝的中國則是顛倒過來了,皇帝用絕食來向大臣文官表示抗議,這也真是隻有明朝才會出現的奇觀。
礦稅太監在當時被仇恨是可以理解的,但實際上由於他們得不到地方官員的支持,很多情況下都是寸步難行,這也是為什麼萬曆征收礦稅,征來征去,所得也實在有限!如果我們現在看待礦稅太監仍舊用明朝當時那些利益集團肆意醜化誇張的眼光,真相信他們可以任意肆虐橫行的謊言,那就偏離事實太遠了!
接下來再看閻崇年所謂宦官肆虐的另一個論據,也就是司禮監權力膨脹的問題,應該說在這個問題又充分顯露了閻崇年不學無術,肆意撒謊的醜陋嘴臉。他這裏從《明史·朱賡傳》中引用了一句話來作為論據,但從這處引用來看,他似乎連基本的《明史》都讀不懂了!我不得不再問一句,他這個學者教授究竟是怎麼當上去的?
我們不妨來看看明史中這處的原話是什麼?現在完整摘引如下
“先,考選科道,吏部擬上七十八人。……三十六年秋,命始下。諸人列言路,方欲見風采。給事中若霖先嚐忤賡,及是見黜,適當賡病起入直時。眾謂賡修郤,攻訐四起,先後疏論至五十餘人。給事中喻安性者,賡裏人,為賡上疏言:“今日政權不由內閣,盡移於司禮。”言者遂交章劾安性,複侵賡。是時賡已寢疾,乞休疏二十餘上。言者慮其複起,攻不已,而賡以十一月卒於官。
”[《明史.列傳第一百七》]
這段話裏說的很清楚,說出“今日政權不由內閣,盡移於司禮”這個話的並非是朱賡,而是朱賡的同鄉給事中喻安性,而喻安性說這話的背景是因為“給事中若霖先嚐忤賡,及是見黜”,導致一大批新進的言官對朱賡進行瘋狂的彈劾攻擊批鬥,人數多達五十餘個!而喻安性為了支援自己的同鄉,這才說:“今日政權不由內閣,盡移於司禮。”,意思是為朱賡推卸責任,但顯然其他言官不是傻瓜,根本不相信他這個明顯違背事實的話,反過來一起彈劾他,同時也不放過朱賡:“遂交章劾安性,複侵賡”,這才是事情的整個經過。這樣一個事情,到了閻崇年嘴巴裏,居然變成了“首輔朱賡沉痛地說:‘今日政權不由內閣,盡移於司禮’”。作為一個所謂的學者教授,所謂的曆史學家,居然連最基本的曆史資料中哪一個句話是哪個人說的,都分不清楚,也真可算是一大奇觀!
言官本來就有肆意撒謊,任意誇大其詞的傳統。這個喻安性的話,在當時都沒有人相信,而現在的曆史學家居然奉為至寶,這也真可算是奇哉怪哉!
關於萬曆時期司禮監的權力究竟如何,我們還是來看看《晚明史》作者樊樹誌的論述吧!樊樹誌說“以神宗的秉性,不能容忍再出現象馮保那樣專橫跋扈的司禮監太監。……一旦他們越過了他所認定的界限便毫不客氣的予以剪除。張鯨、張誠的下場,應該說是重蹈了馮保的覆轍”[p553]
這裏反複提到了馮保,但其實馮保是冤枉的,馮保有什麼過失,不就是因為協助張居正而得罪了太多人嗎?張居正一死,他一被彈劾,就馬上被趕下了台,所謂專橫跋扈究竟從何談起呢?(《明史》中記載“保亦時引大體。內閣產白蓮,翰林院有雙白燕,居正以進。保使使謂居正曰:“主上衝年,不可以異物啟玩好。”又能約束其子弟,不敢肆惡,都人亦以是稱之。”)
還是來看看張鯨、張誠是怎麼回事?事實上兩人也談不上有多跋扈!比如張鯨,僅僅從萬曆十六年何出光等人彈劾他開始,他就被萬曆疏遠最後被罷斥。
至於張誠可能稍微比張鯨風光一點,按照樊樹誌說法“張鯨遭罷斥後,張誠以司禮監掌印太監兼並掌東廠及內宮監”,但對他的權力也不必過於擴大,甚至《明史》中甚至連專門的關於他的傳記都沒有,隻是在敘述張鯨的時候,順帶提到了他的名字。這回似乎在沒有文官彈劾他的情況下,僅僅到了萬曆二十四年,神宗就找了一個借口“突然下令斥退張誠,抄沒家產,並把其弟侄張勳、張紹寧及親信霍文炳、張楨等人的住房田地一並籍沒入官。神宗原本要把張誠發配到南京孝陵去看管香火,後來改發南海子淨軍;並將張勳、蕭玉、王忠等處死,其他人押入監獄”[p554]
至於張誠以後的司禮監,樊樹誌是這麼描述的,大家可以自己做個判斷
“張誠斥逐後,由田義為司禮監掌印太監,陳矩為司禮監秉筆太監,孫邏為提督東廠太監。孫邏死後,由陳矩兼掌東廠。田義、陳矩等人以張鯨、張誠的下場為戒,注意收斂,凡司禮監政務,田義與陳矩開誠協濟,裁酌施行。田義為人儉樸寡言,人不敢幹以私。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田義死,陳矩為司禮監掌印太監。陳矩為人平恕識大體,萬曆三十五年死,神宗賜額曰‘清忠’”[p554-555]
“從此司禮監太監的權力受到極大削弱、限製,甚至司禮監缺員也不補充。到了神宗晚年,司禮監用事太監寥寥無幾,東廠荒涼得青草滿地。”
“原先神宗的膳食一向由司禮監太監輪流供給,以後因司禮監乏人,改由乾清宮管事太監獨自承辦。司禮監與東廠落到這個地步,無疑是對司禮監及東廠以往擅權亂法的一種懲罰,未嚐不是神宗晚年的一件德政”[p555]
(《明史.宦官二》中的相應記載是“自馮保、張誠、張鯨相繼獲罪,其黨有所懲,不敢大肆。帝亦惡其黨盛,有缺多不補。迨晚年,用事者寥寥,東廠獄中至生青草。帝常膳舊以司禮輪供,後司禮無人,乾清宮管事牌子常雲獨辦,以故偵卒稀簡,中外相安”)
就這樣,事實真相是萬曆時期,司禮監冷落到幾乎無人,東廠荒涼的生滿青草,到了閻崇年那裏,居然變成了,宦官肆虐,太監權力越來越重,是非顛倒,黑白混淆到這個地步也算得上是登峰造極。隻是不知道這個閻崇年在百家講壇上信口雌黃,誤導欺騙世人的時候,是不是也覺得一些愧疚,是不是也受到一點自己良心的譴責?
再有加在萬曆頭上的罪狀是所謂的亂封濫贈、肆意揮霍、大興土木。
所謂亂封濫贈,用閻崇年在百家講壇上的說法是“萬曆帝自己的皇莊占地210萬畝,賜給他弟弟潞王翊鏐田400萬畝,賜給他兒子福王常洵田200萬畝。沒有田了,就將周圍郡縣的土地劃過來。他們父子、兄弟三家占地810萬畝,而萬曆六年,全國的田地是5.1億畝,他們三家占全國總田地數的6.3%”
我們先不管這裏具體的數據是否正確(事實這些數據錯的離譜,沒一個是對的)。我們先來做個小學生都會做的除法,810萬除以5.1億等於多少?兩邊約去萬就是810除以51000,最後得到的結果約等於1.6%。我不知道閻崇年小學算術怎麼學的,這麼一個簡單的除法,他得到的結果居然是匪夷所思的6.3%,這樣的曆史教授確實讓人佩服的瞠目結舌。
我們再看他提供的數據吧。開頭第一句話就錯!明代的所謂皇莊,按照白壽彝主編的《中國通史》記載,興起於永樂末年,於正德時期達到高峰,然而到了明世宗即位後的嘉靖年間,皇莊就已經被廢除。
“
明世宗即位後,為緩和民情立即把這個問題提到議事日程上,首下明詔,‘將管莊人員盡數革回’。同時,委官清查畿內皇莊。嘉靖二年(1523)二月,兵科給事中夏言將調查所得的真實材料,寫成《勘報皇莊》一疏,進呈明世宗。疏中,詳細說明皇莊的建立過程、數量、地理分布以及正德以來所產生的巨大危害,並建議取消皇莊,還田於民,以消除由皇莊所引發的各種社會弊端。”
“明世宗接到夏言的奏疏,下旨曰:‘各宮莊田子粒銀兩仍辦納解部,年終類進應用。頃畝數目,止照新冊改為官地,不必稱皇莊名目。’
”
按某些人的說法(包括白壽彝在內),似乎這隻是名稱的改變,從“皇莊”改為“官地”。但實際上這種看法根本錯誤,原先皇莊的管理人員不受地方政府支配,土地確實可以看成皇家所有,但是皇莊改稱官地之後,管理人員就由“戶部派州縣官取代﹐即‘有司代管’”。皇莊所起到的作用,僅僅是每年將田租交納給宮廷使用,作為皇室的費用開支。並且這種性質的田租比例遠小於一般地主征收的田租(按每畝三分征)。可以說耕種這些田地的佃農負擔小於一般田地的佃農。另外“
嘉靖二年(1523)九月,明世宗又令戶部清核畿輔莊田。”,清查的結果又把大部分原本屬於皇莊的官地歸還給民間。
一定意識上說從嘉靖以後,就根本不存在所謂皇莊,要說有也隻有官地,官地和皇室唯一的聯係,無非是每年向皇室交一筆銀,而不必再另外交稅。閻崇年所謂的“萬曆帝自己的皇莊占地210萬畝”,隻能看成是毫無常識的信口雌黃。
另外皇室無論如何總需要有一定的收入來源,來應付日常的花費開銷,皇莊也好,官地也隻是提供了這樣一個收入的途徑而已。不考察具體從這些官地收入多少,而隻是聳人聽聞的列出多少畝田地的數字,隻能是騙騙無知愚人!從實際來看,皇帝從官地獲得的收入也是相當有限的,比如根據記載“萬曆六年(1578年)進三宮官地子粒銀達三萬八千八百七十兩。”,可能這個數字每年有波動,但最多的時候估計也不會超過六萬兩!這是個什麼概念,當時一些私人大地主,一些大鹽商,一些從事海上貿易的商人,每年賺取的利潤都遠遠不止於這個數字,這就是某些人咬牙切齒,義憤填膺的明朝皇室對人民的剝削???對比一下滿清的統治者“據內務府編的材料,《宣統七年放過款項及近三年比較》記載:民國四年的開支竟達二百七十九萬餘兩,以後民國八、九、十各年數字逐年縮減,最低數仍達一百八十九萬餘兩。”,這還是已經倒台的滿清末代皇帝,如果是康熙乾隆這些東西,每年耗費的民脂民膏,則更難以計量。不知道有些人又做何評論?
如果沒有所謂的官地,隻要皇室不喝西北風,那相應的開支也必然還是要從國家統一收取的糧食稅中分配,那又有什麼分別?
再看閻崇年所謂的“賜給他弟弟潞王翊鏐田400萬畝,賜給他兒子福王常洵田200萬畝”。
對這個問題不妨看一下黃仁宇在《萬曆十五年》第三章,注釋二中的一段話[p107]“對於福王莊田的若幹情節,中外學者多有誤解,……萬曆指令以4萬頃為福王的莊田,不過是和群臣討價還價的辦法。討價還價之餘,萬曆就減價為2萬頃,福王本人也再三表示‘推辭’。而萬曆所真正為福王索要的,則不在田土而在佃金。因為河南在明初地廣人稀,其後民間開墾所增田地,稱為‘白地’,其所有權常常發生問題。地方官對這種田地所征取的賦稅,既不歸入一般的田賦,也很難視為官田的地租。山東由於黃河河道的變遷,被淹後的田地重新開發,情形亦複類似。湖廣則因河流湖泊眾多,昔日之湖沼成為圩田,河岸瘠土僅征‘蘆課’者至此也有成為良田的趨勢。此外各省還有被抄沒的莊田等,情況極為複雜。這些土地的賦稅收入,縱未盡入地方官之私囊,但也從未作公開而詳盡的交代。萬曆的意圖,即要三省地方官從這筆收入中每年繳納銀46000兩,以作福王府的開支。遲至1617年,湖廣官員隻表示承擔3659兩的銀子。福王本人,曾因為不相信各地的報告,而派人在河南丈量上述田土,以致與當地官民發生衝突。”
黃仁宇這段話什麼意思?也就是說所謂賜予福王兩萬頃土地,並非是福王就真的擁有這兩萬頃土地,而僅僅是相應的省份,每年提供給福王對應這些土地相應的一筆銀子,僅此而已。所以從土地的數目上似乎很驚人,400萬畝,兩百萬畝,真是罪惡滔天,但實際上代表的銀子不過是四萬多兩,兩萬多兩而已,明代一個中等規模的商人,一次做生意攜帶的本錢都不止這個數字!!這就是某些人聲討的明代宗室侵占大量土地的真相!!實際上按黃仁宇的考證,福王每年真正拿到的代表這些土地的銀子連二萬兩都沒有滿,各個地方的地方官為自己的地方利益都是極盡推脫搪塞之能事,所以福王“大部田土折銀每年未逾2萬兩”[p81]。
潞王應該也是這個情形,斷然沒有真的占據四百萬畝土地的道理,所謂四百萬畝真實含義不過就是每年從地方財政上獲取四萬兩銀子的收入而已!而且根據明史記載潞王是一個品行相當優秀的人,絕非好財貪婪之輩!他甚至每年把自己的收入用來援助國家!“翊鏐好文,性勤飭,恒以歲入輸之朝,助工助邊無所惜,帝益善之。四十二年,皇太後哀問至,翊鏐悲慟廢寢食,未幾薨。”[《明史.列傳第八諸王五]》
由以上分析就可以看出閻崇年所謂的“父子、兄弟三家占地810萬畝”近於夢囈胡言!!
[關於明代的所謂皇莊王莊的問題,黃仁宇在《十六世紀明代中國財政與稅收》一書有比較具體的論述
先摘引如下
“16世紀晚期,這些財產與先前的草場,可以被分成下列六大類(a)皇莊;(b)王莊;(c)其他貴族莊田;(d)京軍草場,……
所有這些田產都同納稅土地分開,……然而實際上這些土地的租金也產生了一個與田賦相類似的情況。除了很少的例外,它們都由地方官員管理。甚至租率也和田賦正稅相同。……到了16世紀晚期,絕大多數的牧場和苑囿都已經轉化為耕地,收取同樣的租米。貴族作為土地收益的接受者,除非他們自己耕種,否則是不允許他們以田地為生,因而他們的永久佃農也就是事實上的田主。[p138]
”]
他的錯誤並沒有到這裏結束。他最後說的“萬曆六年,全國的田地是5.1億畝”又相當離譜,不知他從那裏搜刮來這個數據的?即便按照過去不計算衛所耕地,那當時也至少是7億多畝,而實際上現在幾乎所有明史專家公認的數字萬曆時期的耕田是11億6189萬4800畝[顧誠紀念文集
p304],這個閻崇年幾乎把明代當時的耕地扣掉了一半還多!!這樣大手筆,真令人歎服!閻崇年教授研究曆史看來真比寫小說還來得暢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