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的情人
有一種認識上的偏差在心理學上叫“暈輪定律”。所謂暈輪,是指太陽周圍的一圈光暈,有擴大化的意思。暈輪定律就是說,人們在判斷其他事物時,容易犯以點代麵、以偏概全的錯誤,即由一個優點推及得出所有優點,由一個缺點推及到所有缺點。
在生活中也經常會有這樣的現象發生。比如有時候我們到一家私人商店買東西,發現有件商品質量很差,價錢卻高,我們可能就會不高興地說:“都是奸商,沒有一個好東西,唯利是圖!”
有時候我們與一位知識淵博的人談話,即使對方說的隻是一些無聊的笑話,我們可能也會因此以為他是在含蓄地表達什麼觀點。
有時候年輕的戀人因為喜歡對方的某個特點,就會看對方什麼都順眼,最突出的例子就是“情人眼裏出西施”。
以上這幾種現象的本質,都是我們看到對象的某個缺點或優點時,把它擴大化到對象的整體。
比如買東西那個例子,以一個商人的表現推導出所有商人都不是“好東西”;第二個例子,由知識淵博者的身份,推導出他在任何時候都是有較高思想水平的;第三個例子,因為一個優點,整個人的魅力都被放大了。
為什麼我們會對已知的一個特點進行放大呢?這是因為我們在與事物接觸時,會有一種想通過某個簡單的方法就可以看到整體情況的心理。
比如當發現某個人在交往方麵比較主動,就會判斷他是外向性格。而外向性格在我們心目中一般具有這樣的特點:積極、快樂、比較隨和而不固執,有活動能力等。於是我們就認為對方是這樣的人,並采取相應的方式與他交往。
當然這種以點代麵的判斷會有正確的時候,可是錯誤的時候也不在少數,這是我們需要提防的。
有些年輕人在崇拜明星方麵,幾乎可以說是到了“愛屋及烏”的程度。一個明星,他的可愛之處主要在於他戲演得好,歌唱得好。而他們的“粉絲”,卻把他們當成是無所不能,沒有缺點的完人,當成人生的偶像來崇拜。“粉絲”們在演唱會上尖聲叫喊,如醉如癡,會為了得一個簽名排幾個小時的隊,更有甚者竟因為偶像結婚而自殺!
這不正是暈輪定律導致的自欺欺人嗎?從偶像的一個優點,推及得出其他優點,從而認為偶像方方麵麵都是完美的。
年輕人犯這樣的錯誤,是因為年輕氣盛,社會經驗不足,同時渴望得到精神的寄托,似乎稍微情有可原。但是作為教育工作者,塑造人才的人,如果犯同樣的錯誤,似乎就不太應該了,那樣的話就有可能對受教育者的成長造成持久的危害。
學校裏常有這樣的現象:某學生數學考試不及格,他的數學老師就會推斷他一定是個貪玩的學生,天資不聰明,學習不努力,將來不會有什麼出息,於是也就不願在他身上花多少心思了。而實際上,一個學生數學成績不好,並不能說明他所有的方麵都不好。
為避免暈輪定律產生的弊端,我們應該養成客觀全麵看待事物的習慣。要知道事物並非完美無缺,有優點並不意味著就是完人,有缺點也不意味著一無是處。可愛的優點和討厭的缺點,很可能在同一個人身上並存。
愛情中不要挑花了眼
生活中很有趣的一個現象是:才華出眾的男人往往娶了個姿色平平的夫人;美麗如花的女人往往嫁了個不著調的丈夫。從心理學角度來分析,一個很可能的原因就是條件太好的男人或女人,在選擇配偶的時候,由於可以選擇的對象較多,因而往往作不出最好的選擇。看來俗話說的“挑花了眼”是有科學根據的。
人類的認識和實踐活動是能動的、創造性的,它的本質就在於選擇。具有自覺的選擇能力,是人區別於動物的根本標誌之一。那麼怎樣才能作出最好的選擇呢?
心理學家告訴我們,在作出抉擇的時候,我們麵臨的選擇麵並不是越多越好,而是應該適度。選擇麵適度,才容易作出最好的選擇。
有這樣一個故事,有一天,楊子的鄰居在牧羊的歸途中,遇到了迎麵而來的一行車馬,羊群因受驚嚇而跑開了。他回家清點以後,發現丟了一隻羊,於是召集全家老小,並叫上楊子的童仆一起去找羊。楊子在旁不以為然地說:“咳,何必興師動眾,派這麼多的人去找羊呢?”鄰人說:“山野、田間岔路多,人少了分派不過來。”楊子想一想,也有道理。
那鄰人帶領大家沿著趕羊回家時經過的大路走,一遇到岔路就派出一個人。沒過多久,他帶去的人都分派完了,剩下了自己一人走大路。可是沒走多遠,前麵又出現了岔路。他感到左右為難,焦急中任選了一條路走去。走著走著,隻見前麵又出現了岔路,就感到無可奈何了。那時天色已黑了,他隻好往回走,碰到的其他的找羊人也遇到了同樣的困難。
鄰人回來後,楊子奇怪地問:“你帶了這麼多的人去找,怎麼還找不到呢?”鄰人說:“我知道大路邊有岔路,所以找羊時多帶了幾個人。可是沒想到岔路上還有岔路。在隻剩一個人麵對岔路的時候,就不知該怎麼辦好了。”楊子聽了,覺得很受啟發。這個故事包含著心理學中關於選擇適度的理論。它可以表述為:選擇項並不是越多越好,適量的選擇項才有利於作出最佳選擇。
首先,選擇麵過窄肯定不利於作出好的選擇。好與壞、優與劣,都是在對比中發現的,隻有擬定出一定數量和質量的可能方案供對比選擇,才能作出合理的判斷和決策。一個人在進行判斷和決策的時候,他必須在多種可供選擇的方案中決定取舍。如果一種判斷隻需要說“是”或“不”的話,就不能算是真正的判斷,隻有在許多可供選擇的方案中進行研究,並能夠在對其了解的基礎上進行判斷,它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判斷。
但是,選擇方案是不是越多越好呢?答案是否定的。選擇的方案過多,會攪得人心神不寧,無所適從,很諷刺的是,“多方案”成了“無方案”,最後什麼方案也確定不下來。這也就是俗話所說的“挑花眼了”。
有人打過這樣一個比方,尋找配偶就像走過一片玉米地時摘玉米一樣,不過隻能朝前走,不能往回退,就像人生那樣。當然每個人都想摘個最大的玉米。你走了一段路,發現了幾個比較大的,但是你猜測後麵還會有更大的,於是就先不摘,繼續走;再走一段,發現了比原先大的,但你還是猜測後麵還有更大的,所以就仍然不摘,繼續走下去……就這樣了若幹次,當離玉米地的邊緣不遠的時候,你想,沒有多少路可走了,再碰到大的我就摘,可遺憾的是,再也沒有比原先大的了。你實際上已經錯過了其中最大的。
人生的選擇也是如此,從某種意義上說,選擇是無限的,因為世間有的是人。可是從另一種意義上說,選擇又是有限的,因為你的青春有限,過了適婚年齡,選擇麵將驟然變窄。所以麵對這樣的現實,我們要做的是,讓選擇麵既不過寬,也不過窄。對於擇偶來說,如果決定得太早,可能無法等到後麵更好的;而如果決定得太晚,可能又會發現好的已經沒有了。
所以說,人在作出選擇的時候一定要記住“選擇適度”這個定律,要在選擇麵適度的時候作出選擇,選擇麵既不能太窄,也不能太寬。
和美女在一起光陰易逝
愛因斯坦晚年的時候,有次與一群青年學生討論學術問題。學生們問他:“那麼複雜的相對論,您能不能用簡單的語言概括一下它的含義呢?”
愛因斯坦思忖一會兒,回答道:“如果你和一個美麗的姑娘坐上兩個小時,你會覺得好像隻坐了一分鍾;但如果你坐在熾熱的火爐旁,哪怕隻坐上一分鍾,也會感覺好像是坐了兩小時。這就是相對論。”學生們仔細思考他的話,似有所悟。
我們不知道愛因斯坦的回答在多大程度上概括了相對論,但我們知道他的話概括了生活中很常見的一種現象,就是對時間的錯覺。時間有一個客觀的長度,可是在人的心裏,它又有一個相對的長度,這個相對的長度往往和客觀的長度有出入。這就是由人心理的主觀性造成的。人的心理是複雜的,在不同的情緒和心態下,我們對時間的知覺會表現為過快或過慢,這種對時間的不正確的知覺叫做“時間錯覺”。
和美麗的姑娘聊天,當然是甜蜜的體驗,人人都希望它能長時間持續下去;相反,在熾熱的火爐邊烤著,分分秒秒都是煎熬,好像受刑,就希望它趕快結束。也許正是因為自己的主觀願望和實際情況的差別,使我們產生了這兩種截然相反的時間錯覺。我們平時所說的“歡樂嫌時短”、“寂寞恨更長”、“光陰似箭”、“度日如年”,都是這種情況的表現。
那麼什麼時候人們感到時間快,什麼時候又感到時間慢呢?一般來說,當我們做的事情內容豐富、能引起我們的興趣、讓我們愉快時,我們感到時間過得快;相反,則感到時間過得慢。這是因為前者的情況,你希望它慢,就覺得實際的快;後者的情況,你希望它快,就感到實際的慢。
二戰快結束時,有個叫羅勃·摩爾的小夥子正在海軍服役,他曾有過一次刻骨銘心的時間錯覺的感受。他回憶說:
“1945年3月,我在中南半島附近6英尺海下的一艘潛水艇上。我們通過雷達發現了一支日本艦隊——一艘驅逐護航艦、一艘油輪和一艘布雷艦——朝我們這邊駛來。我們發射了五枚魚雷,都沒有擊中它們。突然那艘布雷艦直朝我們開來。3分鍾後,天崩地裂,6枚深水炸彈在四周炸開,把我們直壓海底。深水炸彈不停地投下,整整15個小時,我嚇得幾乎無法呼吸,不停地對自己說‘這下可死定了!’那艘布雷艦用光了所有的炸彈後才離開。這15個小時,在我的感覺裏好像有1500萬年。”
瞧,恐怖的經驗製造了多麼大的時間錯覺!
時間知覺還有一個特點是,在一個時間周期內,人們往往感覺前慢後快。比如,一個星期裏,前幾天相對於後幾天感覺過得慢,而過了星期三,一晃便到了星期天。一段假期,前半段時間相對後半段顯得慢,當過了一半時間以後,便覺得越來越快。所以有人說:“年怕中秋日怕午,星期就怕禮拜三。”這種現象產生的原因是:在一段時間的前期,你覺得後麵的時間還很多,就不著急,所以會感到時間慢;越到後來,你越感到時間所剩不多,就越感到著急,也就覺得時間過得快。
這個規律也體現在人的一生中,人在童年時代容易感到時間過得慢,就像歌裏唱的:“那時候天總是很藍,日子總過的太慢”,因為你覺得以後的時間還有的是。等到老了,尤其過了三十歲以後,就開始感到時間不那麼多了,於是便開始著急,也就覺得時間過得快了。
伊甸園裏的禁果
《聖經》裏亞當和夏娃的故事恐怕是人人皆知。上帝不讓亞當和夏娃吃伊甸園裏的智慧果,可是他們卻更感到好奇,最後終於經不起蛇的誘惑,吃了智慧果。作為懲罰,他們被趕出了伊甸園,過起了艱難困苦的生活。
其實這種對禁果的好奇心理在人類中是很普遍的。人總是這樣,越是被禁止的東西或事情,越會對它產生好奇和關注,內心充滿了窺探的欲望和嚐試的衝動。這種現象在心理學上叫做“禁果定律”。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今天我們生活中司空見慣的食物——土豆,在慢慢被人接受的過程中,就是被當做禁果而得到了推廣。
故事是這樣的:土豆被從美洲引進法國時,很長時間沒有得到認可。宗教迷信者把它叫做“鬼蘋果”,醫生們認為它對健康有害,而農學家則告訴人們,土豆會使土壤變得貧瘠。這些“權威人士”的論斷,使土豆成了不受歡迎、稀奇古怪的東西。
著名的法國農學家安端·帕爾曼切在德國當俘虜時,親自吃過土豆。他嚐到了土豆的“甜頭”,就想回到法國後,在自己的故鄉種植它。可是因為那些權威人士的論斷,誰也不相信他,誰也不敢種土豆。
後來他靈機一動,想出了一個辦法。
1787年,他得到國王的許可,開始在一塊出了名的低產田裏栽培土豆。按照他的要求,一支身穿儀仗服裝的、全副武裝的國王衛隊看守這塊土地,但隻是白天看守,到了晚上,警衛就撤回了。
這使人們非常好奇,是什麼好東西需要這樣煞有介事地看守?一定是好東西,才怕別人偷啊。人們這樣一想,就猜測土豆一定是非常美味或很有好處的食品,就禁不住垂涎欲滴。於是他們商量好,晚上就來偷挖土豆,種到自己菜園裏去。
不用說,土豆得到了很好的推廣,人們發現它是一種風味獨特的食品,沒有任何可怕的地方。帕爾曼切就這樣達到了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