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備胎郡王(2 / 2)

因此,宣宗下旨在太祖後裔中遴選行輩最近、年德最尊的一人,晉封為“安定郡王”,奉太祖祀,且世襲其爵,以示對太祖皇帝的尊崇;安定郡王”成為大亓第一個被明確為世襲不降的宗室爵位。

同時,為了防止太祖某一支後裔因世襲安定郡王而坐大威脅皇權,宣宗在冊立安定郡王同時規定特殊的的承襲製度,規定安定郡王不得一係子孫世襲,也不由其他太祖支係後裔單獨世襲,而是在太祖的全體後裔中按照輩分高低、年齡長幼原則挑選合適者輪流擔任,如同外朝文武官員擔任官職一樣,從而“定爵而流任”。

“安定郡王”是大亓宗室內部唯二的世襲郡王爵位,另外一個爵位則是宣宗隨後冊封的其父穆宗的父係為“樂安郡王”。

話說昔年聖宗無嗣,收養穆宗為嗣子,而穆宗繼位後卻弄出一段轟動朝野的“大禮議”,要追封其生父為皇考,不過因穆宗繼位時間短,未能給其生父上諡號便駕崩,最終未能追封其生父為皇考。

穆宗其子六帝宣宗繼位考慮其大宗地位加上朝堂因素,便封穆宗生父係為“樂安郡王”,襲爵方式和安定郡王一樣“定爵而流任”。

紹隆帝之所以收養太祖係後裔為子嗣而不是太宗係,恐怕和流傳不過十餘載的“太祖之後當再有天下”讖語沒有多大關係,主要是還是“大禮議”的前車之鑒,怕自己身上也來個“大禮議”事件。

因此,雖說“清夷堡之變”之後讓太宗直係在天都宗室幸存者十去七八,不過南遷之後還有規模龐大樂安郡王係後裔,但紹隆帝依然堅持要從太祖後裔中遴選養子,且無論是年長的嘉和郡王李瑀還是李璛自己都不是太祖目前的安定郡王係能流傳襲爵的直屬後裔。

李瑀的生父不過是蔭封從七品的朝散郎文散官階;而李璛的父親也不過是蔭封從八品昭信校尉的武散官階,因李璛進宮之後才被授予從七品的顯武校尉的武散官階,實際上已和寒門庶民無異。

李璛剛剛就在想這些過往的曆史,總感覺像自己記憶中有些似曾相識,比如南宋初年,但是大亓官製卻更像記憶的明朝,而民風穿著又像記憶中的唐朝,對待宗室子弟卻又似清朝而非清。

宗室子弟受封土地須是從大宗正司司務府經營的田莊中撥給,又規定諸王不錫土、不臨民,宗室子弟除大宗正司任職,可授九卿副使(除樞密副使外),苑馬司使、市舶司使、監察禦史實職等,宗室出任各道布政使、按察使等非常例,均屬皇帝特任用,五服內宗室不能擔任正五品級以下地方官。

宗室子弟和外戚可以參加科舉或入伍,但有禁止事項,一是禁止宗室子弟和外戚擔任京營禁軍職位,二是禁止宗室子弟和外戚到邊疆地區擔任官職;三是不允許擔任學官和考官;四是禁止宗室子弟和外戚擔任內閣高官;五是禁止宗室子弟和外戚與內閣督府高官私下來往。

不過這些對於李璛來說並不重要,“視秩親王,以待皇子之生,退處藩服”能成為皇儲備胎,對於出身於寒門庶民的李璛而言實際上被封郡王就是一種幸運。

當初紹隆帝之所以收養李璛一方麵是為了平衡,另一方麵是嘉和郡王李瑀的養母是淑妃張氏,而貴為皇後的吳氏卻無所出,所以吳皇後便和紹隆帝要求自己也收養一子。

紹隆11年時張淑妃去世,紹隆帝讓吳皇後將李瑀一並收養“視之無間”,才避免紹隆9年時樞密副使宋希仁上書說的“並後匹嫡,古以為戒,今豈可行也。”

這讓作為年幼者的李璛此時更像是備胎中的備胎了,不過李璛對這些無所謂,李璛感覺自己能從庶民之家到封爵郡王已經很滿足了,因此,李璛對自己有著清晰的定位那就是接著奏樂,接著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