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舒現在兩歲零9個月了,在上幼兒園小班,她在家裏可是個寶貝,大人們對她寵愛有加,什麼好吃的好玩的全都給她留著。長期以來,使夢舒形成了一個習慣:好吃的就應該是她的,從來不與別人分享。
有一次,媽媽買了一袋QQ糖,夢舒很喜歡吃,拿著袋子不放手。最後,媽媽說:“寶貝,現在隻剩下一塊糖了,給媽媽吃吧。”夢舒把糖攥得更緊了,不肯給媽媽。媽媽開導她:“媽媽對你那麼好,疼愛你,照顧你,你不能給媽媽吃嗎?”夢舒聽後,覺得很委屈,眼淚就掉了下來。見到這情況,媽媽隻好作罷:“好,好,不給媽媽吃,夢舒吃。”
姑姑家的小表妹比夢舒小1歲多,一天,媽媽把夢舒小時候的衣服、鞋子、玩具等整理到一個箱子裏,準備送給小表妹。一聽說自己的東西要送給別人,夢舒不幹了,她緊緊地抱住箱子,說:“這是我的,不給她!”媽媽對她說:“這些都是你小時候用過的舊東西,現在你長大了,用不著了,正好妹妹能穿,能玩,就給她吧。”“我不!這是我的!”夢舒仍然不同意,抱著箱子不鬆手,就是不讓媽媽把那些東西拿走。
在幼兒園裏,夢舒也非常小氣。據老師反映,夢舒不隨便拿別人的東西,但是也不讓別人拿她的東西。有時候同桌的文具沒帶全,想向夢舒借畫筆或橡皮,夢舒卻把自己的東西護得緊緊的,怎麼都不肯借給別人用。
媽媽試了許多方法來引導夢舒,讓她學會分享,可是沒有用。現在的孩子,怎麼都那麼自私呢?媽媽應該怎麼辦?
媽媽要懂的心理學:孩子認為分享就是失去,從而不願意與人分享,媽媽要注意誘導
孩子不懂得分享,不懂得禮尚往來,不懂得拓展良好的人際關係,往往讓媽媽覺得既尷尬又生氣,認為孩子小氣,同時也擔心孩子在以後的待人處世中能力不足。其實,教孩子學會分享是要有個過程的,這時的孩子沒有所有權的概念,他的東西是他的,別人的東西也是他的,他的東西就是不能給別人……孩子不願意與人分享,是因為他覺得分享就是失去,自己就沒有了。因此,媽媽一定要讓孩子明白分享不是失去而是互利這個概念,讓孩子在感受愛的溫暖和快樂的同時,也要幫助他學會愛別人、幫助別人。
魯迅先生曾經在《無聲的中國》一文中寫道:“這屋子太暗,說在這裏開一個天窗,大家一定是不允許的。但如果你主張拆掉屋頂,他們就會來調和,願意開天窗了。”這種先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接著提出較小、較少的要求,就容易被人們所接受了,在心理學上這被稱為“拆屋效應”。在孩子不喜歡與人分享這件事情上,媽媽可以照此效應,先對孩子提出較大的分享要求,孩子不答應時,再提小的要求,一般情況下,孩子就會答應了。
話再倒回來,孩子為什麼不願意分享呢?其中有什麼樣的心理原因呢?造成孩子不願意分享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點:其一,孩子的占有欲強,是他的東西就不允許別人碰。其二,孩子總是以自我為中心,隻接受不願意付出。其三,孩子不懂得“借”的意義,深怕自己的東西一借給別人就不再屬於自己。其四,孩子以前借東西給別人,有被弄壞了或沒有還回來等不愉快的經驗。了解了以上幾種原因之後,媽媽還要判斷孩子小氣是屬於哪種原因,然後再調整教養方式和方法,適當引導,就能逐步幫孩子調整。
叛逆期方法指導:
方法一:從小培養,讓孩子願意同別人分享
孩子不願意分享,媽媽不要一味地責怪他,因為這和父母的教育方法有直接的關係,媽媽一定要先反省自己。從小,父母就應該培養孩子的分享意識,讓他慢慢地養成一個好習慣,願意同別人分享。
天天今年3歲了,他特別喜歡聽媽媽講故事。從很小的時候,媽媽就給天天講“孔融讓梨”的故事,並且每次需要他與別人分享的時候,媽媽就會以孔融為例,引導他分給別人。
一天上午,隔壁的周阿姨有急事出去了,把兒子偉偉拜托給媽媽照料一下。偉偉比天天小半歲,他們經常在一起玩,天天很知道讓著偉偉。媽媽讓天天陪著偉偉玩一玩,並讓他把玩具借給偉偉玩。天天很懂事地把自己的變形金剛、小汽車等玩具都拿了出來,很慷慨地給偉偉玩。偉偉不會玩變形金剛,天天就教給他怎樣玩。兩個孩子在一塊玩得很開心。
中午要吃飯了,媽媽做了天天最愛吃的油燜大蝦。蝦上桌了,媽媽剝好一個,天天就迫不及待地吃掉一個。媽媽看到了,及時地提醒他:“天天,偉偉也喜歡吃蝦,媽媽剝好的你們倆一人吃一個。”“好吧。”說著,天天把已經拿在手裏的蝦給了偉偉,自己坐在一旁等下一個。
晚上,周阿姨把偉偉接走了。媽媽伸出大拇指誇獎天天:“寶貝,你能把玩具和吃的都分給偉偉,做得真好!”受到表揚,天天也非常高興。
在孩子有了分享的舉動時,媽媽要及時給予鼓勵和讚揚,使孩子從精神上得到滿足,感受到分享樂趣。媽媽要用正確的方式方法讓孩子明白,好的東西不能隻顧自己,在他接受愛的同時也應學會付出愛。
方法二:在滿足孩子的基礎上,教育他與別人分享
一般情況下,如果孩子有足夠多的東西,他都不會小氣,喜歡跟別人分享。因此,在給孩子買東西時,如果條件允許可以多買一些。在滿足孩子的同時,再教育他與別人分享。
梵梵是個兩歲多的小女孩,如果手裏隻有一點兒東西,無論怎樣開導,她都不會分給別人。但是隻要手裏有許多的東西,梵梵還是十分樂意分給別人的。
有一次,媽媽帶梵梵出去玩,出門前,梵梵拿了一個小麵包放在口袋裏。在外麵,梵梵和小朋友們玩得很開心。過了一會兒,梵梵想起自己的小麵包,便拿出來要吃,讓媽媽幫她打開包裝。這時,旁邊的一個小哥哥也和他的媽媽鬧著要麵包吃,媽媽就掰開一半,分給了那個小朋友。眼睜睜地看著自己本來就沒多少的麵包減少了一半,梵梵不樂意了,非得跟小哥哥要回來。小哥哥的媽媽想給兩個孩子再買些麵包,可附近根本沒有商店。媽媽就告訴梵梵,咱們家還有好多呢。聽了媽媽說到還有好多,梵梵才不再鬧了,開心地讓小哥哥把麵包吃了。從那以後,每次外出前,媽媽都會讓梵梵多帶一些好吃的東西,以便於分給別的小朋友一起吃。
在家裏,媽媽買好吃的東西時,經常是盡量多買一些,然後分成多份,讓梵梵一一送到每個人的手中,這時,梵梵總會高興地照做。
有一樣東西孩子十分喜歡,可是這樣的東西隻有一份,孩子肯定不願意給別人。因為自己的需求都無法得到滿足,自然就不會跟別人分享。因此,教孩子學會分享應該建立在滿足他自己需求的基礎上才行。
方法三:不能強製執行,應該讓孩子自己決定是否要和別人分享
在教育孩子讓他與別人分享某些東西的時候,應該用商量的口吻和他談,讓他心甘情願地與他人分享,千萬不能強製執行。如果強製孩子把自己的東西和別人分享,讓他不情願地把東西分給了別人,會給他的心靈造成傷害,給他帶來巨大的恐懼感和危機感。還有可能會讓孩子產生這樣的想法:我的東西被強行分給了別人,我也可以強行得到別人的東西。如此一來,分享變成了交換,甚至是霸占,造成了適得其反的效果。在以後的生活中,孩子會把自己的東西看護得更緊,使孩子與父母之間產生隔閡,影響親子關係。
孩子是自己東西的主人,他有權決定是否分享。分享是優點,不分享也沒有錯。所以,媽媽教育孩子時,不能要求孩子把自己的東西無限分享。可以教給孩子分享的好處,能夠表示友好,可以交到更多的朋友,等等。還有,媽媽應該給孩子提供分享的機會和條件,比如,買一些東西讓他帶給幼兒園的小朋友,引導他主動將自己的玩具或用品借給其他的孩子……假如孩子無論如何都不肯分享,媽媽也不必著急,到了一定的年齡段,他必然會願意分享,因為他的心理發展已經日趨成熟。
除此之外,父母應該以身作則,在日常生活中慷慨大方,樂於與親朋好友分享,以自身的良好行為來潛移默化地影響孩子。
不喜歡和小朋友合作怎麼引導
叛逆期案例
穎穎現在兩歲零8個月了,她經常一個人在家裏玩,很少和其他的小朋友一起玩,不懂得合作,遇到困難時,也不知道去求助別人。
一天上午,鄰居家的孩子霖霖來家裏玩。穎穎正在搭積木,她想搭一座城堡,可搭來搭去都失敗了,城堡一次又一次倒塌了。急得穎穎皺起了小眉頭,摔起了積木。霖霖看到了,走過來想幫忙,穎穎卻不領情,一把推開了霖霖的手。媽媽看見了,告訴穎穎:“霖霖哥哥會玩積木,能搭很多漂亮的城堡,快請他幫幫你吧。”“不要!”穎穎一邊說,一邊將搭了一些的城堡全部給推倒了。
過了一會兒,穎穎抱著洋娃娃玩,給洋娃娃穿好衣服之後,她突然想到要給娃娃做飯吃。於是,穎穎把小碗、勺子、塑料刀等全套的仿真廚房用具全部拿了出來,還到廚房裏拿了幾片菜葉子。霖霖也想參與到做飯的遊戲中來,便對穎穎說:“咱們倆一起做飯吧,我來切菜。”穎穎還是不同意:“我切。”說著,搶過霖霖手中的刀,自己切了起來。塑料刀根本不鋒利,切起菜來特別不好用,實在切不動了,穎穎就用小手撕,就是不請霖霖幫忙。
穎穎總是這樣,一點兒合作意識都沒有,很多事情完全靠她自己根本做不好。媽媽想要改變她,可不知道用什麼樣的辦法好。
媽媽要懂的心理學:孩子不懂合作是獨生子女的共性,媽媽要巧妙誘導
分析上麵的案例之前,先明確一下什麼是合作。合作,指的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體或群體為了實現共同目標或共同利益而自願地結合在一起,通過彼此之間的相互配合而實現共同目標或共同利益的一種聯合行動。對於2~3歲的孩子來說,合作就是在做遊戲、學習的過程中,能夠主動配合、分工合作,使活動能夠順利進行下去,同時每個人都能從中實現自己的目標。可是,在現代家庭生活當中,絕大多數是獨生子女,他們之間的合作互助行為較為少見,更常見的是孩子自私、自利、霸道、專橫等行為。然而,如果孩子不懂合作,那麼將會嚴重製約他今後的發展。由此可見,培養孩子養成良好的合作習慣,對他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在自然界中,有這麼一種現象,一株植物單獨生長,就會矮小,而與眾多同類植物一起生長,就會根深葉茂、生機盎然。人們把這種相互影響、相互促進的現象,稱之為“共生效應”。媽媽可以充分利用這種效應的原理,教孩子在相互合作中獲得發展。
媽媽可以通過增強孩子合作意識的方式,激發孩子的合作願望。當孩子一個人玩的時候,可以引導他和別人一起,讓孩子通過合作獲得更多的樂趣。比如,遊戲是提高孩子合作能力最直接有效的活動,媽媽要鼓勵孩子積極參加。在遊戲的過程中,孩子可以逐步擺脫以自我為中心的思想,從一個人獨自玩發展到與夥伴共同遊戲,自然而然地就發展了孩子的合作能力。當然,假如孩子在遊戲等活動中與夥伴發生了爭執或矛盾,媽媽應及時疏導,幫助孩子協調關係,確定共同的目標,使活動順利進行。總之,隻有提高孩子各方麵的能力,讓他學會與夥伴相互合作,才能使其健康、活潑地成長。
叛逆期方法指導:
方法一:為孩子提供、創造合作的機會和條件
日常生活中,媽媽要多多地為孩子提供、創造與夥伴合作的機會和條件,激發孩子合作的動機,讓他在實踐中逐漸學會相互協商、配合以及友好合作。
有空的時候,媽媽就帶博藝到公園、小區的綠地上玩,那兒有許多的小朋友可以一起玩。當然,媽媽也會經常邀請博藝的小夥伴到家裏來玩。
星期天的上午,銘銘被媽媽送到博藝家裏來玩。半小時後,豔豔拿著一隻氣球也來了,孩子們看到氣球就想要玩“拍氣球”的遊戲。可是,氣球隻有一隻,怎麼能讓三個人一起玩呢?博藝就讓媽媽給他們買氣球。想到孩子們難得聚在一起開心地玩,媽媽就特意下樓去商店買了兩隻,還幫他們吹了起來。這下,一人一隻氣球,他們玩得很帶勁。然而,不一會兒,豔豔的氣球碰到銳物,破了;博藝的氣球被他踩了一腳,也壞了;隻剩下銘銘手裏的一隻氣球,三個孩子開始搶了起來。媽媽見狀,給他們出了一個好主意,三個人輪流拍氣球,一個人拍一下,這樣氣球就會一直在空中,不會掉下來了,如果誰沒接準,氣球掉了下來,就由誰負責把氣球再拍上去。說著,媽媽做了示範。孩子們馬上就明白了,然後就開始玩遊戲。
直到第三個氣球也玩壞了,他們才開心地結束了這個遊戲。媽媽就請三個孩子共同把破碎的氣球全都收拾起來,扔進了垃圾桶裏。
案例中的媽媽給孩子們提供了遊戲時所需要的材料,並及時地給他們製定了遊戲的規則,讓孩子學會了合作,從而培養了合作精神,同時,也使孩子們明白了,隻有相互配合才能使遊戲進行下去。
方法二:教給孩子合作的方法,指導他怎樣合作
許多孩子可能不知道如何去合作,這就需要媽媽教給他們合作的方法,指導他怎樣合作。如此一來,孩子在不斷地遊戲過程中,就能自覺地與夥伴們合作。
桓桓、運運和莉莉三個孩子是鄰居,年齡差不多,一起長大,現在上了幼兒園,他們也經常在一起玩。
這天,運運和莉莉又不約而同地來到了桓桓的家裏一起玩。玩什麼呢?“玩變形金剛打仗。”桓桓提議。“又打仗,我不玩。”莉莉表示反對。“那玩剪刀·石頭·布吧。”運運說。桓桓又不同意了:“不好玩!”一時間,三個孩子沒了主意,便跑過來問媽媽。媽媽說:“你們自己商量吧,想玩什麼就玩什麼。”莉莉想了想,說:“我們玩娃娃家吧。”“那好吧。”“我來當‘媽媽’。”桓桓說。“不行,我來當。”莉莉趕緊說。“我要當‘媽媽’。”運運也說出了自己的想法。見他們吵了起來,媽媽就問:“你們都想當‘媽媽’,可是這個家裏沒有了‘娃娃’和‘爸爸’,怎麼辦呢?”這時,桓桓就說:“那我來當‘娃娃’吧。”“我當‘爸爸’。”運運也選擇了自己的身份。“那好,你們一起把需要的東西都拿過來,然後玩吧。”媽媽對他們說。三個孩子便行動起來,洗衣服、做飯、看娃娃。這時,媽媽看到運運費勁地搬著一個大箱子,就問他:“運運,你搬箱子做什麼?”“這裏是娃娃的玩具,要搬過去讓他玩。”“你給他拿一兩個玩具不就行了嗎?”“不行,娃娃哭了,要所有的玩具。”見運運這麼執著,媽媽隻好說:“桓桓,快過來幫運運搬箱子。”桓桓跑了過來,幫運運把箱子搬了過去。
就這樣,三個孩子愉快地合作組成了一個“家庭”,並且很好地分工,將“娃娃家”遊戲順利地進行了下去。
通過媽媽教給的方法進行合作,孩子能做得更好,玩得很開心,孩子就能明白合作有很多好處,從而更能激發孩子合作的積極性。
方法三:體驗合作成功的喜悅,從而更積極地參與合作
在活動中,孩子之間的合作常常會使他們的活動變得快樂而有趣,合作成功也能增進孩子之間的友情。可是,孩子自己感覺不到,他並不懂得合作的重要性。所以,在孩子有合作行為,並有一定的成果時,媽媽要及時給予表揚,讓孩子體驗到合作成功的喜悅,從而更樂於合作。
欣欣和美美是好朋友,她們倆經常在一起玩遊戲。有一次,在欣欣的家裏,兩個小姑娘搭起了積木。
沒過一會兒,欣欣大聲叫了起來:“我的好,你看我壘得多高。”“我的才是好房子呢。”美美也不甘示弱。原來,兩個孩子在比誰搭的房子漂亮,並為這事吵了起來。媽媽聽到了,走過來,看到兩個孩子的成績,鼓勵說:“你們兩個人搭得都很好。這回呢,你們倆一起搭,肯定能搭出更好、更漂亮的房子。”
“好啊,好啊。”聽了媽媽的話,欣欣和美美都表示讚成,她們不再爭吵了,而是把所有的積木都拆開,重新開始搭房子。過了不久,欣欣讓媽媽看她們搭成的大房子,媽媽過來一看,好漂亮的一座大房子,旁邊還有一個大大的彩虹橋。媽媽朝欣欣和美美豎起大拇指,誇獎她們:“你們兩個合作夥伴搭的房子可真漂亮,真像白雪公主住的宮殿。”
聽到媽媽的誇獎,欣欣和美美都高興極了,她們兩個商量:“我們再搭個比這還大、還漂亮的房子吧。”
讓孩子感覺到合作的好處,尤其讓他清楚合作與不合作之間的差異,這樣能激發孩子進一步合作的想法和合作的意識,逐漸讓合作成為孩子的自覺行為。
和小朋友爭搶玩具是正常現象
叛逆期案例
宣宣已經兩歲零7個月了,他有一個壞習慣,就是看到其他的小朋友有新的、好玩的玩具,就會一把搶過來,抱在懷裏不放,然後把別人的玩具拿回家。
一天上午,比宣宣小幾個月的表妹來家裏玩。一開始,宣宣還知道讓著妹妹,但很快地,他就不幹了,自己的小汽車、玩具手槍等都不讓妹妹碰。妹妹自己帶來了一個漂亮的洋娃娃,宣宣看到後,跑過去一下子搶了過來。妹妹自然不樂意,也和宣宣搶,他就用力地把妹妹推開了。妹妹大聲哭了起來,媽媽聽到後趕緊跑過來,生氣地從宣宣手裏奪過洋娃娃還給了妹妹。
小區裏有好幾個和宣宣差不多大的小朋友,經常在一起玩。宣宣特別能搶玩具,每當他搶了別人的玩具,大人們就會拿其他的玩具去哄被搶了的孩子。媽媽經常教育宣宣要跟小朋友友好相處,不能搶別人的玩具。但是不管用,見到有小朋友拿來新奇的甚至家裏有但他都不怎麼玩的玩具,他也會搶。搶不過就會又哭又鬧,這時候,人家的家長看到了這種情況一般都會勸自己的孩子讓著宣宣,把玩具讓給他玩一會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