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拔掉針頭就急匆匆地往外走,張懷寧也急匆匆地跟了上來說:「醫生說你要靜養。」

我朝他吼道:「我不要來醫院,我不要看見醫生,我討厭醫院的藥水味,我這輩子聞夠了。」

等著我出了醫院門口,張懷寧才大膽地拽住我的手:「你要去幹什麼?」

「我後悔了,我就應該綁著炸彈跟他一起死,我就不應該把希望寄托在警察身上,我真是天真,我渴望什麼公道?我的道才是公道。」

張懷寧並不介意我的發怒,他緊緊地拽住我說:「我知道你很憤怒,我也知道他給你照片的意圖,目前的法律,強奸罪隻適用於女性,他就是要告訴你,即便他大大方方地承認他做過的那些事,法律也奈何不了他。

「即便他因為各式各樣的罪名被調查被起訴被審判,可你哥哥的公道永遠也討不回來。」

「但是,」張懷寧重重地說,「法律是為人民服務的,如果有一天法律不能為人民服務,不能保障人民的安全與權益,那麼這條法律將會被修改。」

張懷寧拿出手機給我看:「這是近日發起的民意征集,89% 的投票者認為強奸罪不該區分性別,男女都應適用。」

我知道他的意思,隻要修法成功,陳鼎豐對哥哥所做的一切就是犯罪,他將會為他的所作所為付出應有的代價。

他希望我相信法律、尊重法律。

他想告訴我,用正當的手段一樣可以討回公道。

「我能相信你嗎?」

我望著他,滿眼都是祈求。

我已經盡我所能地把這件事鬧大了。

單單隻是一死,確實太便宜他,我想要讓他接受審判。

我要讓他努力營造的人設土崩瓦解。

我想在所有人麵前撕下他的真麵目,將他的醜陋、卑劣全都公之於眾。

張懷寧肯定地說:「當然。」

21

不管他說的是真是假,我卻更想去相信他。

因為這個世上,我已經沒有什麼是可以相信的呢。

為了讓我出生能放棄生命的媽媽,臨終前對哥哥說的話是:「這樣喬生就有伴了,讓她代替媽媽陪著你。」

曾經為了救妻救子可以屈膝下跪的男人,在我們逃亡時卻擋在我的麵前:「你們走了,我怎麼辦?那麼多的錢,我怎麼還?

「小笙,女人長大終究是要嫁人的,你就當幫幫爸爸,這些年,我過得太苦了,太苦了。」

朝夕相處,生死與共的男人突然有一天也會變成惡魔:「小笙,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利益交換的,隻有成為一體,我們才能成為彼此最強的後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