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目:文章
注音:wénzhāngㄨㄣˊㄓㄤ
釋義:
(1)[article;essay]∶原指文辭,現從寫作的角度與“文學”區分,指篇幅不很長而獨立成篇的文字。
《史記·儒林列傳》:“文章爾雅,訓詞深厚。”你看了晨報上的那篇文章了麼?
(2)[literaryworks;writings]∶泛指著作
為文章。——唐·柳宗元《柳河東集》
每為文章。
(3)[hiddenmeaning]∶比喻曲折隱蔽的含義
話裏有文章
《官場現形記》第三十五回:“閻二先生聽到‘報效’二字,便曉得其中另有文章。”
(4)[thing;program]∶事情;程序
照例文章總得做好
(5)指禮樂法度。
《詩·大雅·蕩序》:“厲王無道,天下蕩蕩,無綱紀文章。”
(6)指文采,錯綜華美的色采或花紋。
《楚辭·九章·橘頌》:“青黃雜糅,文章爛兮。”
(7)古代的一種花紋。
“文章”兩個字,在現代漢語中已成為一個詞彙,意思非常明白,但在古漢語中,用青、紅兩色線繡稱之為“文”,用紅、白兩色線繡稱之為“章”。實際上,“文章”二字古意為錦繡,後來轉義喻文。“文”的另外一個意義是指畫,同“紋”。《禮記·月令篇》說“文繡有恒”,據注釋“文”,是指畫。
[編輯本段]
文章的要素
文章的基本要素——主題、材料、結構、語言,是文章學的主要研究對象,以往各種寫作論著論之甚詳,但對其概念內涵的揭示似欠斟酌,定義並不嚴格。新近出版的寫作論著,或沿用舊說,或雖有改動而仍值得商榷。本文擬從嚴格意義上的定義要求出發,結合有關知識,對這四個要素概念的種種“定義”質疑問難,並試提出自己的修正意見,以就教於寫作界同行。
主題
最常見的定義是:“主題是文章中通過具體材料所表達的基本思想。”這個定義由來已久,似無庸置疑,但仔細想來,它似有片麵之嫌。常識告訴我們:文章是表情達意的工具。這個定義隻及“達意”(表達的基本思想),而不及“表情”,豈不為缺漏?或謂“達意”即“表情”?若然,豈不是說情感與思想等同?但心理學研究早已證明,情感是與思維不同的心理過程,它“具有獨特的主觀體驗的形式和外部表現的形式”,具有極為複雜的社會內容。雖然思想左右情感,但情感也會左右思想。詳而言之,在實際心理過程中,有時思想是主流,有時情感是主流,盡管二者不可割裂。美國的J.M.索裏、C.W.特爾福德在《教育心理學》中指出:“當全部反應在性質上主要是情感反應時(主要是內髒的),觀念性的期望與知覺的和概念的意義(主要是神經的)同樣也可以成為全部反應的組成部分。”反之亦然。心理過程中思想與情感所占地位的不同,“外化”或表現為不同文體中主題類型的不同。在邏輯類文章中,是“理為主”,在形象類文章中,是“情為主”。文論上說的“辭以情發”就是指的後者情形。各種形象類或文藝類文章,旨(主題)在“表情言誌”,“以情感人”(不同於邏輯類的“以理服人”)。寫這類文章,是“qing動於中而形於外”,發乎情——“能憎,能愛,始能文”(魯迅),終乎情——“情盡言止”。所以,為使“主題”或“主旨”的定義更有涵蓋性,定義的中心詞就應是思想與情感二者,即定義為:
主題是作者在文章中通過一係列精心選擇、剪裁、並編織起來的具體材料所表達的最主要的思想和傾向(傾向就是對生活現實的憎愛情感或態度)。
這樣,定義對邏輯或形象類文章都適用。實際上,人們(例如語文教師)在分析、歸納一些文章的主題時,通常總是說:本文通過××(材料與表達方式),表達了作者×××的思想,抒發了作者×××的感情(有的雖不寫“抒發了××之情”,但那個“主題句”卻是把理、誌、情融為一體,包含“情誌”內容的)。可見隻言“思”不言“情”的主題定義,也與“主題”這一術語在實際使用中的內涵不相吻合,而修改後的定義則可避免這一點
將“主題”定義的中心詞改為“思想與傾向”,雖隻是一詞之增,但由於它符合作文心理過程的實際,符合文章內容的實際,因而無論對寫作實踐或閱讀實踐,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寫作,尤其是文藝創作,正如黑格爾所說:“一方麵求助於常醒的理解力,另一方麵也要求助於深厚的心胸和灌注生氣的情感。”樹立了“主題”是“最主要的思想和傾向”的深刻觀念,將使習作者更自覺地用“兩條腿走路”,更自覺地醞“情”發“思”,使二者相互滲透,相互激發。這就是“情感思維”。在“情感思維”中,情之所至,材料躍然,思如流水(聯想和想象的紐帶就是情感)。作家的經驗證明:正是在情思激越時,妙筆才能生花,寫出文情並茂的傳世之作。即使是寫邏輯類的論說文,也當如朱光潛先生所說:“也還是要動一點情感,要用一點形象思維”。如果把“主題”僅僅定義為“主要思想”,就會“暗示”人們去寫所謂“零度風格”的文章。而“零度風格”的文章既不易寫成,更不會打動讀者(“零度風格”,zerostyle,參見朱光潛《漫談說理文》)。閱讀呢?固然,閱讀要通過概念、判斷、推理去評析,但首先要通過形象、情境和美感等去鑒賞。主題僅僅是“主要思想”的觀念,會“暗示”人們將閱讀的注意力投向理性分析,而忽視形象思維(不少學生形象思維能力差,與他們自小就接受的“主題就是主要思想”這個定義不無關係)。其實,閱讀應當交錯地運用抽象思維與形象思維,領會文中情理相生的旨趣。鑒賞文學作品,既要借助想象(與“深厚的心胸和灌注生氣的情感”相關聯),又要借助分析、綜合和概括(與“常醒的理解力”相關聯),挖掘作品的思想意義和所蘊含的哲理。這才能發揮文學的認識作用、教育作用和美感作用的整體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