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三十章 薛瑄入獄(1 / 2)

正統九年三月初,距離林聰上疏彈劾單增過去短短十餘日,京城裏發生了一件引起軒然大波的案子,大理寺少卿薛瑄被錦衣衛北鎮撫司的人抓進了詔獄。

薛瑄,字德溫,號敬軒,山西河津人,明代著名思想家、理學家、文學家,河東學派的創始人,世稱“薛河東”。

繼曹端之後,薛瑄在北方開創了“河東之學”,門徒遍及山西、河南、關隴一帶,蔚為大宗,被後人稱之為“明初理學之冠”以及“開明代道學之基”。

有明一代,大明的學脈可以看成兩個派係,一個是南方的陽明之學,另外一個就是北方的薛瑄朱學,足見薛瑄在學術上影響之巨。

令人津津樂道的是,薛瑄與大明的其他醉心於科舉的世子不同,薛瑄考科舉更多的是出於無奈和被動。

薛瑄的父親薛貞在地方縣衙任儒學教諭多年,當薛貞擔任河南鄢陵縣教諭時薛瑄已近而立之年,但仍然隨父親求學,研讀程朱理學,並泛及子史百家、天文地理等,對科舉之事並不感興趣。

不過有一件事情打破了薛瑄求學的進程,按照大明當時的規定,凡教諭所在的縣長期無人考上舉人和貢生時,就要將教諭發配到邊遠地區服役。

出於無奈薛瑄隻得聽從父命參加了河南的鄉試,結果一舉考中了庚子頭名解元,翌年又赴京師參加了會試,進而登甲榜賜進士及第,從此便開始了他的仕途生涯。

與此同時,薛瑄也沒有放棄做學問,成為明代有名的理學大師,深受眾人的敬重。

由於薛瑄在朝堂上有著極高的名望,而且擔任大理寺少卿這樣的重職,故而被錦衣衛抓進詔獄後引發了朝野的轟動,誰也想不到一向受人敬重的薛瑄竟然會出事。

錦衣衛北鎮撫司知道薛瑄在朝野名望甚高,故而很快就對外界給出了抓捕薛瑄的理由,薛瑄身為大理寺少卿暗中收受賄賂後包庇案犯,為“故出人罪”。

“故出人罪?”講武堂,李雲天皺著眉頭望著立在身前的雲娜,雲娜剛剛從錦衣衛北鎮撫司那裏打探到了薛瑄被抓的原因和罪名。

“王爺,根據錦衣衛那邊傳來的消息,薛瑄收受了賄賂,推翻了都察院審結的一起毒殺親夫的案子,幫涉案的女子脫罪。”雲娜聞言向李雲天一躬身,沉聲稟告道,“受害者是前軍都督府的一名都指揮同知,涉案的女子是其發妻,告發者是其妾室。”

“毒殺親夫?”李雲天的眉角微微向上一挑,這在古代可是重罪,為綱常倫理所不容,他實在難以想象一名都指揮同知的夫人有何深仇大恨要狠心毒殺自己的丈夫,更不相信薛瑄會收受賄賂。

原因很簡單,李雲天對薛瑄非常了解,因為薛瑄也是永樂十九年的進士,是他與於謙、劉球等人的同科,隻不過年紀比他大上十多歲,中進士時已經過了而立之年。

與劉球進入翰林院不同,薛瑄的仕途是從都察院開始的,在楊士奇的舉薦下於宣德三年就任都察院廣東道監察禦史,而李雲天當時是湖廣道監察禦史,兩人有著非常不錯的交情。

李雲天記得很清楚,薛瑄被任命為廣東道監察禦史後被派去監湖廣銀場,湖廣銀場也就是沅州銀場,轄湘西十餘縣二十多處銀礦,有民夫五十餘萬人。

由於湖廣銀場是一個巨大的香餑餑,牽涉了諸多方麵的利益,故而多年來湖管理混亂,貪汙成風,亟待整治。

薛瑄上任時深知肩負的責任重大,將麵對巨大的利益疑惑,故而便以唐詩“此鄉多寶玉,切莫厭清貧”用以自警。

到任後,薛瑄並沒有待在衙門裏享清福,而是不辭勞苦地輪流駐於沅州、辰溪和瀘溪等處銀礦,往複巡視,明察暗訪,承辦要案,對那些貪汙受賄者都一一上報革除官職,依法嚴懲。

正是在薛瑄的不懈努力下,使得當地府縣以及銀場秩序井然,百姓民眾誇讚不已,在任三年未回過一次家,離任時更是兩袖清風。

薛瑄如他在詩中所說的那樣,“莫言白筆南征久,贏得歸囊一物空”,他用切實的行動贏得了百姓的愛戴以及官場同僚的敬重

李雲天身為湖廣道監察禦史,自然清楚薛瑄那三年在湖廣銀場過得很苦,地方上的官吏豪強開始時想要用錢收買薛瑄,使得薛瑄與之同流合汙,但被薛瑄嚴詞拒絕,爾後又威逼利誘,進行恐嚇以及誣陷。

薛瑄在湖廣銀場任職三年,湖廣當地的地方官吏對他進行了大量的檢舉,誣陷其收受賄賂、貪汙公帑、倒賣礦銀等等,朝廷裏也有官員彈劾其貪贓枉法,如果不是有楊士奇頂著的話薛瑄恐怕就要栽在湖廣銀礦上。

薛瑄在都察院一幹就是十來年,正統六年在楊士奇和楊溥等人的舉薦下就任大理寺少卿,參與刑獄案件的審理。

以李雲天對薛瑄的了解,薛瑄向來嚴於律己、勤廉從政,身為大明士大夫階層的佼佼者絕對不會收受賄賂後給謀殺親夫的毒婦開脫,這裏麵一定另有隱情。

“王爺,薛大人與司禮監的王副總管是同鄉,俗話說不看僧麵看佛麵,錦衣衛的人就這麼把薛大人給帶走了,魯副總管未免也太不給王副總管的麵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