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慕宇之所以被觸動,是因為劉仁在絕筆書中列下了交趾商稅的稅率,稅率高得令他倍感震驚。
交趾的稅收與大明兩京十三省不同,不僅農業稅采用了“攤丁入畝”,而且商業稅也沒有采用實物稅,而是折算成了銀稅,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稅銀。
其中,隻有冶鐵業的稅率要低於兩京十三省,其他的行當的稅率皆要高於兩京十三省,按照劉仁的解釋冶鐵業的稅率之所以比較低,是因為冶鐵業幾乎都被九州商會的陳家和鄭家把持,因此李雲天特意調低了稅率以保障他們的利益。
依照洪武二十八年的定製,明太祖下令罷除各處官冶,允許私人自由采礦冶煉,按產量納稅三十分之二。
也就是說,冶煉出來的三十斤生鐵中兩斤交給官府當做稅,其餘的二十八斤生鐵歸冶煉者。
值得一提的是,明朝實行“一條鞭”稅法以前,稅收並不是用銀兩來交納的,而是經營什麼行當就拿什麼行當的東西來交稅,簡稱實物稅,也叫物稅。
這就使得各級官吏在收這種實物稅時趁機挑肥揀瘦,從中牟利,是官吏們撈錢的一個重要手段。
李雲天對交趾的稅收進行了改革,將物稅折算成銀兩來交納,既簡潔明了,同時也避免了稅官仗著手裏的權力魚肉百姓。
按照大明兩京十三省冶鐵業三十取二的稅收政策,換算成稅率的話就是6。7%,而交趾的冶鐵稅率則為5%。
而且,交趾的冶煉業與兩京三十省不同的是,向民間開放金、銀等貴金屬的冶煉,按照劉仁的說法那些能開采金、銀的商賈莫不與李雲天有著密切的關係,雖然李雲天把稅率定為了60%,但偷稅漏稅現象非常嚴重,隱瞞下來的金銀都被那些商人給瓜分了,貪腐之嚴重簡直觸目驚心。
至於像布匹、糧食等常用物資,交趾的商稅定為了李雲天將常用物資的商業稅收定為10%,而兩京十三省的商稅是三十稅一,換算成稅率就是3。3%。
換句話來說,交趾的商稅是兩京十三省的三倍。
至於鹽和茶葉等國家專營物資,與金礦和銀礦的情形一樣,李雲天也將其開放給了商人運販,雖然李雲天也將稅率定為了60%,但這依舊是掩人耳目而已,偷稅漏稅現象依然嚴重
另外,絲綢雖然不是國家專營物資但由於其屬於市場上緊俏的稀缺奢侈品,故而交趾的稅率中單獨將其征稅,課稅30%。
由於交趾地處偏遠再加上荒蕪貧瘠,因此朝堂之上很少有人關心交趾的事情,至於注意到交趾商業情況的官員就少之又少。
因此,縱然趙慕宇見多識廣,當目光落在那一連串遠超大明兩京十三省的稅率上後還是大吃了一驚,他萬萬沒有想到交趾的稅率竟然如此之高,而且還向商賈們開放了金礦、銀礦和鹽茶等國家專營物資的運營權,實在是令人感到匪夷所思。
說到底,古代由於通訊不發達,再加上商業被士大夫階層所輕視,京城的官員們誰吃飽了撐的去關注交趾的商業,尤其像趙慕宇這樣的高官權貴每天事務繁忙,更不可能去了解交趾的事情。
如果單從稅率上說的話,李雲天確實可以算得上是“橫征暴斂,魚肉百姓”,這使得趙慕宇感到非常意外,他認為李雲天並不是一個貪婪之徒,否則絕對不會在交趾和遼東戰場生數次以身犯險,可怎會犯這種低級的錯誤。
不過,趙慕宇又不得不相信劉仁在絕筆書上的所言,因為劉仁提供的稅金印信不僅包括布料,而且還有米、鹽和茶等等。
或許是為了確保那些米、鹽和茶等稅金印信主人的安全,劉仁將稅金印信上表明主人身份的部分都給剪去,隻留下征稅的部分,上麵有著詳細的稅率。
值得一提的是,交趾的稅金印信與大明兩京十三省不同,是特製的紙張,上麵寫有交稅人的名稱、數量、稅率、金額以及時間等等,一式三聯,總督府、地方稅司和商賈們各自保留一聯,以備查賬。
而兩京十三省的稅金印信則比較簡單,通常開個條子上麵蓋上印章就可成為交稅的憑證,交稅者則在稅官提供的完稅賬冊上的名字下方按手印,由此一來就給那些稅官提供了上下其手的機會。
“鎮國公,你看看這些印信是否由交趾的課稅司所發。”趙慕宇翻看了一些劉仁留下的那些證據後,沉吟了一下讓人把那些稅金印信拿給了李雲天,想讓李雲天來辨別真偽,畢竟大堂上除了李雲天外的人都是第一次見到交趾的稅金印信,根本無法知道真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