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章 一錯再錯(1 / 2)

雖然寧波市舶司的最高官員是從五品的提舉,不過從永樂帝開始宮裏就派遣一名宦官專任提督寧波市舶司市舶太監一職,開始時隻是參與市舶事務,後來逐漸開始主持市舶事務。

明代的皇帝為了掌控國家的經濟利益,避免經濟大權被文官集團控製,因此派宦官到那些部門任職,主要有市舶司、鹽稅司、采辦、織造和燒造等等。

大明立國後,按前朝舊製在廣東、浙江和福建設立了三處口岸對外通商,以市舶司管轄。

永樂後,宦官擔任市舶太監就成為樂定製,除了管理對外貿易事務外,還能請旨節製、提督沿海軍隊以應對突發事變。

不僅如此,明代的皇莊設有觀倉太監,就連草場亦由宦官管理,即便是歸戶部管轄的漕倉,也在宣德年間派宦官監督。

曆史上,宣德後司禮監開始派遣宦官監督、核查各地的稅務,到萬曆年間時宦官出任稅官達到了高潮,直接控製了各地的稅收。

由於身負皇命,因此宦官稅使所到之處無不建造官衙和收羅爪牙,肆虐地方,成為了當地的一害。

地方官對此事敢怒不敢言,因此那些稅使除了主管主管地方上的稅務外,還幹預地方事務,並且監視地方官員日常言行向朝廷密報,使得地方官們人人自危,對此是噤若寒蟬,無人敢招惹那些宦官。

故而,山名瑞顏為了不被排擠出這次朝貢,因此想到了從寧波市舶司的市舶太監入手去解決所麵臨的麻煩,進而收到了奇效。

說到底,山名瑞顏手裏有大明頒發的勘合,雖然是永樂年間的勘合但那也是大明頒發給日本進行朝貢貿易的憑證,足以證明山名瑞顏是日本國官方的官吏,因此隻要市舶太監肯通融的話就能渾水摸魚地達成這次朝貢。

至於山名瑞顏為何如此想要進行這次朝貢貿易,是因為日本南北朝戰爭結束後經濟和秩序開始恢複,枯竭的財政以及皇室與大名對奢侈品需求的急劇增長。

因此,日本在永樂元年遣使者赴大明,想要與大明之間進行通商,而當時隻能進行朝貢貿易,也就是日本向大明“納貢”。

雖說是納貢,但並不是無償把物品給大明,通過納貢日本不僅可以得到超過貢品價值的賞賜,而且還可以隨貢船攜帶貨物到大明進行貿易,豐厚的回報讓日本的大名們為了向大明的朝貢權明爭暗鬥,紛亂不斷。

隨著幕府將軍權威的減弱,無法再控製那些手握重兵的守護大名,最終導致了爭貢事件的爆發。

其實早在上一次對大明的朝貢中,細川勝元和山名持豐這兩個日本國內最強大的大名就聯合起來排擠幕府的將軍,共同組成了赴大名的朝貢團,取得了幕府所保管的永樂勘合和宣德勘合,從中獲得豐厚的回報。

值得一提的是,山名瑞顏這次能順利地買通寧波市舶司的市舶太監,多虧了他身邊的幫手河邊白光,這件事情由河邊白芒一手操辦並順利達成。

其實,河邊白光在上次細川勝元和山名持豐壓製幕府將軍聯合組團的朝貢之行中就已經立了大功。

當時按照細川勝元和山名持豐的約定,細川勝元三艘貢船,山名持豐兩艘貢船,由細川勝元的人出任正使率船隊趕赴大明。

不過,山名持豐貢船比細川勝元少一艘,因此在聯合朝貢船隊啟程前暗自讓河邊白光帶領一船搶先一步來到大明。

河邊白光於宣德四年十一月來到北京城,雖然沒有日本國的國書,但是其世故圓滑,深諳人情世故,因此以重金賄賂司禮監負責朝貢事宜的太監,進而得以憑借日本國貢使者團副使的身份參加宣德五年正月宣德帝舉行的大祀慶成宴,並獲得了宣德帝的破例賞賜,收獲頗豐,這使得山名持豐對其甚是器重。

根據官方所掌握的資料,河邊白光原名宋芒,浙江人氏。

永樂二十九年,日本的朝貢船隊抵達寧波時,宋芒的父親受隨船日本商人代購商品,可是直到貢使團回國其父也未能按價交貨,因此不得已以宋芒抵債。

宋芒抵達日本後成為了山名持豐的家臣,改名河邊白光。

當河邊白光離開北京城率所乘貿易船來到寧波與日本貢使會合時被其叔父認出,見其一身倭人裝束,以為其投靠了倭寇,因此就去官府報官,免得受到牽連。

官府隨即扣住了河邊白光,查實其身份後上報給了浙江布政使司,浙江布政使司隨後又上報給了朝廷,想要治其罪責。

宣德帝得知此事後特意下了一道詔令,說河邊白光既為日本貢使使者,治其罪恐招日本抗議,致生他隙,因此下令禮部警告其不得再充任日本使臣後放其回日本。

由於河邊白光對市舶司的日常運作很了解,知道裏麵的不少官吏都非常貪婪,因此建議山名瑞顏用錢收買了市舶太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