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1 / 2)

一千年前。

花溪一臉無語地表情,說:“不是吧大哥?你讓我來收拾它?”

洛情從小在皇宮裏養尊處優,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根本不知從何下手,他爭辯道:“自、自然是你來,總不能我一個人幹活吧?我都已經把野兔捕過來了!”

花溪看著那圓滾滾肥乎乎的兔子,眨了一下大眼睛,盯著他倆望。花溪又看了看洛情,一針見血地說:“你不會是不敢吧?”

“笑話!我堂堂男子漢,會怕這麼一個小兔子?!”洛情不屑道。

“哦。”花溪將兔子抱起來塞到他懷裏,不容拒絕地說:“男子漢,最勇敢,小兔子,你來殺。”

片刻,洛情低頭看著自己懷裏的白團子,和花溪商量道:“你看它白白胖胖的多可愛,要不我們養著玩吧!”

於是花溪活了一千多年來,第一回連續吃了七天的素。到第八天,她終於受不了了,去外麵抓了一隻野山雞,給它烤了。據說是不忍殺生天天吃齋就差沒念佛的洛情,那一頓烤山雞,吃的比她都多。

吃飽喝足後,兩人愜意地躺在屋後小山坡的草地上。花溪咂咂嘴,滿足道:“這才是生活啊!無肉不歡!”洛情看著遠方,呐呐道:“要是能這麼自由自在一輩子就好了!”

花溪是幾天前掉到這個異境裏來的,她原想隻是假裝離家出走好氣氣歌樂。不知道哥哥中了什麼邪,那白狐狸精明明身邊都有男人了,哥哥還對她念念不忘!可她明明是在一處瀑布下打坐,一陣地動山搖之後,就掉入到這個異境了,被早些日子掉到這裏來的人類皇子洛情發現,帶回了一個幹淨的木屋裏。

就這樣,花溪和洛情在這山清水秀與世隔絕的小天地裏,搭夥過起了日子。

一天下午,洛情正赤著腳在河水裏捕魚,好不容易終於叉到一條,他得意地招呼著不遠處的花溪,說:“溪兒你快看,這魚大不大?”

花溪卻置若未聞,死死地盯著腦袋頂的那片天空。

“溪兒?”洛情喊道。

轟地一聲,天空破了個口子,裂開了。

歌樂浮在半空中,有些微慍地對花溪說:“阿溪你叫我一頓好找,下次不許再這麼調皮了!”

歌樂推斷那異境應該是某個前輩為了紀念一些事造的結界,不知怎麼被他倆誤打誤撞闖進去了。臨走時,歌樂將那被破壞的結界修好,又將那皇子送回人類地盤邊界,就拉著花溪回歌樂穀了,全然沒有留意到花溪落寞的眼神。

那時人和妖的關係已經很緊張了,緊張到天界幹脆不插手了,放任他們互相打鬥,雙方的任何一件小事都足以讓彼此劍拔弩張。

那是一件小到什麼樣的事兒呢,就是妖族邊界一個村落的一個孩童,沒控製住自己法力,一個不小心吐了個火球,將人類的一片莊稼地,燒了。

花溪聽後有些無語:“就這事?多大點事啊!”

“誰說不是呢殿下!”那龜妖文史慢慢悠悠地又轉身來,對花溪說:“不過,狡猾的人類一口咬定那是他們全村一年的口糧,非要討個說法。”

花溪懶洋洋地靠在躺椅上,玩著自己右耳朵邊的小辮子,說:“要什麼說法?”

“要邊界的那口靈泉。人類不想和我們分享邊界的那口靈泉,要自己霸占。”龜妖一臉痛心地說道。

“豈有此理!他們人族還講不講理了?!”花溪怒道。

“不講理不講理,簡直是太不把我妖族放在眼裏了!”龜妖附和道。

雖是如此,但是花溪也隻是當政治新聞隨便聽一聽罷了,萬萬沒有想到的是,這事愈演愈烈,半個月後,妖尊沉亦決定派她去攻打人族。

“我們呢,速戰速決,目標是搶回靈泉,爭取減少不必要的傷亡。”花溪對一幹眾妖說。

妖兵們齊齊大喊:“跟隨殿下,趕走人類,妖族領土,不容侵犯!”

花溪擦了擦腦門上的兩滴冷汗。

花溪率兵到了邊界,看到為首的男子戴著一個麵具。

花溪扶額,無奈地問銀狐軍師:“戴麵具這是怎麼個意思?”

銀狐搖搖頭說:“不知,每次打仗,對方首領勢必會帶上麵具。可能是怕我們看清楚長相後夜裏去偷襲?”

花溪正義凜然道:“我們妖族,向來走的正行的端,從來不幹這等偷雞摸狗之事!”

銀狐點點頭,同意道:“殿下說的極是,那幫人類總是以人類之心度妖精之腹。”

“喂!”花溪用內力傳音大喊道,那邊的人類均被震了一震。

“人族,你們趁夜將靈泉四周撒上‘去妖粉’,傷了我妖族若幹,把靈泉獨自霸占,究竟是何意?”花溪衝對麵烏壓壓的人類軍隊質問道。

為首的麵具將軍開了口,是個年輕的聲音,他用盡全力喊道:“你們妖族毀我百畝莊稼,這賬怎麼算?況且,那靈泉,本就是我們邊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