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相信你們笑了,我認為那位“學校人員”敘述有錯。我不相信始終被報導為“充滿哀戚”的你們,在被問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會“同學們多笑了”。
如果真的有人笑了,會是哪一種笑呢?是“這個問題真荒唐”的笑?是“怎麼扯到這上麵來”的笑?是鄙夷還是害羞?到底是什麼地方可笑了?
我還在七月二十六日的中時晚報上,讀到記者陳香蘭引述師大附中輔導室主任黃福的話——“勸社會大眾不要做任何的判斷,因為任何涉及感情的判斷,事關小孩子的名節。”
名節?!我真不敢相信我的眼睛。這兩個字,是從宋朝哪一位理學腐儒的書上剪下來的?!
究竟是什麼原因,讓你們把兩位少年人之間可能發生的一種感情,當成了可笑的對象?當成了可怕的、避之唯恐不及的洪水猛獸?
這種對感情的潔癖,到底是哪裏來的?
4
我再強調一次,我無意,也沒資格揣測兩位死者自殺的原因。當她們已經用生命來換取一個存在下去的空間時,我們生者隻能默默承受,而且尊重她們的選擇。
我們有什麼權利去宣稱“這不可能”、“那不可能”?她們在遺書中都已經不願多說了,你們為什麼還要任意代她們做說明、做裁決?!如果你們要“外界”尊重死者沈默的本心,那你們的尊重在哪裏?
5
社會大學幾年前曾組了教授團訪問中國大陸,晚宴席間,不知怎麼提起了同性戀的話題。當場一位什麼青年會的“高幹”就站起來得意洋洋的宣稱:“我們中國,絕對沒有什麼同性戀!絕對不可能!”
我一直認為,這個高幹的發言,正具體標示了中國大陸與台灣兩地文化高度的差距。中國的高幹什麼時候可以麵對同性戀,就稍有可能靠近多元化的社會一小步了。我這一點點天真的、對台灣的自信,被你們在整個事件中表現的價值和行為,打得粉碎。
整個台灣的中學教育,依然對愛情和性充滿盲目的戒心,像清末的人怕照相機會攝去魂魄那樣。課本裏可以歌頌任何一種人類的感情,就是不提愛情,好像人類文明,跟愛情或性都沒有關係似的。
自殺事件發生了以後,被建議在中學增設的課程裏,依然隻見“宗教”、“人生”、“哲學”的課,沒人敢提“愛情”或“性”半個字。台灣一定得這樣鄉願嗎?我們不都是在愛情的幸福中,肯定了生命與自我嗎?
人生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學校教材為什麼提都不敢提?!
6
我和北一女向來沒有關連。北一女的師生怎麼想,怎麼做,可以與我毫無關係的。
可是,當我對著兩位少女遺書裏那段——“使我們覺得困難的,不是一般人所想象的挫折或壓力,而是在社會生存的本質就不適合我們。”時,我實在覺得有義務要提醒你們,不論死者自殺的原因為何,請你們想想,你們所以會拒絕麵對、會極力排斥、會極度困擾,可能正因為你們就是那遺書中所說的“在社會生存的本質”啊!
你們已經一再表明了,不能再讓這樣的事發生。可是你們有嚐試稍稍改變她們所謂“在社會生存的本質”嗎?我沒有看見。
我沒有看見任何一點“本質”上的努力或覺醒。
那你們要如何“不再讓這樣的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