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沈思默。
普普通通的女孩子,像名字一樣,紮在人群中認不出來。
截止到2008年,念完初中,我已經當了14年鄰居家口中的好孩子。成績優異,抱著一推推的獎項,有著一堆堆的愛好特長。但總有種瞬間,我覺得這些榮辱似乎與我無關,我總是覺得很累,很空虛。我覺得我不屬於任何人,不屬於我的家人,不屬於我的朋友,我就像一個旁觀者,看著悲劇的發生,看著喜劇的上演。這個世界,似乎與我沒多大關係。我不知道對誰用心,誰又值得我去用心。
我常常在心裏想:沈思默啊沈思默,你的心真那麼冷嗎?
初中時代,也許是我人生中最放肆的時期。我在市裏一個學習環境極差的中學念完了初中,結交了一群連狐朋狗友都算不上的朋友,我覺得那裏的每個人都很可笑,連我都成了可笑的一員。這段時光我整天瘋瘋癲癲,但在老師父母麵前我依舊裝成一個乖乖女,有時我真的佩服自己的表演技巧,自己的理智,陷於泥潭而又不至於陷得過深,我懂得控製度,知進退,知道什麼萬萬不該做。所以,在初中這場大遊戲中,我沒有什麼損失。變相地說,我的生活平平淡淡,普普通通,我相信誰的初中也曾瘋狂了一把。初中那些人,那些事也就隨著時間淡去了,不值得回憶。唯獨一句話像針尖兒一樣狠狠地紮在我的心上:
“如果你找不到我,就去日本的大阪,我永遠是你堅實的後盾。”
我真的可以相信一個人嗎?我真的可以去找她嗎?我不信。縱然她說過她愛我,縱然她對我千百般的好,可是我還是不信的。隻有14歲的我,就變得很勢利,很現實。讀過得書告訴我,這件事很幼稚。現實世界告訴我,我這個年紀,愛情決不可沾染。我看過古龍先生寫過的一部作品《蕭十一郎》,裏麵有句話是這樣的,
“人本來是沒有弱點的,但是有了愛,那便是致命的弱點。”
我雖不至於那麼絕情,終生禁愛,但對於愛情我是不會輕易相信的。既然愛情那麼美好,可以使人愉悅,使人忘我,使人幸福,是彼此有所依托。那,我的父母為什麼會離異呢?
我不明白。
其實,對那個女孩子我是動過心的,隻不過我控製得很好,她隻以為我厭惡她,卻從不知道我愛過她。
不過,好在這個世界上有時間這個東西,任何恩怨情仇都會在時間的點滴敲擊下變得粉身碎骨,包括我的愛情,所以我終於在一年後把她放下了。我保證,隻要她不出現,我的感情就不會再次被點燃。
我一直認為我是個聰明的女孩子,至少在初中時是這樣的。但我不倨傲,因為我總是覺得我一無所有,尤其是感情。中考成績出來了,我考得很好,我的母校在學校的宣傳牆上貼出了我的相片,一個傻傻呆呆的姑娘。可我當時卻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我為什麼要參加中考呢?
我的老師說,中考有一個好成績,就能上個好高中,就能上個好大學,就能找個好工作,就能有一段美滿的婚姻。我實在想不明白這些事情之間有什麼必然的聯係,我的經曆告訴我,老師說錯了。中考完了之後,我就得了一場大病,那些日子我整天在死亡的邊緣徘徊,等我徹底從病床上起來時已經是半年之後了,那時候市裏有名的學校招生名額都滿了,隻剩一些三流高中。我的父母建議我複讀一年,但我想回到我出生的縣城去讀中學,一來我想看看這個熟悉又陌生的小城鎮,二來我不想再浪費一年的時光去準備那個我無法理解的中考,三來我真的累了,想到縣城,我總會想到縣城外麵有一片清靜悠遠的鄉村,那我會很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