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節(3 / 3)

從這些消息看來,土木工模樣的男人,娼婦般的女人以及少年在二十八日黃昏時刻經過天城山乃不爭之事實。〓本〓作〓品〓由〓思〓兔〓網〓提〓供〓線〓上〓閱〓讀〓

刑警爲了進一步了解當時的情況而速往田山木屐店查證,可是老闆及目擊者均稱,當天因前往岐阜縣釣鯰魚而不在,調查人員也就未得進一步的消息。

彼等又對天城山附近的空屋,哨岡小屋及其他可疑場所進行調查,結果在被認爲是行兇地點的白橋附近——冰倉(離白橋約五十公尺處)中,發現鋪在地麵的鋸木屑上有赤腳走過的足跡。

其足跡僅有九文半大小,同時,冰倉裏仍有些許冰塊,倉庫內自是冰冷,因此衆人皆認爲決不可以在此過夜。

依常理推測,要進入冰倉的話,通常必須穿襪子,總不可能赤腳走進去吧。可是鋸木屑上的九文半大小的足跡又是誰的呢?照理,九文半大小的腳應該是婦人的。

由此推測,到這裏來的人必定和冰倉庫毫無關係。

根據線索,過天城山的女性是赤腳沒錯,並推測這女人也許在白橋附近與土木工模樣的男人談話,進而爭執而失手殺了男的,然後在冰倉裏度了一夜,待天亮,爲避人耳目才匆忙通過天城山也說不定。

不過,這女人是否真是兇手?如果不是,那麽僅隔五十公尺距離的冰倉裏的她,不可能不知道行兇的狀況,最起碼也該聽得到兇殺時的悲鳴或求救聲吧。

一方麵,離白橋約一公裏半,靠近大仁方麵的山葵澤附近,也就是天城崗靠右側石垣旁之灌木及草叢下有人格鬥過的痕跡,草被踐踏得很淩亂,也有像是滑倒或攀登的痕跡,地麵上還看得到赤腳爬上爬下的足跡。

從這些狀況,警方又推測是在此格鬥並殺害之,然後剝其衣物,運走物品,搬到白橋附近僞裝成行兇現場,因此將帶來的那些物品扔在白橋附近,衣服則投入河裏。

於是搜查集中於白橋附近,在發生格鬥草木倒下的地方也有一些足跡。不巧的是,下午十一點左右下了一場大雨,緻使調查工作暫停,而到翌晨才又開始。

這場雨下了一整夜,甚至有些地方的河水漲滿得幾乎鬧水災。不過第二天,山田警部補還是帶來了三十名消防隊員再赴天城山。

另一方麵,田島刑警即委托大仁警署調查行蹤不明的土木工模樣男人的身份,並針對現場附近的一些物品與印著下狩野村本立野土穀良作的那把雨傘的關係。

雨傘的來源

調查結果,這把傘屬本立野土穀良作先生所有,而於六月二十七日借給同村的後藤仁作使用。

仁作於二十八日上午七時左右還給良作,而隻告知良作家人將傘置於麵臨街道的門邊,然後就回去了。當時良作的家人並未介意,可是到二十九日上午八點想起這把傘時已經不見了。因此搜查人員推測一定是從大仁方向走來的那位土木工模樣的男人竊取的。

又有目擊者道,在湯之島方麵看到一位土木工模樣的男人走動,此人身高約五尺七、八寸,膚色稍黑,留著五分頭,嘴、眼均大,一副扁平的大鼻子,眉毛稀疏,有點瘦削,像生病的樣子,年約四十五、六歲,著半截式上衣。以這種人相爲依據,警方又在大仁附近搜查,得知村落裏一些青年於六月二十七日晚上見到這位土木工人露宿於田方郡田中村宗光寺內田圃的稻草堆中。

由於這土木工人一臉倦態,好象生病的樣子,村民們爲了同情他而於二十七日夜間將他帶到旅客自飲式的守木小客棧,老闆是土穀榮造。次日二十八日上午八時,這土木工人即離開客棧往下田方向走。同情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