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誰在地獄? 方鴻番外(2 / 2)

沒有的吃,哥哥就出去偷,經常被超市的保安打個半死,被包子鋪的老板揪了幾次耳朵,運氣好就能給躲在暗處的我弄到一個包子或饅頭、一點零食充饑。每次他總是把大部分給我,自己隻吃一點點。“哥哥,你為什麼隻吃一點,我吃了這麼多還覺得餓呢。”“因為你是小孩子要長身體,哥哥是大人,不怕餓。以後哥哥不會讓你挨餓的。”

在方鴻小小的心裏,暗暗發誓,以後長大一定要報答哥哥,雖然哥哥也不過是九歲的小孩,在他的眼裏就是一棵可以安心依靠的大樹。

叔叔嬸嬸從來就沒有給我們念書,用他們的話說“沒餓死你們就是慈悲了”。

因為沒有受過虛偽道德教義的洗腦,感官會直接告知我這個世界的真諦。

哥哥開始和街道上的一些小混混在一起稱兄道弟,我們也終於能溫飽了,可是他卻從來不允許我和他的“兄弟”們在一起玩。

過了三年我們偷偷離開了叔叔家,叔叔也樂得懶得找,我們一起住在了他“兄弟”提供的地下室,雖然很小,下雨天還有些回潮,可是我卻覺得世界上沒有比它更好、更溫暖的地方了,每天可以睡好、吃飽,再也不用擔心半夜會被人拉起來揍。

哥哥經常掛著傷回來,我知道他又去打架了,比起三年前他總是討好別的混混,現在他手下有幾十個混混在討好他。他拜托他的兄弟幫忙,幫我找到了學校,從此我變成了學生。

在我十四歲的時候,他要送我去新加坡讀書,我沉默了半天,平靜答應了。我知道隻有自己變強了,才有能力保護哥哥,才能讓他脫離黑社會這種刀口舔血的生活,讓他和我一樣,自由幸福地活在陽光下,像個人一樣。我在新加坡拚命地讀書,不敢有絲毫鬆懈,我問他想讓我考什麼大學,他說:“新加坡國立大學,國立這玩意聽起來就聽威風的!”“我一定考上國立大學。”

可是,考試都還沒到,哥哥就已經被人殘忍地剝奪了生命。年僅21歲的生命。

哥哥曾經也剝奪過別人的生命,如今他被別人剝奪了生命,我痛不欲生,心如刀絞,恨不得將殺他的人碎屍萬段,都不解心頭之恨......這就是人性吧,一旦關乎親己,就沒有對錯,隻有立場。

了解了始末,我知道也是哥哥有錯在先,但罪不至死。就算是罪無可赦,他是最愛我的哥哥,也是我最愛的至親,任何原因都無法讓我原諒奪走他生命的人。我不會讓哥哥失望,我考上了新加坡國立大學,在大學期間,我聯係了哥哥在白龍會的一些“兄弟”,憑著高智商和狠毒的手段進入了白龍會的高層,四年後大學畢業,我已經成了白龍會七堂堂主,但這還不夠,因為我的仇家太強大了。我不顧生死的拚命和運用所學的智慧屢立大功,黃賭毒、販賣軍火、走私珠寶,什麼都幹了,在三十歲到來前的幾個月終於坐上了白龍會副會長的位置,成為亞洲首屈一指黑幫的二號人物。

現在,我正在一步步走向我複仇的目標——陸涵。

可能在我死的那刻才明白,原來上帝是讓我去代哥哥向她贖罪的。

執念太深,也太苦......

她要結婚了,和那個警官。

我放棄手術,如果百分之五的幾率失敗,我就再也見不到她了,她應該一輩子也不會回想我一次吧。就算成功了,我依舊是得不到她。

既然忘不掉,就更應該得到。共同牽手走向死亡是多麼美妙的一件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