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尼·霍華德遇害案件的搜查工作陷入了僵局。紐約警方提供的關鍵詞“奇司米”:一直沒弄明白是什麼意思。
案件發生後,為期20天的“初步搜查”很快就過去了,在這期間,休息日全部搭了進去,腿都跑斷了,卻還是一無所獲。所有的假定都被排除了,案情顯得撲朔迷離。
“媽的,該死的美國佬,他們國家的人被殺了,卻又弄了個什麼‘奇司米’來耍弄咱們。”
刑警橫渡破口大罵,猴子似的臉越發漲紅。可能在他看來,一個洋鬼子不遠萬裏跑到日本來尋死,純屬找麻煩。
“世界上有的是可以死的地方,卻非要跑到這麼狹窄的國家來死。每天那麼多案件,已經忙得我們團團轉了,哪有時間再會管這些洋人們的閑事。”
河西刑警慢條斯理地反駁說:“不過,老外也不想被殺嘛。”他是搜查一課的刑警,卻更像一個銀行職員,在衣著隨便的辦公室裏,他連夏天都規規矩矩地穿著西裝,叁至還係著下擺上的扣子。這種過分的講究反而使他顯得像個鄉巴佬。
“我就看不慣,我見了那些老外就煩,特別是美國和歐洲來的那幫家夥。日本生活水平已經超過他們了,可他們卻還要擺出一副發達國家的派頭。那些連本國的紐約、巴黎都不知道的外國鄉巴佬,猛一下子來到東京,看花了眼,卻還要拚命地虛張聲勢。硬撐出發達國家的架子來。”
“橫渡!”
“日本人在紐約遇害的時候,他們也沒這樣鄭重其事地搜查過吧。日本人一見外國人就滿臉堆出奴才相,所以才會被人看不起。”
搜查陷入僵局,使人無名火直往上冒,那須班的人都相視苦笑。
不管橫攸怎麼破口大罵,搜查仍是毫無進展。初期搜查的銳氣已經被疲勞所壓倒,搜查本部裏的空氣顯得極為沉悶。
這時,一位名叫野野山高吉的男子來到搜查總部,他是“共榮交通”出租公司的一名司機,公司的總部設在中野區。
棟居刑警當時正好在場,他接待了野野山高吉。
“本應該早些來報案的,但是不巧我正好回了趟老家。也沒能讀到報紙。”
野野山是個50歲左右的男子,看上去老實巴交。從一開始就顯得非常惶恐。
“報案?報什麼案?”
棟後問,同時他心裏產生了某種預感。搜查本部也收集到了一些五花八門的情況,但大都是道聽途說來的。
野野山的來訪,使棟居感到一種大魚咬鉤般的感覺。
“是這樣的,9月13號我從羽田機場送一位客人到東京商務飯店,他很像是在皇家飯店遇害的那個黑人。”
野野山的話使棟居全身的肌肉都繃緊起來。
“你沒弄錯吧。”
“我想大概沒錯吧。黑人的臉雖然看上去都差不多,但是那人的膚色卻不那麼黑,感覺有點像東洋人。”
“你為什麼不早報告呢?”
“因為我回了趟老家。我好長時間沒回去了,攢了幾天假,好容易才向公司請下假來。”
“你現在為什麼來報告了呢?”
“我在公司的食堂裏偶然翻了一下舊報紙的裝訂本,看到報上的那張照片非常像我送過的那位客人。”
“你來得太及時了,我們也找過你呢!”
“是嗎,那實在是太不好意思了。”
“不,太感謝你了。不過,我還想打聽一下,是你帶他去新宿的那家飯店,還是他自己要求去那家飯店的?”
“是那位客人吩咐去的。”
“這麼說他原來就知道那家飯店羅?”
“可能是。不過他好象隻知道那家飯店的名字,看樣子像是頭一回去。”
“他沒說是怎麼知道那家飯店的名字的嗎?”
“沒有,他不愛說話,幾乎就沒開過口。”
“他是用英語說去東京商務飯店的嗎?”
“不,他是用結結巴巴的日語說的。他好象懂一點日語。下車的時候還用日語說過‘謝謝,零錢不用找了’。”
“此外再沒說過別的嗎?”
“沒有,除了上車和下車時,他一直都是一言不發,讓人覺得他比較憂鬱。”
“你還注意到什麼其它的情況嗎?”
其它沒有什麼了。
野野山知道的似乎隻有這些了。不管怎樣,通過他提供的情況,總算弄明白了約翰尼·霍華德一開始就要去東京商務飯店。但在此前的搜查中,絲毫沒有發現這家賓館裏有誰和約翰尼有什麼聯係。
約翰尼是在哪裏知道有這家商務飯店的呢?如果說他在某處偶然知道了這個飯店的名字並且奉若神明,盡管初次遊曆這個陌生的國度,可他還是一心直奔他所知道的“唯一的飯店”這麼假定是不是有些單純呢?
目前還不能下結論。棟居道過謝後,正想把他打發走,這時野野山怯生生地把一件東西遞到棟居麵前,好象是本書。
“這是什麼東西?”
棟居邊瞄著書。邊審視著他。
“這是掉在車上的東西。”
“你是說這是約翰尼·霍華德掉的嗎?”
“不,我不清楚這是不是那位客人的東西。這本書滑到了座位與靠背的夾縫中,是他之後的第三位或第四位乘客發現了它。”
這本書已經破舊不堪,封麵都磨破了,陳年老灰使得書名都無法辨認了。雖說這是本精裝書,但裝訂粗糙,線都開了。因為破損得厲害,拿在手裏稍不注意就會散架。
既然這本書是約翰尼·霍華德下車之後的第三位或第四位乘客發現的,那就難以辨別這本書是不是他的。說不定也可能是那位發現者的前一個人落下的。書滑進了座位和靠背之間,因此還有可能是約翰尼上車之前的許多位乘客之中的一位落下的。
這時,棟居從書的陳舊程度聯想到了在清水穀公園裏發現的那頂舊麥秸草帽。那頂草帽和這本書一樣,也很破舊,帽圈破得七零八落,帽頂還破了一個侗,麥秸褪了色,像舊纖維一樣,拿在手裏讓人感覺很不踏實,似乎馬上就能變成一堆灰。
草帽的陳舊程度恰好和這本書差不多,棟居注意到了這種“相似的陳舊”。
“你每天都檢查座位和靠背間的縫隙嗎?”
“我每天拉完客人後,都要檢查的。因為遺失的東西和客人口袋裏掉出來的小東西,基本上都會滑到那裏邊去。”
“在前一天的檢查中,什麼都沒發現嗎?”
“我們出車早班、晚班隔天輪一次,要是乘客有什麼東西落下了,前一班的司機會移交給我的。慎重起見,我在出車前也要檢查一遍,但是那天卻什麼也沒發現。”
這麼一來,就可以肯定這本書是在約翰尼坐野野山的出租車那天掉在車上的。
“遺失了這麼久的東西,為什麼現在還在你手裏呢?”
“啊,說起來可真是不好意思。除了貴重物品以外,失物每周都要集中一次送到當地的警察局去。不過像食物啦等等一些不太值錢的東西我們就酌情處理了,因為那些東西警察也不會去理會。”
如果嚴格地區行遺失物法的規定,把所有的遺失物都上交的話,警察也難辦。根據遺失物法的規定,車、船、建築物等的主人可以代替警察局保管遺失物,但像食品等不值錢的東西,可以由負責人酌情處分。
“那這本書呢?”
我翻了翻覺得挺有意思,帶回家後就忘了。絕不是……成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