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節 橡膠製品(1 / 1)

一、原材料、性能及使用範圍

橡膠分為天然橡膠和合成橡膠,橡膠製品是天然橡膠或合成橡膠為基質添加各種添加劑在一定的條件下製成的,其在食品包裝材料領域廣泛使用,如橡膠管、嬰兒奶嘴、瓶蓋墊片、高壓鍋墊圈、傳送帶等。在接觸各類食品或各類環境下的食品,如酸性食品、堿性食品、高溫高壓環境下,橡膠製品中的某些有毒物質就會遷移到食品中去,造成對食品的汙染。

天然橡膠是以異戊二烯為主要成分的不飽和狀態的天然直鏈高分子化合物,含烴量達90%以上。在體內不被酶分解,也不被吸收,應該屬於無害的。但製成食品包裝材料時,往往加入一些添加劑,這些添加劑會向食品中遷移而汙染食品。

合成橡膠的品種較多,大多由二烯類單體聚合而成,如丁腈橡膠、丁二烯橡膠、丁苯橡膠、乙丙橡膠、氯丁二烯橡膠和矽橡膠等,均為高分子化合物聚合而成,未聚合的單體殘留於橡膠製品中,在接觸食品時易遷移而汙染食品。

二、毒性

橡膠毒性物質來源有兩個方麵:橡膠及其單體與橡膠添加劑。合成橡膠中丁腈橡膠製品耐熱性與耐油性均較好,但其單體丙烯腈毒性較大,大鼠LD50為78~93mg/kg,可引起流血且有致畸作用,美國將其溶出限量由0.3mg/kg降至0.05mg/kg。氯丁二烯橡膠(CBR)中氯丁二烯單體可致肺癌和皮膚癌。丁腈橡膠(IIR)和丁二烯橡膠(BR)的單體為異丁二烯、異戊二烯,兩者均有麻醉作用,沒有發現有慢性毒性作用。苯乙烯丁二烯橡膠(SBR)蒸氣有刺激性,小劑量也無慢性毒性作用。因此在食品工業選擇橡膠製品時應十分慎重。

注:MLD為最小致死劑量。

三、與人體健康的關係

比較安全的無機促進劑有氧化鋅、氧化鎂和氧化鈣。有機促進劑烏洛托品(促進劑H)可分解為氨和甲醛;硫脲類1,2-亞乙基硫脲(促進劑NA-22)有致癌性;秋藍姆類、二硫化四甲基秋藍姆易與鋅結合對人體有害;二苯胍(促進劑D)對肝髒及腎髒有毒性,這類促進劑禁止使用於食用橡膠製品中。在防老化助劑中,芳香胺類防老劑有明顯毒性,所含的N,N′-二苯基對苯二胺在人體內可轉化為β-萘胺,β-萘胺能引起膀胱癌,現已禁用。填充劑中的氧化鋅較為安全,炭黑的來源與種類不同,往往含有致突變作用的多環芳烴如3,4-苯並芘,所以在橡膠中使用的炭黑必須高溫處理除去多環芳烴。

四、衛生標準

我國製定了多種橡膠製品的衛生標準:《橡膠奶嘴衛生標準》、《食品用橡膠墊片(圈)衛生標準》、《食品用高壓鍋密封圈衛生標準》、《鋁背水壺橡膠密封墊片》、《食品用橡膠管衛生標準》及1990年發布實施的《食品用橡膠製品衛生管理辦法》,橡膠製品中使用的助劑,按《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助劑使用衛生標準》(GB 9685—2008)。

《食品用橡膠製品衛生標準》(GB 4806.1—1994)適用於以天然橡膠或合成橡膠為主要原料,配以特定助劑製成接觸食品的片、圈、管等橡膠製品。

《橡膠奶嘴衛生標準》(GB 4806.2—1994)適用於以天然橡膠、矽橡膠為主要原料,配以特定助劑製成的奶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