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自滅誌願(對於我的希望而言)(1 / 3)

我絕對不想死,可是沒有人能確定下一秒會發生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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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探求起源,否定抄襲的話,那麼模仿與抄襲的定義必然會混淆。我的《仙途絕唱》亦是如此,付雲的名字或許還要說我抄襲“神馬都是浮雲”的“浮雲”呢!

時代真的發展到這樣的時候,我會義正言辭的說:“胡說,我抄襲的分明是‘浮雲遊子意’的‘浮雲’。”

我喜歡用“義正言辭”這個詞彙,雖然我不知道它的出處,也懶得在寫的時候想到這件事情去查,隻要我知道這個詞我用的合適就好。

那麼究竟為什麼抄襲和模仿會混淆呢?

這裏我可以明確的說:我絕非是因為他人的錯而死去的。

如果我走在路上,被車撞了,那是因為我太胖,而車輛無法躲開。如果是因為機車出現了故障,那麼也是因為我毫無消費能力,因此沒能買到車,避免被直接撞擊的後果的原因。

因此起因是我,得到結果的也是我。就算依法判了罪,我也希望我的親人不要因此而絕望,因為這個結果是我潛意識中期待的。

就當做是一個脆弱的孩子,沒能禁得起惡魔的低語,隨它進入了地獄自甘墮落好了。可以傷心,但是千萬不要絕望。

可是即便如此,我也不是說這件事情是惡魔的錯。

因為不確定是否存在惡魔,所以我要聲明:即便我內心想著這些,也與惡魔毫無關係。就算惡魔親口承認,它曾經在我耳邊低語,隻是我做出這種下*、卑微的決定,這件事也不是惡魔的責任。

因為不管別人說什麼,選擇權不都在我自己身上嗎?既然是自己的選擇,當然是我自己的責任。

另外,如果我是因為完全他人的惡意造成的死亡,這件事情也不是他人的責任。

不管對方是因為什麼而盯上我,肯定也是被盯上的我有錯。或許是我帶了很多的錢不小心拿了出來,或者是穿著花哨,像是他(她)過去的**的裝扮,或者有很多的原因。

所以就算是對方有意的對我動了殺機,那也是我自己的錯誤。我犯了一個錯誤,卻得到了一個自己想要的結果,還請不要笑話我的卑劣。

如果我是因為他人的習慣,比如說是一個習慣於殺人的人而殺死,那當然也不是那個人的錯。

那個人殺掉的,是一個已經年過二十,還未自立的人。他不覺得自己的“殺”毫無價值就好,如果覺得毫無價值,真想從墳墓中走出來道個歉呢!千萬不要憎恨,世界上什麼人都有,隻是恰巧生出了這種人,而這種人的存在,或許也是因為我的存在對應出來的而已。

因此一想到這裏,那也是我的罪惡。

能看到這裏的人,千萬不要誤會。我並不是因為自卑,才說出這樣的話的。隻是稍微認識我、熟悉我的人,我希望在發生意外之後,能夠看到我的這些文字,並且適當的為我傷心。

千萬不要產生怨憤的心理。

因為不論對錯,隻有那份傷心才是真的,是最真實的東西。我是追尋著本質而來,所以不要讓我在離開之後,還抱著遺憾。

我不想因此而拖累我最親愛的人們。

同時我也不想因此而傷害我痛恨的人們。

簡單明了的規則不會出現明顯的矛盾,因此我能夠理所當然的活到現在。

當然寫到這裏不得不點題。

今天,我想在身上紋身。這隻是一個比喻,我誠惶誠恐的解釋著我現在要進行的行動。

是的,我想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