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2 / 3)

權文勝明白這個畫家的意思。你要采訪他,就得給他錢。給多了你當冤大頭,給少了他就糊弄你。而且你跟文化人講這種事情,還得給人家點麵子,不能像菜市場買青菜蘿卜多少錢直接問。給多少錢容易確定,但怎麼說出來就要動腦筋。權文勝采訪過不少文化人,當然他自己就在文化圈子裏,對文化人固有的自尊心,是一清二楚的。

“今兒來麻煩您……”權文勝在斟酌字眼。

“咱就別兜圈子了。”王安林說,“我給你講張桐的事,你給我多少錢?我保證如實講,不添油加醋,保你拿出去的東西沒一點兒水分。假如我給你說了謊,給你編故事,我退你錢,媒體責任我來負。在宋莊這個地兒,誰都知道我王安林說話算數。”

“蔡琛給我的錢我們一人一半,我付你兩千五百元。”權文勝說,“你給我銀行卡賬號,今晚就打給你,我也說話算數。”

“哥兒們好爽快。”王安林頓時來精神了,身子從搖椅裏坐起來。“咱是先小人後君子。你姓權對不對?權力的權,權術的權,是不是?我跟你講,小權你今兒隨便問,隨你問張桐的啥,我是知道啥講啥。今兒也沒喝酒,也沒發燒,不給你講胡話。”

“您是哪年認識張桐的?”權文勝從挎包裏拿出筆和記事本。他從不使用錄音筆,因為多數被采訪者一看到錄音筆,就會緊張不安,怕自己的口述錄音哪天被拿到法庭上當證據。

“那就早了。”王安林歎了一口氣。“那時候我還在圓明園福緣村呢,那兒也全是畫畫的。那時候我跟如今紅得發紫的方力鈞、鹿林是哥兒們,跟女畫家依珊也不錯,我抱過依珊親過她你信不信?那是一九九一年的事。也就是那一年,張桐跟他的女朋友郭芸一起來我屋裏喝酒。當時我剛賣掉兩幅畫,又生性豪爽,朋友來喝酒,朋友的朋友來喝酒,是常有的事。而張桐和郭芸是誰介紹來的,現在想不起來了。老實說,當時我對張桐印象不深,對他的女朋友,也就是他後來的老婆郭芸,倒是一見情鍾。當然,這是一廂情願的鍾情。老實說,我這個人天生喜歡女孩子。假如你有興趣,我給你講講我喜歡過的女孩子,一個一個講,你抽空寫出來,等出了書得了版稅,咱還一人一半好不好?”

“那時候張桐已經寫小說了?”權文勝問。他要把被扯遠的話題拉回來。

“據張桐自己講,他是十五歲開始寫小說的。也就是說,當時已經寫了十年。”

“你讀過他的早期小說嗎?”

“記得讀過一次。”王安林回憶道,“那是一個短篇小說,是發表在一本名叫《海燕》的小雜誌上的。說老實話,我對他的小說也印象不深。不過你硬要我講印象的話,我實話實說,那篇東西寫得很差。都寫了十年了,不該寫得那麼差。可能他已經注意到我的不屑表情,我這個人不會虛情假意,不會把差的說成好的,不會奉承朋友,他也敏感,寫東西的都敏感對不對,後來就再也不給我看他的小說了,也不講他的小說。有時候我會翻一翻文學雜誌,想在雜誌上看到他的名字,可直到他出事前,也沒看到過。”

“他是一鳴驚人。”

“我自認為對文學有點判斷力,因為我自己也寫過小說。客觀地講,當時我覺得他寫不了小說,認為他既沒有這方麵的天分,也沒有這方麵的能力。因為我知道我也如此,所以不寫小說改畫畫了。假如把張桐發表過的那篇小說跟我寫過的比,我敢肯定我比他寫得好。此後過了十五年他才出第一本小說,是他出事後蔡琛給他出的。當時蔡琛給了我一本,我還認真看了呢,是寫得好,蔡琛這家夥有眼力。我說這人啊,就是他媽的一個奇怪東西,就像吃了什麼藥,突然開了竅,張桐這才有了這麼好的文字爆發力。以前有人跟我講人的潛力,人的潛意識,我不以為然。後來看到張桐的第一本書,然後是第二本第三本,才相信這家夥的潛力潛意識是厲害,標準一個深藏不露。不過也可能是大智若愚,或者是我們走得太近,就像看油畫一樣,若挨得近就看不清楚,所以直到我跟張桐一起上華山去玩,他從華山上掉下去,始終沒覺得他有啥特別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