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這裏就是那個劉淩初的住處,難道您與那個劉淩初是一夥的?”王同驚叫道。而曹神醫,隻是神色平靜地對我們微微擺了擺手說:“這事說起來話長了,我與他認識,大概是在十年前了。”
“大概十年前?怎麼可能呢?我聽劉淩初的徒弟說,劉淩初來這座小城,不過三四年而已,你怎麼可能十年前就認識他呢?難道您之前在別的地方,就與他相識了嗎?”胡夢連忙問道。
曹神醫搖了搖頭說:“不,我們就是在這個小城認識的。他徒弟說的沒錯,劉淩初真正公開在小城中活動,也就三四年時間,但他在十年前,就已經來到這裏了,但大概五六年的時間,他都躲在這個地下室內,沒有出去。”
我們所有的人都驚呆了。
“他為什麼要躲在這裏五六年時間,要是五六年時間,都躲在如此黑暗、封閉的地方,真是太可怕了,一般人恐怕早就要精神崩潰了吧。”
王同又打量了一下地下室,不禁有些感慨地說。
“嗯,在五六年的時間裏,他沒出去過一次,你們也知道,他並非常人,也領教了他的手段了吧;其實,說他一次都沒出去過,並不準確,更準確的說法,應該是他的肉身,一次都沒出去過,但他的精神和意識,能暫時附在其他人的身上;
我也知道,這種精神和意識,附在另外一個人身上的情況,你們之前肯定也遇到過了,但都是在一些特殊的地域內,你們之前的那些對手,才能附在別人的身上,出了那個地域,他們就沒辦法做到附體在別人身上了。
但這個劉淩初的可怕之處,就是他可以在任何地域,都能輕易地附在人的身上。說起我和他的相識過程,也算是充滿了詭異。
人家都叫我 ‘曹神醫’,其實是因為我擅長醫道,我天生有控製人身體的能力,也能探知人身上的病灶,而且能用一種特殊的方式,把人體身上的病灶治愈,因此,我可以治療任何病,而且不用任何藥,所以這裏的人們,才稱我為曹神醫。
但我每治療一個病人,要耗費很多的能量,因此,每年最多隻能治療四五位病人,所以我隻治療那些身患絕症的病人,一般的病我是不治的,這麼多年來,我讓很多瀕臨死亡的病人,又活了下來,算是積德行善了,在這個小城裏,我就成了有名的 ‘曹神醫’。
遺憾的是,我能治療的病人太有限,而找我看病的人也太多,我隻能用抽簽的方式,每年救幾個,算是美中不足吧。
大概在十年前,一天半夜時分,我忽然做了個怪夢,夢到一個人來找我,而那人的腹內,有兩個寄生胎。所謂的寄生胎,就是一個人在胎兒時期,他的孿生兄弟,在他的體內發育,等他生出來後,他的孿生兄弟,則繼續在他的體內生長,形成畸形的胎兒。
一般這種寄生胎,都是發育畸形,身體很不完整,但奇怪的是,那個人體內的兩個寄生胎,不但身上的器官發育完整,而且還有思想和智力,這真是太奇怪了,也就是說,他雖然看起來是一個人,但在他的腹內,還有兩個人。
雖然他肚子裏的那兩個寄生胎,不能說話,但卻能影響那人的思想和行為,也就是說,那個人說的話,有時並不是自己想說的,而是那兩個寄生胎,假借那人的嘴在說話,甚至還能指揮那人的身體。
因此,那人的舉止言行,顯得很奇怪,由此可以說,那人的身體,其實是三個人在用————他自己,還有他那兩個寄生胎”。
“既然這樣,如果這是真的,為什麼不去醫院做手術,就把那兩個寄生胎切掉呢?以現在的醫療技術,這也不是做不到。”
王同忍不住插話道。
“我剛才說了,那兩個寄生胎有思想,而且和那人共用身體,如果那人準備去醫院做手術,摘掉那兩個寄生胎的話,那兩個寄生胎一定會知道,因此,手術還沒動,那兩個寄生胎,恐怕就會把那人殺死了,因為那兩個寄生胎,就在那人的肚子內,就像是孫行者,鑽進了牛魔王的肚子裏一樣,要殺掉那人,對兩個寄生胎來說,易如反掌。
因此,那人根本沒辦法用常規的手術,把那兩個寄生胎切掉,所以,隻能用托夢的方式告訴我,他要來找我看病,隻有我有能力,先把那兩個寄生胎弄暈,再把那兩個寄生胎殺死。
那兩個寄生胎如果死掉的話,就會慢慢萎縮,最後就會被那人慢慢被吸收掉,那人也就變成正常的了。
第一次做這個夢,我隻是覺得這個夢很怪,但並沒太在意,但在第二天的夜裏,我又做了同樣的夢,這讓我感到很奇怪,更讓我奇怪的是,在第三天的夜裏,我再次做了一個完全一樣的夢。
因為做了三個同樣的夢,我就知道了,這件事是真的。
果然,在第四天的半夜時分,忽然有人敲門,我打開門時,借著大門兩邊的燈籠,我看到來人竟然就是我夢中的那個人。我連忙讓那人進來,而那人進屋後,也沒多說,隻說了一句: ‘我的事情,在夢中已經都告訴你了,求你救我,也隻有你能救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