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吸取嶽飛教訓的於謙(1 / 1)

“粉骨碎身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於謙的《石灰吟》所吟詩句,今天讀過中學的國人大約都熟悉。這首詩歌是少年於謙托物言誌,但一詩成讖,作為大明的一個關鍵時刻保衛首都的忠臣,在英宗“奪門之變”後,被殺死在刑場,全家被籍沒。真正的“粉骨碎身”了。

正統十四年(1449年),明英宗聽信太監王振的建議,冒然親征瓦剌,被敵人俘虜,瓦剌騎兵一直抵達到北京城。於謙主持國務,否決了遷都南京的建議,帶領軍民取得北京保衛戰的勝利。因為瓦剌要扣押英宗以要挾明朝,於謙等人擁立英宗的弟弟代宗為帝,粉碎了瓦剌的圖謀。

於謙因此成為了大明的第一功臣,得到代宗的信任是理所當然的。但是他也為自己埋下了殺身之禍的隱患。他要避免此禍,隻有一個前提:讓英宗永遠不要回來,或者幹脆死掉。

但是他和代宗,犯了一個天大的錯誤。在英宗失去利用價值後,瓦剌讓明朝迎接英宗回家,於謙此時應當極力勸說代宗,讓英宗永遠滯留在異域,或者在迎接的途中,如當年洪武帝朱元璋對待小明王一樣,授意手下部將廖永忠在途中害死小明王。——你大權在手,誰敢說個“不”字,無非腹誹而已。可是他們好好地讓英宗回了北京,盡管軟禁了英宗,防止他東山再起,盡管英宗也發誓不再複位。——僥幸活了一條命的英宗,此時在弟弟的屋簷下,他當然什麼話都能說。但權力的誘惑實在太大了,誓言算什麼?親情又算什麼?

景泰八年(1457年),代宗突染重病,臥床不起,而太子這時已經早逝,皇位繼承權發生了問題。武清侯石亨、禦史徐有貞、太監曹吉祥等大臣勾結了起來,在正月十六日淩晨發動政變。擁著英宗登上禦輦到東華門外。守門禁軍見是太上皇,不敢阻攔,石亨揮軍直入東華門,扶英宗入奉天殿。這時天已啟明,群臣進宮早朝,見英宗已端坐在寶座上,均大吃一驚。英宗安撫群臣說:“景泰帝病重,大家迎我複位,你們各安其事,各安其位吧。”又過了一個多月,景泰帝病故,享年三十歲。

英宗複位成功後。徐有貞和石亨唆使諫官彈劾於謙、王文,謀劃迎接親王之子入宮繼位。都禦史蕭維禎說:“此事出自朝廷,你不接受罪名也難以幸免。”於是羅織罪名,以“意欲”二字附會成罪,當處以極刑。奏報到英宗那裏,英宗說了句:“於謙實有功。”徐有貞說:“不殺於謙,此舉為無名。”

要證明複位的合法性,於謙必須死,盡管從英宗到構陷他的眾臣,以及全天下的老百姓,都知道於謙是冤死的,但在最高權力的歸屬這樣大的利益麵前,一個人的生命算得了什麼?

於謙以“意欲迎立外藩”獲罪,和嶽飛因“莫須有”罪名喪身如出一轍。嶽飛手握重兵,本來就遭到趙構以及南宋文官集團的提防,他還不知趣地說:“直搗黃龍,與諸君痛飲。”他公開宣稱要北伐,迎接徽、欽二宗回來。這趙構能不著急嗎?他父親和哥哥回來了,他這個皇位就不穩固了。嶽飛是軍事天才卻是政治弱智,等待他的當然是“莫須有”罪名,這罪名能不能服眾,當然不是趙構、秦檜首先要考慮的,現實的權力總比身後曆史評價重要些。手握絕對權力的人,要搞死一個人,安個什麼罪名還不容易?

史載:“及(於謙)籍沒,家無餘貲。”當初瓦剌首領也先要歸還英宗,大臣商議遣使奉迎,帝不悅曰:“朕本不欲登大位,當時見推,實出卿等。”可見代宗是很擔心自己的哥哥回來的。可於謙從容曰:“天位已定,寧複有他,顧理當速奉迎耳。萬一彼果懷詐,我有辭矣。“代宗隻好說:“從汝,從汝。”

於謙不但沒有阻止迎接英宗,反而勸說猶豫不決的代宗把英宗接回來。禍根是他自己種下來的。於謙自取其禍的根本原因是他太剛直忠貞,心裏隻有朝廷的威望,而沒有考慮個人的安危。這樣的人,在中國殺機四伏的宮廷政治中,被殺掉是情理之中的事。

詩以言誌,大多數人熟悉於謙那首《石灰吟》,他還有一首七律,知道的人不多,從這首《嶽忠武王祠》,可見他對前輩忠臣的景仰和效法,沒想到他倆的結局都是那樣相似。詩曰:

匹馬南來渡浙河,汴城宮闕遠嵯峨。

中興諸將誰降敵,負國奸臣主議和。

黃葉古祠寒雨積,清山荒塚白雲多。

如何一別朱仙鎮,不見將軍奏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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