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相的老夥計湯和(2 / 2)

錢穆在《中國曆代政治得失》中分析宋代相權被分割後,用人之權,全不在宰相而歸於單列的考課院。“這是宋初皇室在一種自卑感的私心下,蓄意要減奪中書宰相職權而添設的。”

從秦漢到明清,我們幾乎可以看到一個趨勢:皇帝越來越不自信,越來越多疑,對大臣們的防範越來越嚴密,大臣們為了避禍,表麵上越來越恭順。劉邦建立漢代後,盡管自己出身卑微,但他尚有一種“吾以布衣提三尺劍取天下,此非天命乎?”的自信,盡管韓信遭受兔死狗烹的命運,但高祖釋放了勸韓信造反的蒯通。蒯通在他麵前自辨說:“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於是高材疾足者先得也。蹠之狗吠堯,堯非不仁,狗因吠非其主。當是時,臣唯獨知韓信,非知陛下也。”漢高祖有這番度量,沒把功臣都殺完或者全部剝奪權力,所以他死後,諸呂為亂,周勃和陳平才能誅殺諸呂安定漢室。

到了朱元璋,幹脆廢除宰相,六部直接向皇帝負責,權力是收回來了,可一旦碰到皇帝昏庸,大權必然被宦官蠶食。所以黃宗羲感歎道:“有明之無善治,自高皇帝罷丞相始也。”

做皇帝的不是不知道權力集中於一人會帶來弊病,但他沒辦法信任大臣們,不得不如此。用錢穆的話來說,中國曆史上的政治,“有一些確實是製度,有一些則隻能叫做事情或法術”。從漢代到明清,製度的東西越來越少,法術的東西越來越多。二者有什麼區別呢?砍柴不揣簡陋,大膽打個比喻。比如一個國家有總統府,有內閣,有參眾兩院,不論是總統製還是內閣製國家,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如何產生,他們的權限等等,法律都有明確的規定,大家按著程序來辦事就是尊重製度。如果一個總統不放心總理,自己很隨意地再設一個龐大的辦事機構,把內閣的權力奪過來,這就是法術。清朝比明朝更進一步,不但不設宰相,到後來連內閣六部的權力也削奪了,直接搞一個軍機處這樣的私人秘書機構。

所謂“法術”,就是黃宗羲在《原法》中所說的“非法之法”。皇帝“用一人焉則疑其自私;而又用一人以製其私;行一事焉則慮其可欺,而又設一事以防其欺”。因為天下人都知道皇家裝寶物的盒子在哪個地方,所以皇帝每天不得不防備這個寶盒是不是被人覬覦被人偷盜,黃宗羲說:“故其法不得不密。法愈密而天下之亂即生於法中,所謂非法之法也。”——因此,像朱元璋這樣的多疑皇帝控製術再嚴密,手下的臣僚再乖巧恭順,也不能保證江山萬年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