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半紙荒唐已入肚,夢醒淚落粘衣袖(2 / 2)

至於盜墓賊,對於這種骨灰級玩家來說,對方隻能去罵人,純粹屬於坑人,挖起來除了灰還是灰,能幹什麼?

難道當化肥嗎?

然後媒體再進行抨擊,一代化肥公司就此含淚破產。

隻能說這一生過的還真是如履薄冰,到未來之後還能坑人,算是一種厲害了。

不過這番言論也算自己臉上貼金,沒準兒未來之後骨灰還是良好的農業化肥,那個時候隻能說,清朝亡了,他想的上朝了。

我準備大賺一筆的時候,他告訴我死了。

就屬於會玩的那種,你還不能說什麼,畢竟那個時候大家都死了。

因此理論上來說能讓盜墓賊挖的墓,也就隻有你爺爺或者你太爺爺的墓,因為那個時候是用棺材下葬的,也就那個時候剛好能有點兒陪葬品放裏麵。

百年之後也能算個文物,多少還是賺點兒的,不然呢去挖骨灰嗎?

拿去當化肥嗎?

因此唯一能搞點價值的,就寫一本野史了,至於什麼望子成龍什麼的,我自己就這個屌樣兒呢,我未來可以說是一眼望到頭了。

指望子孫後代發達,還不如指望明天早上我買彩票剛好中兩百萬,這比這幾率高啊。

到後來你會發現,屬於比上不足,比下不餘,從來到這個世間就仿佛好像是為了當NPC,充當遊戲數據。

除了給主角普及曆史時,可以用那些數字來表達其中有你,此之外這個世界好像真的不需要你。

因此對於這種一覺醒來發現自己還是個廢物的結局,是挺不滿的,但這個世界沒有字幕,告訴不了你解決方案。

畢竟就算是重生了,憑借自己這種廢物體質還是能再玩死一遍,隻能說,與其把這種機會給我,還不如給條狗。

至少這樣見麵的時候它不會咬我,也算是能惠及一下自己。

所以最後的出路也就是能寫本野史出來了,把自己當主角,能有多野寫多野,百年之後,如果有人拿來研究百年之前的人們生活質量如何的時候,可以拿出這本野史,隨機坑死一位大學生。

別問問就是,反正坑的不是我,我不在意。

再說了,百年之後,我骨灰盒子都有可能成灰了,我還人美心善的在意這種事情,我就不在這裏鬼扯了。

我市十大傑出青年之一,應該選我。

別問問,就是我人美心善。

所以這本書最後寫出來究竟是幹什麼的,就屬於一個雜記,將我這盜墓者流淚的一生全部記錄下來,讓今後盜墓者知道,別有事兒,沒事兒的,跑我墓地,挖我墓,或者是跟錯指路標了,跑到我這兒來挖我。

你多少是不應該了,因此寫出這本書,讓人家盜墓賊看看,你挖之前你至少知道墓主人是誰。

這樣你就應該知道這個墓主人究竟有多窮了。

就一個骨灰盒子,你還想挖出什麼?

至於我太爺的墓,實在的在那邊山頭。

隻能說我太爺如果聽到這話,幸好當今物理學界鎮得住,不然下去得陪他聊聊天兒。

還有就是,至少死後百年,曆史的驚鴻一瞥,能看見我。

研究學者的人,也能看見我的名字,這樣也屬於另類的光宗耀祖了。

畢竟活著我已經是盡力了,就看死後老天爺保不保佑了。

而這件事情就很顯然不歸我管了,這屬於我祖宗的事情。

保佑不了我高考,那你就保佑野曆能火了過吧。

就屬於經典的拽鍋。

隻要這件事情不是我的問題,那我就可以站在道德的製高點對你指指點點,別問,問就是我夠亮。

因此寫出這本野史,就是要讓百年之後的人難受一波。

至於會不會坑到百年之後的自己,那隻能說他活該,關我什麼事兒?你運氣不行,難道是我的問題嗎?

應該自己在自己身上找原因,不應該怪我,畢竟我現在都還沒死呢,你怪我多少是有點兒不應該了,這就屬於咒我了。

至於為何要起名叫吳小敗正傳,自有意蹭魯迅先生阿Q正傳的熱度了。

畢竟都寫野史了,再要臉多少有些說不過去。

至於為何取名吳小敗,自然是暗諷自己,畢竟我這一生失敗的徹底,稱一聲吳小敗,似乎也不是什麼大問題。

至於什麼叫正傳,不叫自傳,因為我怕丟人。

如果碰到不熟悉的人,還能糊弄過去,稱自傳的話,這就純粹糊弄不過去了。

到時候真屬於想死的心都有了。

所以我可以再次先懷疑,某位看到這本野史的百年之後的人,很有可能在咒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