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半紙荒唐已入肚,夢醒淚落粘衣袖(1 / 2)

我似乎從一開始就迷失了,我迷失在尋找自我的路上, 一點點的消耗掉了所有的靈,讓自己慢慢的步入了渾渾噩噩的道路。

於現在,我似乎也沒有找到,我應該找到的命運。

我好像沒有試圖去反抗他,但又不甘心如此順從他。

可惜我就像一個迷茫無知的鬼魂,在這世上遊蕩,沒有任何事物證明我曾來過。

我想了想,與其活得像個神經,不如留點記憶,讓別人也知道我是誰。

也記一下我,方便到最後我也不知道我是誰了。

哪怕是一個很隨便的人,但隻要他看了這些,那也至少證明我曾來過。

這無聊的世界,也未曾拒絕過我。

不然,我似乎想要將自己撕裂。

整天與自己爭辯,我感覺我又像病了,又好像沒有病。

畢竟,我知道什麼是屬於我的解藥,我應該把自己吃掉的,這樣,活法才屬於我自己。

不斷的爭吵與分裂,隻會讓我的精神一點點失去恒定,跌入瘋狂。

所以我決定寫一本書,發一發瘋,延緩這種症狀,讓自己看上去至少像個正常人。

……

所以想了想,沒什麼好寫的,也就寫本野史出來,我要寫一寫自己,我要寫一寫我眼中的這世界,我也要寫一寫我眼中的自己。

我要讓這世界有我的痕跡,讓他知道我存在著,而不是我知道它存在著。

對於我而言,我從來不認可這個世界存在著我,同時也不認可這個世界存在著。

所有的一切都是虛假的,包括我自己,故此,我隻能陷入自我的迷茫。

我找不到所謂的真實,也沒有辦法定軌到屬於自己的命運。

我隻能在瘋與半瘋之間保持著,讓自己看的像是正常的一個人一樣,不過似乎,我自己是知道的,我並不是正常的人。

畢竟我自己都稱自己是瘋子。

確實不是什麼正常人應該做的事情。

不過扯這些也沒什麼意義,還是專心寫一寫野史。

畢竟它還是有作用的,至少隨手一翻,便是我的一生。

……

正所謂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窮。

人終究不可無誌,但對於我這種沒有抱負的偉大青年而言,我還是用廢物這句話來總結我的一生,很形象貼切。

但細細想來心中還是有些不甘,感覺到有些憤怒,自己羞辱自己,這算什麼?

於是一怒之下……翻了個身,換這個姿勢接著躺。

一怒之下怒了一下,那不廢話,我自己羞辱自己,次數又不是一兩次了,都習慣了。

因此不會在意,畢竟自己羞辱自己,道理還是講的,別人羞辱自己,那純粹屬於不講道理。

相比而言還是自己文明一些,至少自己罵自己心裏不難受,再難受也難受不了多久,至少你回憶之時你會發現一片空白。

所以也算是罵自己的一個好處,至少心裏不難受。

所以想了想,人還是要做點兒事兒的,於是準備寫一份野史。

不過在寫野史之前,我還是準備掙紮一下,賣弄了一下自己的文墨。

結果就是最後發現不值一提,扔到廁所都嫌髒。

畢竟作為一個作者,撲街了兩次,實在的已經可以一眼望到頭了,掙紮也不過是鹹魚翻身,把另外一麵炸的金黃剔透罷了。

所以最終的結論還是進廠打螺絲還是趁早,不然時間晚了恐怕趕不上。

但細細想來,多年心血付諸東流還是有些微微歎氣的,可也無法改變太多的事情,終究最後活的比狗累。

但想了想還是要寫的,不為別的,至少寫出來之後,總是要有些人看的,出門在外也好意思裝一裝。

至少問你是什麼身份的時候,你可以回一句正在出書,比進廠擰螺絲要強一些。

人家笑你的時候不會當你麵笑,在屋裏笑,這樣你就聽不見了,也看不見。

因此也就等於沒有下,一個糖妮不等式,當場秒了。

就像那又長又舊的長衫,終日穿在身上不肯脫下,畢竟脫了下來,那我也隻能和那些灰塵一樣了,隨意的被人擦拭,連一點記載的痕跡都沒有。

至少曆史書上翻不出來我。

而孔乙己每年都能翻到,每年也都能考到,隻能說人比人還是有一定差距的,而這個差距就像人家背後有個大文學家,我背後有一個大空想家。

隻能說現在還是很能裝,在後麵加一個“家”,有一說一,再給自己裝的時候,還是挺會裝的。

至少還沒見過要一幅畫,要這麼大的。

所以最後仔細想了想,玩了半天就是莫欺少年窮,莫欺中年窮,我欺老年窮,後再來個死者為大。

如此就過完了我的一生,說到底還是覺得有些問題。

畢竟盜墓賊肯定不會觀光我的墓穴,別問,問就是我自己還知道點兒數的,就我這窮酸樣,還想入土為安,拿堆火燒我,這屬於政策補助,能給我選塊墓地那屬於年輕有為亦或者是子孫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