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警察來我家幹什麼(1 / 1)

第四章 警察來我家幹什麼

能有什麼辦法呢,我的淚水快要流幹了。

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老天知道我還能撐多久。

那一年的某一天,有一次我剛剛進家門,衣服還沒有來得及脫下,就進來兩名警察把媽媽帶走了, 能夠想象得出當時我被嚇成什麼樣子,我一下子呆住了——警察登門肯定我犯法了,媽媽觸犯法規了?

媽媽做了什麼,她到底做了什麼?

當時那種狀態下的心理陰影會在我腦海裏存留多少年,別人我不知道,起碼我知道,我自己恐怕這輩子都不能忘記它。

時間拉回到當年的那一天的晚上——

原來,當天媽媽顯得正常,就放心她自己出去買東西了。超市監控裏拍到店員和媽媽有幾分鍾的說話時間,說話的內容當然看不出來說什麼,隻見媽媽買的東西都沒有拿突然間就衝出了超市,跑出了小區大門,並且沿著馬路快步的一會走一會跑。晚上九點多鍾道路監控監控顯示,媽媽開始靜靜的走著,雙手都揣在上衣口袋裏,慢慢的無事樣的走著,走著走著右手從口袋裏抽出來,好像有個什麼小東西,媽媽像不認識似的拿著那個東西上看看下看看,很是好奇的樣子。這時左手也從口袋裏抽出來,兩隻手一起擺弄那個小物件,時間足足有十幾分鍾,接著,媽媽的目光像是發現了什麼,抻著腦袋伸進了路邊上一輛開著車窗的車內,等她把腦袋從車窗裏縮出來後,看著車內自己蹦了起來,邊蹦邊拍手鼓掌,嘴裏同時說著什麼,看樣子相當開心 。再往前一點就拐彎了,就看不著了。結果當天晚上好幾輛車都被燒了,被燒的狀況目不忍視,幸好沒有人員受到傷害,否則,我們更是罪孽深重了。後來警察通過各種線索尋找到證據,證明被燒的車輛都是我的媽媽所為。

天呀,媽媽竟然做出了天大的事情!

家裏已經沒有任何財物可以為車主們抵押賠償,母親因為瘋的原因不能承擔刑事責任,隻能被送進精神病院,防止再次造成對他人的傷害。作為監護人的父親荒北,自己都成為殘疾人,哪還有任何能力承擔一切。我還是個孩子,隻能長大掙錢之後才能承擔媽媽在精神病院的一切費用。

就這樣,我偶爾抽時間去精神病院看望母親。隔著護欄看著目光呆滯的媽媽,心如刀絞!媽媽的未來是黑色的。

除了照顧父親之外,其它的時間都用來工作賺錢,撐起這個支離破碎的“家”。

父親很少與我溝通。他整天沉默寡言,與酒為伴。隻要喝酒,那肯定會喝個酩酊大醉,吐的滿屋子都飄散著讓人惡心的味道。漸漸的,我找到了父親的苦---從他那不離手的白玉兔就可以知道他的心裏裝滿了琛。他的痛苦、他的負罪都源於被迫無奈撇下琛一走了之。這一走就是十幾年。

一邊是以死相逼的媽媽,一邊是難舍難分的琛,他隻能選擇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