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0章 資本坎:錢不會走錯路(5)(1 / 2)

在市場競爭異常激烈的今天,轉型對於企業來說是堂必修課。“轉型”大師拉姆·查蘭曾說:“現在,到了我們徹底改變企業思維的時候了,要麼轉型,要麼破產。”然而,轉型意味著變革,變革必然帶來陣痛。麵對激烈的競爭,在企業發展的十字路口選擇不轉型,也許能避免短暫的陣痛,但隨著而來的卻是企業覆滅的危險。為了求得企業的長遠發展,在該轉型之時一定要果斷轉型。

上世紀80年代,著名的半導體芯片生產商英特爾就經曆了一次戰略轉型。當時,英特爾的主營業務存儲器受到了來自日本企業的嚴重挑戰。日本的存儲器物美價廉,這使得其在很短的時間內就搶占了英特爾公司的大量市場。為此,英特爾出現了連續六個月的虧損。這樣的成績讓業界對英特爾的前景表示擔憂,英特爾到了一個生死的岔路口。當時英特爾的管理層圍繞是否放棄存儲器業務一度展開了激烈爭論。一直以來,在大家心目中,英特爾就等於存儲器,如果企業轉型,不在生產存儲器,那英特爾似乎就不是原來的英特爾了。

然而,經過仔細的分析,時任公司總裁安迪·格魯夫認為,如果企業不轉型那必將是死路一條。最後,安迪·格魯夫力排眾議,堅決砍掉了存儲器生產的業務,並把微處理器作為公司新的生產重點。到了1992年,微處理器的巨大成功使英特爾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半導體企業,不得不說當時的轉型對於英特爾來說是多麼的關鍵。

潘石屹決定從散售模式向自持物業轉型也是經過考量的,在他看來“公司到了一定時機一定要轉型,公司要不轉型,總是順著性子往下走,多少公司走走就沒了。”

第三十道坎:搶灘上海遇阻,外灘地王案輸官司

就在潘石屹信誓旦旦宣布轉型,今後要以“包租公”的身份嶄露頭角,並將成為上海外灘最大業主之時,“外灘地王案”爆發了。2013年4月24日,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宣布:原告複星國際勝訴,被告上海證大、綠城中國和SOHO中國三方的轉讓協議無效,並宣布判決後15日內外灘地王的股權恢複至轉讓前。

有業內人士擔憂,潘石屹前前後後耗時兩年多、耗資40億元,以股權收購形式的“買地”行動無功而返。潘石屹又遇到了一道不小的坎,這次,他將如何應對呢?

“外灘地王案”可謂曆時彌久、備受關注,此次潘石屹和複星國際、綠城中國、證大房產等上海、北京的房地產“大鱷”對薄公堂,不為別的,正是為了上海“地王”——外灘8—1地塊。

2010年2月1日,證大置業公司通過公開競買方式競得外灘8—1地塊,成交價創“地王”新紀錄。10月11日,證大置業公司設立全資項目公司,負責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並對地塊進行開發,12月1日該項目取得《上海市房地產權證》。

為更好地開發該地塊,同年4月26日,海之門公司成立,注冊資金10億元,複星商業、證大五道口公司、綠城公司、磐石投資分別持股50%、35%、10%、5%。2011年10月28日,證大置業公司將項目公司100%股權及相關權利以及其就股東借款享有的全部權利,以95.7億元價格轉讓給海之門公司。至此,海之門公司對外灘8—1地塊間接享有100%權益。同年12月29日,證大五道口公司受讓磐石投資100%股權。

2011年12月22日、28日,證大置業公司曾兩次致函複星商業,同意複星商業可以42.5億元購買證大方股東合計持有的海之門公司50%的股權及股東借款,但均未果。

12月29日,長燁公司與嘉和公司、證大置業公司簽署《框架協議》,受讓證大置業公司、嘉和公司分別持有的證大五道口公司、綠城公司100%股權,交易價款計40億元。

當日,潘石屹的SOHO中國發布聲明:“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長燁公司……收購證大五道口公司及綠城公司的全部股權及該等股東貸款的所有權利及擁有權,對價人民幣40億元……長燁公司將透過證大五道口公司及綠城公司間接擁有海之門公司50%股權……間接擁有項目公司及外灘8—1地塊50%權益”。

與此同時,複星國際發布聲明:“本公司認為其於建議轉讓中擁有優先認購權,若該等權益無法得到保障,本公司將采取一切合適之法律手段維護其權益”。

2012年1月9日,長燁公司與嘉和公司、證大置業公司簽署《框架協議之補充協議》約定:“長燁公司有權指定第三方適格主體分別自證大置業公司和嘉和公司處受讓證大五道口公司100%股權和相關債權及綠城公司100%股權和相關債權”。

2011年12月29日、2012年1月12日,證大置業公司、嘉和公司分別與長升公司(實際控製人係SOHO中國)簽署《股權轉讓協議》,約定由長升公司受讓證大置業公司持有的證大五道口公司100%股權,以及嘉和公司持有的綠城公司100%股權。2012年1月12日、17日,綠城公司、證大五道口公司的股東均變更為長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