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戰,徹底奠定了阿斯特家族“東海岸第一家族”的地位,所有的美國富豪都要承這個人情。哪怕後來,他們家的當家人跟著泰坦尼克號一起沉入大西洋,他的後人也一直依然享受著先人的餘蔭。
迄今為止,也沒有哪個家族會撕破臉,公開與阿斯特家族為難。相反,每當阿斯特家舉辦各種慈善活動時,他們都會積極響應號召,慷慨解囊。
但是,威廉-阿斯特並沒能畢其功於一役。個稅雖然被廢止了(一戰時期,美國又開始恢複征收個稅。但這次與範德比爾特這樣的大家族就沒什麼關係了。被征稅的主要是普通的高收入人群,真正的富豪早就學會如何利用信托公司和基金會來避稅了。),但是萬惡的聯邦稅務局卻從此保留了下來。
別看聯邦稅務局的名字裏寫的是servinea1-Revenue-servie,政府管理部門一般是ffie),但權力比一般的政府機構大多了。
約翰上輩子剛來美國時,就有不止一個同胞告誡過他,千萬別忘了在每年的4月15日前向聯邦稅務部門報稅。如果逾期了的話,等待你的就不隻是罰款這麼簡單的事了。
來武的,人家IRs的稅警裝備不比FBI差,裝甲車、直升機一應俱全。當年芝加哥的“地下市長”阿爾-卡彭多牛,別芝加哥警察,就是FBI也拿他沒轍。結果IRs一出馬,分分鍾就以逃稅為由,把這個黑幫大佬按到了監獄裏。
來文的,IRs更是誰也不懼,人家有自己的聯邦稅務法院(不設陪審團,想搏同情都沒地兒),而且還掌握著解釋稅法的權利。在稅法條文多如牛毛的美國,你想跟IRs比拚對相關法律的理解,那是幾乎不可能的事。
當然了,你也可以選擇去專門受理民告官案子的聯邦申訴法院。但是對不起,法院在受理稅務案件前,你得先把IRs認定你欠的稅交了,然後才能起訴他們要求“返還不合理征收的稅款”。
這輩子,約翰作為一名富豪,與前世唯一的區別就是報稅截止日期可以推遲到1月15號而已。(因為富人的大部分資產需要等信托、基金會、合夥企業報稅完成後才能統計,所以可以申請延期4個月。)
現在約翰所能做的,就是抓緊讓公司的稅務顧問研究一下有沒有什麼合法的避稅途徑,能少交點就少交點。曆史上,那個被他趕出聯合飛機公司的弗裏特,因為得罪了政府,又沒有事先設計避稅通道(等他想起來,所有常用通道都被IRs堵死了),結果全年收入的74%都交了聯邦稅了。約翰可不想跟那個倒黴蛋落得同樣的下場。
在等待稅務顧問反饋的時候,約翰還在為另外一件事鬱悶。當初休斯幹嘛要把公司建在了洛杉磯啊,不知道加利福尼亞的州稅很高嗎?交完聯邦稅還要被州政府再扒一層皮,你休斯就這麼不把錢當錢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