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老婆那時候啊……”又有人抽煙,眯眼開始憶往昔。
“金澍!”
有人叫他,聲音刻意壓低,還有難掩的興奮。金澍回頭,是他們的貝斯手。他上前來攬住金澍的脖子,小聲道:“你老婆又來了!”
金澍有些不自在,正經道:“別亂說,而且人家是男生。”
“嗨,咱們隊裏,小樂不也正跟隔壁學校那個男孩子打得火熱麼,裝什麼呀你。”
“他是他,我是我。”
“嘖,你又跟哥哥我裝,有本事人家給你送吃的,你別吃啊!”
金澍閉嘴。
是啊,有本事他別吃啊。
金澍索性放下吉他,他起身,走出舞台旁的簡陋後台,果然看到臨時搭建出來的紙牆後,他的“老婆”背對他站在那裏。
金澍也不知道他叫什麼名字,他幾乎每天都要抽空來。
原本隻是悄悄站在下麵聽他們唱歌,被他發現他們的排練場所後,他開始悄悄聽他們練歌。他們的樂隊,在學校裏麵粉絲還是挺多的,每天也有很多人來看他們練歌。但是幾乎每場都不落,以及連廣場這兒的表演都追過來的,隻有他一個人。
時間久了,隊友們都已認識他。
這人每次過來,隻盯著他一個人看,眼神都不知道裝一裝。隊友們都說他喜歡自己,金澍不太懂“喜歡”,按理來說,真有人成天這麼跟著自己,該厭煩才是。
可他不覺得煩。
尤其上次兩人在學校說過一次話後,他又開始偷偷給自己送吃的。他們的樂器都用包裝著,他每次把吃的放到那些包裏。他甚至連著隊友的食物一起送,隊友們吃著他送來的東西,更喜歡稱他是自己的“老婆”。
金澍其實才十六歲呢,但是長得高高大大,不像十六歲的男孩子,看起來約莫大學生。
他覺得自己應該很反感才是,但也不反感。
甚至偶爾有一天,那人如果不來,他反而會不適應。
金澍走到他身後,跟他打招呼:“你來了。”
他似乎是要把食物往他們包裏放的,聽到這話,立刻直起身子。並轉身,懷中抱著他的書包,拚命眨眼睛,勉強說出話:“我,我就是路過……”
金澍心想,有這樣的路過嗎?天天站在台下盯著他看,天天在教室外盯著他看,就連去圖書館都跟著,這還叫路過?但他也不揭穿,又道:“今天可能會下大雨。”
他又愣了好一會兒,再問:“啊?”
金澍解釋:“今天下大雨,我們的演出暫時取消了。”意指,你別等著了,趁還沒下雨,趕緊走吧。
“哦!”
金澍覺得他好像反應有些慢。
他“哦”完又不說話了。
金澍隻好再道:“你快回學校吧。”
“好的!”他說話似乎是用筆在空中寫驚歎句,一個又一個感歎號。
金澍不禁想,這個人難道真像隊友們所說,是喜歡他嗎?可是既然喜歡他,為什麼又要怕他呢?
他又盯著金澍愣了幾秒,似乎才回神,轉身走了。
金澍目送他離去,才回到後台。
他回去後,隊友們問:“吃的呢?”
他道:“我讓他回去了。”
隊友們嚎:“好歹把吃的留下啊!”
金澍難得有些不高興:“他又不是專門送飯的,你們有些過分了。”
隊友們更是嚎叫:“怎麼過分了!人家喜歡你!你不把東西收下,人家才難過好嗎!我們是在幫他!人家特地給你送吃的,順帶著給我們。我們吃了,人家才滿意啊!”
金澍一愣,真的嗎?
後來,也果然如金澍所說,很快下起了大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