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後,別的同學都如我一般,進了國家的事業單位,波瀾不驚地拿著尚能糊口的工資。隻有他,提著背包去了上海。有同學說,有的人就算不能成功,失敗了,也會驚天動地,比方說項羽!一直以為,這是對朋友的最高評價!
可是,十多年的光陰一過,這位當初激情四射的少年,居然完全變了。“盛世甘為散淡人”平淡、衝和、高遠、從容。淡定中,透著悠古的禪意。
他說,真的,如今,隻想做個散淡幸福的人,散步、讀書、下廚房、接孩子,這樣真的挺好。這些年,該吃的苦都吃了,該賺的錢也賺了。回過頭來看看,最動人的就是尋常煙火的家居生活。好比古代的文人,沒中舉的都想著做官,而做了官的卻忙著歸隱。去年把車賣了,買了輛自行車;皮鞋也不穿了,拗腳,老婆給做了個千層底。我覺得現在才叫生活。
既然這樣,你後悔當年的四處打拚嗎?我問他。
不後悔!我覺得,這一段打拚的經曆是人生必不可少的,少了它,生命就有了缺憾。比如,巴勒斯坦的饑民吃土豆啃紅薯是無奈,而紐約的白人吃紅薯是保健。沒在朝庭裏當過官的人,是沒有資格談歸隱的!同樣是柴米油鹽的生活,我比你,更能感受到其中的滋潤與閑逸。
因為是多年知心窩的老朋友,最後一句話,他說得很直接,但是我心服口服。
人生就是這樣的,二十來歲的年輕人,不要談什麼淡泊;四十歲的漢子也不適合再說什麼壯誌!
“盛世甘當散淡人”這是一種俗事曆經後方能擁有的大智慧,是返璞歸真後,一叢藍幽幽的爐火,是日炙風卷電閃雷鳴之後,那一方寧靜高遠的天藍……
兒時,我經常和母親一起,挎著提籃到山坡上去摘紅豆角。
說起這種豆角,可能知道的人不太多了。
紅豆角是一種極其耐旱的植物。在鄉下,它們大都種植在山坡上,藤蔓拉拉扯扯的,一不留神就爬滿了地沿,生命力旺盛到仿佛不需要水分滋潤的地步。
紅豆角與綠豆角,一是形狀的不同。綠豆角在生長的過程中,總是耐心地維持著又細又長的體形,貌似城裏那些骨感的美女;紅豆角呢,任它們如何努力,體形也不會太長,大約不過一拃半吧,且又短又粗,一副山風砥礪、不假修飾的模樣。
再就是顏色的區別。綠豆角嘛,自然是單一、集中且盎然的綠。紅豆角,則是紅綠相間、兩色輝映,而且隨著生長進程,紅色逐漸壓倒綠色,占據了主流視野。
前些日子回鄉下,在各家各戶的提籃裏、在山間梯田的邊沿上,我又看到了久違的紅豆角。甚至,我溜進灶間,掀開烏黑的鐵鍋,裏麵擁擠著的,仍然是燉熟了的紅豆角。
這使我記起了吃紅豆角的情形。有不同的吃法呢。
最原始的,是生著吃。記得兒時到山坡上摘紅豆角時,餓了,我就摘一根紅豆角,塞到嘴裏,咯吱咯吱地咀嚼著,一股生猛的青澀味兒立馬填滿了口腔,連呼出的空氣,也透著紅豆角特有的氣息。或者,挎著滿滿的一籃豆角回到家裏,進到堂屋後,馬上摸起一個煎餅,卷上三五根紅豆角,一口咬下去,紅豆角的青澀味兒與煎餅的粗糧味兒混在一起,一種更為獨特的味道衝擊著你的味覺。
嫩嫩的、尚未成熟的紅豆角,比較適宜生著吃。經過一段成熟期的紅豆角,則適合炒著吃。兒時,家裏很少吃肉。母親把紅豆角洗淨,切成碎段,用豆油炒熟了,盛到粗瓷大碗裏,便是上好的美味。
再老一些的紅豆角,則適合燉熟了來吃。而且是,用來燉著吃的紅豆角,不怕老,越老的,燉熟了吃起來越有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