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流社會48(1 / 2)

行為準則

禮儀

要說禮節,隻不過是一個像法律一樣的東西,成文的和不成文的,都起到了約束人類文明社會和區別於野蠻人的作用。也就是說,禮節變得繁雜,生活也就變得有點繁雜了。禮節也是人們在社會交往中需要遵循的基本準則,不論是簡單的還是繁縟的禮節,人們都樂於去維護它的完整,將其代代相傳、忠誠遵守。

禮節像其他的人類製度一樣,也是容易被濫用的,它可以從創造舒適生活的方便、健康的方式,變成束縛自由和安樂的不便、繁雜的生活包袱。

如果禮節要成為完美的東西,就要要像一件合身的衣服一樣,把人裝扮得漂漂亮亮,而不是成為不太合身反倒束縛人們活動自由的衣服。

很多人都聽到過這麼一個故事,是關於一位熟諳禮節知識的紳士的。當他看見一個人掉在水裏時,便趕緊脫掉自己的衣服,準備跳入水中救人,可一想,他還沒有像那位在水中掙紮的人介紹自己,於是又將自己的衣服重新穿好,恭敬平和地做起自我介紹來。可見,過於嚴格地遵循禮節使人變得可笑而討厭。

正如查斯特菲爾德勳爵所說的那樣,“有很強的判斷力、溫和的脾氣,為了他人能夠做一點自我克製,同時也期待別人同樣對待自己,”這樣才能算作有好的教養。

培根也在他的關於禮節的嘉文中寫道:“根本不使用任何儀式,就是教導別人不要再去使用,因此就會減少別人對自己的尊敬;尤其對陌生人和在正式場合中這些儀式是不能省略的;但是僅停留在禮儀上,將禮儀吹得天花亂墜不僅顯得拖遝冗長,而且也降低了講話人的忠誠和信譽。”

那麼我們再來引述查斯特菲爾德勳爵的話,“通常,有很強的判斷力、溫和的脾氣使人端莊,但是好教養卻包含許多微妙之處,這隻能通過習慣培養起來。”

而正是這些“微妙之處”道出了禮貌與禮節的不同。禮貌是對他人天生的尊重,哪怕是在粗野的村夫心中,也能找到禮貌。但是禮節卻不然,它是一種外在的、隻有居住在好的社會環境下才能習得的行為表現,當然這種習得的途徑可以通過觀察,也可以通過引導。

將禮節視為一種虛偽,並認為粗俗的行為比經過修飾的行為更能體現出真誠和坦率,這樣的論據是蹩腳的。難道說坦誠就非得像刺蝟一樣,將刺都豎起來並總是給人以冒犯的感覺嗎?難道說坦誠就沒法以一種仁慈、文雅、謙恭的方式表達出來嗎?就非得要不加思考地、粗魯地脫口而出,一定要給對方造成傷害和困窘才好嗎?的確自然的行為包含了真誠,但是摒棄粗魯就會損害誠實嗎?

真正的禮貌發自內心,發自為他人著想的無私和使他人能夠獲得快樂的奉獻;如果這種自然的衝動按照對禮節規則完整而徹底的理解被優雅地表現出來的話,那麼禮節將注定變得優雅完美。

一位英國作家曾說過:“禮節是生活中道德的輔修課,然而禮節卻多為他人考慮,不能將其視為微不足道的小事;禮節同時對已經鏽得吱吱作響的生活的車輪起到潤滑的作用,而這比起財產和地位來說會更有成效。”

一位當代法國作家也說:“要想做到真正的禮貌就要立即做到友善、公正和慷慨。”

“真正的禮貌,是精神層麵上被稱作謙遜、無私、慷慨的一種美,也是將這種內在美外化的可視符號。有教養的人的禮貌事實上是其靈魂的標誌。純淨的生命能夠發出純潔的聲音,正直的行為能夠鍛造誠實的思想,高貴的血統、思慮以及練習能夠生成文雅的舉止。一位真正的紳士完全不用偽裝自己。他避免別人的敬辭,而不是去苛求。形式上的禮貌絲毫引不起他的興趣。他不僅尋求禮貌的言談,而且尋求禮貌的行為。雖然他真誠而又熱忱,他會以自己的方式嚴格控製住自己的殷勤熱情。他會選擇具有良好素質和言談舉止的人為朋友;他會選擇有思想而又誠實的人為傭人;他會選擇有用、優雅和會使他得到提高的工作為職業,無論這種提高是道德上的、精神上的,還是政治上的。因此我們又回到了我們最初的規則:也就是,‘好的禮貌是優雅本性的表現’。”

對於人們來說,最完美的禮貌、最安全可靠的生活指引還是基督教規,“你希望別人如何對待你,你就要這樣去對待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