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各行各業:很多事兒不是你想的那樣(2)(1 / 3)

古代早期的城管經常由士兵來擔任。這是因為城市的出現就是因為軍事防禦的需要,由軍人把守。有士兵來充當城管,是一種十分普遍的現象,如北宋的都城東京開封,朝廷就設立了一個“街道司”,相當於成立了一個500名兵士組成的執法隊伍,來維持開封的正常交通秩序和環境衛生。

在明代的北京,由“五城兵馬司”來擔任城管的主要職責,《明史·職官誌三》中記載他們的主要職責是:“巡捕盜賊,疏理街道溝渠及囚犯,火禁之事。”

清代的北京,專門設立了“督理街道衙門”,他們的部分職責與現代的城管局非常接近,主要負責外城的街道管理,修建民房,以及處理破壞公用設施,侵占下水道等不良行為。

到了晚清,西方的城管製度被引入了中國,警察擔任現代城管的工作。

比如曆史上首個警察機構天津警察廳,不僅要負責當地的社會治安,還要負責管理市容市貌,交通,市場秩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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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的時候也存在“執法大檢查”。例如在北宋的時候,宋真宗趙恒就曾經下令,要求開封府拆毀京城的違章建築。後來的宋仁宗趙禎,也曾經下過同樣的命令:限開封府在一月之內,把侵占的官邸民舍全部拆毀。

古代“城管”如何“執法”

古時規定“城管”可以帶攻擊性的器具上崗。例如在周代,“城管”在工作的時候,可以帶鞭子或兵杖,如果遇到有人亂擺攤位,不法經營的事情,可以執鞭抽打,揮杖追趕。

在《周禮·地官司徒第二》一書中“司市”條稱,“凡市入,則胥執鞭度守門。”鞭子大家不陌生,但是“度”就很少有人知道了,“度”又叫“殳”,是古代的一種兵杖,用竹子或者木板做成,有棱無刃,約一丈二尺長,它雖然不會一下就把人打死,但是多打幾下的話,也能把人打死。

其中“胥”條說得更明白:“執鞭度而巡其前,掌其坐作出入之禁令,襲其不正者。凡有罪者,撻戮而罰之。”如果說“司市”相當於現在的城管隊長,那麼“胥”就相當於現在的城管隊員,或市管員。這裏麵說的就是管理人員在工作的時候要拿著鞭子巡視,可以隨時抓那些占道的流動攤販,同時可以在對違法者鞭打的時候,追加懲罰。

宋仁宗在管理城市方麵很有想法,他要求開封府的官員要強製拆除違章建築的同時,還要特別重視左,右軍巡院,也就是要配合“開封城管”行動,“懲治侵街者”。

明太祖朱元璋在治國方麵以嚴格著稱,明朝的城管也不含糊。在《明會典》中記載稱,在京城,“凡侵占道路,而起蓋房屋,及為園圃者,杖六十,各令複舊”“其穿牆而出汙穢之物於街巷者,笞四十。出水者勿論。”也就是說如果有人在大街上丟垃圾,放汙水就會被鞭杖四十。

明代對破壞公共設施,不能按照規定行車以及在禁止區域內擺攤設點,取土作坯以及隨地大小便等行為也要一律“問罪”,違背了規定的人要被強行戴上刑具,在街頭示眾一個月,也就是所謂的“枷號一個月發落”。由此看來,當時的城管執法是相當嚴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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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街是每個年代“城管”們遇到的老大難問題。為了防止侵街行為的發生,宋代的城管費盡心機想到了一個辦法就是在沿街要道旁設立“表木”,標記出範圍。這與現代街道畫線一樣,如果超出就要被製止,當時的“城管隊”會經常檢查是否有人侵街。

世界上最早的消防隊

現代人通常會認為,世界上第一支消防隊應該是1666年英國倫敦大火之後成立的消防隊。其實不然,因為在公元1023年北宋年間,中國就成立了一種叫作“軍巡鋪”的專業滅火組織,這才應該算是世界上最早的消防隊。

北宋時期,經濟快速發展,各城市以街巷製來代替坊市製擴充城市。當時的都城東京(今開封)十分繁華,已經有150萬人口。各種商鋪以及娛樂場所鱗次櫛比。城市建築如此緊密,就會帶來火災隱患。據史料記載,在北宋的100多年裏,東京經常發生火災,僅重大火災就有44起。宋仁宗的時候,就連皇宮也發生過火災,仁宗和皇太後不得不轉移到延福宮。

為了治理火災頻發的狀況,北宋朝廷就專門組建了滅火組織“軍巡鋪”。與現在消防隊之負責滅火的職責相比,北宋的“軍巡鋪”的職責則比較全麵,他們不僅要負責滅火,還要要負責防火。在《東京夢華錄》中記載稱,東京城中每隔兩三百步就設置一個軍巡鋪,兵卒三五人為一組,一旦發現火情就要趕去撲滅。北宋朝廷還在城內高處建有望火樓,派專人晝夜輪班觀望,下駐軍卒有百餘人,隨時待命。一旦觀望台上的人發現火情,就會立刻報警,白天以旗幟為號,指示方向,夜晚則以燈為號。看到信號,“軍巡鋪”就要在第一時間趕往火災現場。如果遇到重大的災情,就連宰相也要當現場親自指揮撲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