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診斷思路與方法(1 / 2)

重點提示

1.掌握辨證的基本內容與具體要求。

2.掌握“病”的概念,病、證、症之間的關係。

3.熟悉病情資料的綜合處理。

4.熟悉辨證思維的方法與步驟,各種辨證方法的靈活運用,辨證的基本內容,辨證與診法的關係,辨證的具體要求。

難點釋義

1.病名的概念。

狹義上“病”是由病名所代表的各具體病種。

由於各種疾病中的病因、病機、病狀、過程等各有不同,因而臨床上對各具特色的病種應當賦予一個特定性的名稱,這就是“病名”,如感冒、痢疾、消渴、痛經、紅絲疔、股骨骨折、凝脂翳、鼻淵、喉癌等等。因此,每一具體病名是醫學上對該具體疾病全過程的特點(如病因、病機、主要臨床表現等)與規律(如發病條件、演變趨勢、轉歸預後)所作出的病理性概括與抽象,是對該具體病變的本質性認識。

臨床上,根據患者的病狀、病史等特點,對照醫書上所規定的各病的定義,醫生經過分析,從而識別病種、確定病名的思維過程,稱之為“辨病”,其所做出的判斷,稱為“病名診斷”。

病名是反映疾病全過程的總體屬性、特征或規律的概念,它是由病因、病位、主症或特征等某一方麵或幾方麵綜合後得出的。由於病是指疾病全過程的特點和規律,加之中醫的病名極其精煉,所以病名一般不可能像證型那樣一定要有病性、病位等內容,而隻要能體現出疾病的主要矛盾或發生、發展規律就可以了。

2.對“病”、“證”、“症”的區別。

“病”是反映疾病全過程的總體屬性、特征或規律的概念,它是由病因、病位、主症或特征等某一方麵或幾方麵綜合後得出的;“證”是對疾病過程中所處當前階段的病位、病因、病性以及病勢等所作的病理性概括,是對致病因素與機體反應兩方麵情況的綜合;“症”包括了患者的症狀和體征。所以,簡要地說就是病反映疾病全過程特點;病的全過程有不同的證,證是對疾病本質的認識;症是辨病與辨證的主要依據。

綜合練習

(一)單選題

1.對患者住院期間病情演變、診療經過所作的記錄,叫做:

A.住院病曆B.入院記錄C.病程記錄D.會診記錄E.出院記錄

2.完整病曆完成時間應在患者住院後:

A.當時完成B.1小時內完成C.24小時內完成

D.48小時內完成E.12小時內完成

3.書寫交班記錄的醫師應是:

A.值班醫師B.實習醫師C.主治醫師D.經治醫師E.見習醫師

4.病程記錄的順序應該根據編寫。

A.理法方藥順序B.望聞問切順序C.辨證論治順序

D.時間先後順序E.病變情況順序

5.下述哪項不是病名:

A.帶下赤白B.圓翳內障C.砂石淋D.解顱E.上胞下垂

6.下列哪項不是影響患者如實準確反映病情的最重要因素:

A.文化程度B.年齡C.神誌狀況D.表達能力E.性別

7.陰虛證出現盜汗屬於:

A.一般性資料B.偶見性資料C.否定性資料D.特征性資料E.必要性資料

8.一個規範的證名,一般應當有:

A.病位B.病程C.病名D.病勢E.病因病性

9.提示診斷對病或證的確診具有特征性意義的資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