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稻穗,是其他人家的幾倍長,還粒粒飽滿。

單個隨機性比較大,不足以比較。

縣令就從周家采了一百穗稻子,脫粒下來,與其他人家同等數量的稻穗相比,竟然是別人家的八倍還有餘。

關鍵是,周家的稻子長得密密麻麻,別人家的稀稀拉拉。

整畝田算下來,初步估計水稻產量是別人家的十幾倍之多。

州裏,府裏,縣裏,三方人馬上島,本來是為考察給海盜居民身份的可行性而來。

現在看到這驚人的水稻產量,都忘記了初衷。

一個個都算計起來:要是全島,全縣,全府,全州,都能種出這樣的水稻,那該多好!

關鍵現在種出這樣高產水稻的是周家,這就有點難辦了。

皇上對周家的態度,到現在都讓大臣們摸不著頭腦。

要是說聖上忌憚周家,才把一直鎮守西北的周大將軍一家發往西南,這也在情理之中。

但是,如果真的想要對周家趕盡殺絕,聖上可以有無數個罪名給他按上,甚至可以株連九族,可是聖上沒有這麼做。

可要說聖上真的體恤周家,可平白無故把他流放也是真的,一路該受的苦,該遭的罪,一樣沒少。

既然摸不著頭腦,那就繼續這麼糊塗著吧。

不過這高產稻子還是要上報的,接下來該怎樣定奪,那就交給京裏那些人去動腦筋吧。

至於這些海盜,可以讓他們上島來幹活,可是身份呢,要慢慢來,同樣等京裏回話。

目前就依然交給周家。

隻要周家能駕馭,那對於海島來說,啥損失都沒有,等於多了一些建設海島的人,何樂而不為?

萬一出了啥事,到時候就拿周家來頂包。

再退一步講,或許可以趁機名正言順地把周家的稻子,甚至田地收歸衙門所有。

三方人馬最後就做出了這樣一個不是決定的決定。

周家經過討論,最後決定,把周家對官家這個“決定”的理解,可以行使的權利和義務,一項項,明確地記錄下來,交給官家審定,發函。

具體就是:海盜是周家收服的,仍交由周家管理,具體管理方法,可以參照目前大靖朝主家對仆人、家奴的權益。

至於是死契還是活契,那就由周家說了算。

在朝廷沒有明確可否給予他們島民身份之前,這些海盜,甚或是他們的家人,隻能是周家的家奴。

明確了這樣的身份,接下來的問題,就都不是問題了。

他們開墾的土地,自然是屬於周家的。

縣衙,府衙,州裏,三方人員看著周家豐收的稻子,心癢癢地。

可是因為鼓勵百姓上島居住,早就有明文規定:所有上島的人員,誰開荒田就屬於誰的,而且自開荒之日算起,三年內新開荒的田地不征稅。

所以,這饞人的收成,不要說其他島民了,就這些官府的人,看著都眼紅。

不過,官府的人最後還是跟周老將軍商量,能不能把周家的稻種及種植方法與大家分享,如果不願意提供稻種的話,哪怕告知他們這稻種來自何方。

當然,他們絕沒有這個腦洞,稻種是周家從量子糾纏時空得來的,他們隻是想知道周家是在哪裏買來的。

至少在這個縣,這個府,這個州,是沒有發現這樣的優質稻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