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天晚上剛從外麵包便當回研究室,賴德仁便告訴我:「你女朋友剛剛打研究室的電話給你。」『女朋友?』「就是翁蕙婷啊。」『她是我女朋友嗎?』「啊?」『啊什麼。我自己都不知道她是我女朋友了,你怎麼會知道。』「啊?」『不要再啊了。』我問,『她說了什麼?』
「她又不是你女朋友,你幹嘛想知道?」『喂。』「她說她有了手機,還留了手機號碼。她說你隨時可以打給她。」『她的手機號碼呢?』「她又不是你女朋友,你幹嘛想知道?」『喂。』「我抄在這。」賴德仁拿出一張紙。『給我。』我伸出手。「她又不是你女朋友,我幹嘛給你?」『喂!』我幹脆搶下那張紙。
「我可以常常打電話給翁蕙婷,跟她聊天嗎?」他問。『不可以。』「她又不是你女朋友,你幹嘛幹涉?」『你有完沒完。』「直到你承認她是你女朋友,我就完。」
對於男女朋友這個概念,我覺得就像秋天的第一天一樣,很難有個確定的點。『你什麼時候確定自己是小倩的男朋友?』我問。「有次小倩要我跟她一起回家,我問為什麼,她說她跟媽媽說好了,
要帶男朋友回家。」賴德仁說,「從那一刻起,我才知道自己已經
是某個女孩的男朋友了。」如果依賴德仁的說法,我和6號美女連邊都沾不上。
一個月前我也問過蒼蠅這問題,那時他說他和蚊子已經是男女朋友。「當我跟蚊子說話開始大量使用迭字時,我就知道了。」蒼蠅回答。『迭字?』「比如說:妳哪裏痛痛?我幫妳敷敷和吹吹,再幫妳摸摸。或是說:
妳被蟲蟲咬了?蟲蟲壞壞,我替你打打。這樣還會癢癢嗎?」『這……』我雞皮疙瘩掉滿地,『這是在哄小孩子吧。』「當你把某個女孩當小孩子哄時,她就是你的女朋友了。」蒼蠅的說法也不適合我,因為6號美女在我眼裏和心裏都不是小孩,她很巨大。
「再告訴你有沒有女朋友的差異吧。」賴德仁又說。『什麼差異?』「沒有女朋友時,覺得身邊都沒有美女,不曉得要追誰。」他說,「但有了女朋友後,卻發現路上到處是美女,甚至到7-11買瓶飲料,
店員也是美女。」『這話太經典了,我一定要用筆抄下來。』「好說好說。」『然後拿給小倩看。』「喂。」他很緊張,「別鬧了。」
我其實並不怎麼在意我和6號美女是否算是男女朋友,是也好、不是也好,改變不了現在南北分隔的現實。我真正在意的是,我是否能更大、更深,像大海一樣。
知道6號美女的手機號碼後,我立刻去辦了手機。6號美女說隨時可以打給她,我便一鍵一鍵按著號碼,有點緊張。尤其是聽到電話已接通的一連串嘟嘟聲。『請問6……,不,是翁……』我幾乎沒叫過她的名字,很不習慣,『翁蕙婷在嗎?』「繡球?」『是。6號美女。』然後她在那頭笑了起來,我在這頭也跟著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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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的手機,隻有我在用。」她說,「以後就直接說6號美女。」『我知道了。』「最近好嗎?」『很好。妳呢。』「我也很好。」『我們都很好,真好。』6號美女又笑了。
我們簡短聊了幾句後,6號美女便說手機費太貴,不要浪費錢。這時期的手機和手機費確實都很貴,貴得很沒有人性。「繡球。」『是。6號美女。』「可以聽到你的聲音真好。」『嗯。我也有同感。』然後我們互相說聲bye-bye後,便掛了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