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節(2 / 2)

第四節 李漁和他的戲曲理論_思_兔_在_線_閱_讀_

元代雜劇的創作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從明代中葉到清初,傳奇的創作又進入鼎盛時期。在創作實踐的基礎上,戲曲理論相應地得到發展。明徐渭的《南詞敘錄》批判了從《香囊記》以來“以時文為南曲”的傾向;而要求戲曲能“感發人心,歌之使奴、童、婦女皆喻”。臧懋循的《元曲選後序》論曲推重“隨所妝演,無不摹擬曲盡”的“行家”,而認為“出入樂府,文采煥然”的“名家”不足貴;都在戲曲創作傾向方麵提出有益的意見。王驥德的《曲律》不僅在音律、作家作品的評論方麵提出了寶貴的論點,而且比較係統地論述了戲曲創作的各個方麵的問題。同時李贄、馮夢龍等的評點本又結合作品的人物、關目、曲白等加以評論,多所發明。到清代有關戲曲理論的著作更多,然而多集中的韻律、詞藻和本事考證等方麵,在創作實踐和舞台演出方麵提出較多可貴意見的當推李漁。

李漁(1611-1679?)字笠翁,原籍浙江蘭谿人,生於江蘇如皋。自少遍遊四方,曾到過蘇、皖、贛、閩、鄂、魯、豫、陝、甘、晉、北京等地。晚年自南京移家杭州西湖,因自號湖上笠翁。自蓄家妓,攜至各處獻藝,積累了豐富的戲曲演出經驗。他的戲曲論著存《閑情偶寄》中,分為詞曲和演習兩部。詞曲部從結構、詞采、音律、賓白、科諢、格局六方麵論戲曲文學,演習部從選劇、變調、授曲、教白、脫套五方麵論戲曲表演。

李漁很重視戲曲文學,他說:“填詞非末技,乃與史傳詩文同流而異派者也。”這是由於他看到了戲曲在人民群眾中的影響和強大的感染力。他認為“傳奇一書,昔日以代木鐸,因遇夫愚婦識字知書者少,勸使為善,誡使勿惡,其道無由,故設此種文詞”。所以,他把戲曲看做封建社會的“壽世之方”、“弭災之具”。他寫戲的目的也“不過借三寸枯管,為聖天子粉飾太平;揭一片佛心,效老道人木鐸裏巷”。這種對封建統治者服務的幫閑文人的立場,嚴重地影響到他的戲曲理論和創作的成就。但是,由於他從演出出發,重視舞台效果,所以他關於戲曲文學和表演方麵的論述仍有獨到的見解,而且係統地總結了前人的成就。

李漁不同於那些專從一個曲牌,一些字句出發的評論家,而很重視作品的結構。他指出當時所撰劇本“所以不被管弦、付優孟者,非審音協律之難,而結構全部規模之未善也”。他提出了立主腦的問題,這就是現在說的主題。他說:“古人作文一篇,定有一篇之主腦。主腦非他,即作者立言之本意也。”從而他又提出一本戲要有一主腦人物,一主腦事件,以中心線索為戲劇矛盾的基礎。他批評當時一些傳奇說:“後人作傳奇,但知為一人而作,不知為一事而作,盡此一人所行之事,逐節鋪陳,有時散金碎玉,以作零出則可,謂之全本,則為斷線之珠,無梁之屋。”這是一般傳奇的通病,他從此出發,提出“減頭緒”、“密針線”的主張,使作品脈絡清楚,結構嚴謹以突出主腦。

更可貴的是,他將主題思想和結構聯係起來論述,因為材料組織得是否巧妙,離開主題思想是很難得到正確的解釋的。他在關目的安排方麵也有一些值得稱道的見解。他反對蹈襲前人,提出“脫窠臼”,主張選材要“奇”,而又“不當索諸聞見之外”,要求作者從“家常日用之事”中去發掘戲曲題材。他認為生活中有許多“前人未見之事”,也有許多前人“摹寫未盡之情”。這些意見都是有價值的,但是由於他生活圈子的狹小和思想趣味的庸俗,所以創作成就不大。

他要求戲曲語言的淺顯,他說:“傳奇不比文章,文章作與讀書人看,故不怪其深;戲文做與讀書人與讀書人同看,故貴淺而不貴深。”並且認為“自古來聖賢所傳之經傳亦隻淺而不深”,“能從淺處見才,方是文章高手”。這和當時曲家偏重詞藻典雅華麗的風氣是對立的。他還特別重視賓白的創作,曾說:“曲之有白,就文字論之,則有如經文之於傳注;就物理論之,則如棟梁之於榱桷;就人身論之,則如肢體之於血脈。非但不可相無,且覺稍有不稱,即因此‘賤役’,竟作無用觀者。故知賓白一道,當與曲文等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