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1章 十月份(4)(3 / 3)

“錢就是錢,不是別的。”拉比回答說,“我拿著錢就像拿著一張紙,一塊石頭一樣,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覺。”

由於對錢保持一種平常的心,甚至把它視為一塊石頭、一張紙,猶太人才不會把它視若鬼神,也不把它分為幹淨或肮髒。在他們心中錢就是錢,一件平常的物件。因此他們孜孜以求地去獲取它,當失去它的時候,也不痛不欲生。正是靠這種平常心,猶太人才能在驚濤駭浪的商海中馳騁自如,取得驕人戰績。

對於錢,猶太人既沒有敬之如神,也沒有惡之如鬼,更沒有既想要錢又羞於碰錢的尷尬心理。以錢為生,這隻是猶太人樸素而又自然的生活方式。

30入鄉一定要隨俗

很久很久以前,有弟兄二人,各自置辦了一些貨物,出門去做買賣。

他們來到南方的一個國家,這個國家的人都不穿衣服,稱作“裸人國”。

弟弟說:“這兒與我國的風俗習慣完全不同,要想在這兒做好買賣,實在不容易啊!不過俗話說入鄉隨俗。隻要我們小心謹慎,說話謙和,照著他們的風俗習慣辦事,想來問題不大。”

哥哥卻說:“無論到什麼地方,禮義不可不講,德行不可不求。難道我們也光著身子與他們往來嗎?這可太傷風敗俗了。”

弟弟說:“古代不少賢人,雖然形體上有變化,但行為卻十分正直。所謂‘隕身不隕行’,這也是法律所允許的。”

於是弟弟先進入了裸人國。過了十來天,弟弟派人來告訴哥哥,一定得按當地風俗習慣,才能辦得成事。哥哥生氣了,不做人,卻要照著畜生的樣子行事,這難道是君子應該做的嗎?我絕不能像弟弟那樣做。

裸人國的風俗,每月初一、十五的晚上,大家用麻油擦頭,用白土在身上畫上各種圖案,戴上各種裝飾品,敲擊著石頭,男男女女手拉著手,唱歌跳舞。弟弟也學著他們的樣子,與他們一起歡歌曼舞。裸人國的人們無論是國王,還是普通百姓都十分喜歡弟弟,相互關係非常融洽。國王把他帶去的貨物全都買下來了,付給他十倍的價錢。

而他的哥哥來了之後,滿口仁義道德,指責裸人國的人這也不對,那也不好。引起國王及人民的憤怒,大家抓住了他,狠揍了一頓,全部財物都被搶走了。多虧了弟弟說情,才把他救了出來。

老實巴交的哥哥,本來是好心好意地“教誨”別人,沒想到卻挨了頓暴打,差點丟掉了身家性命。看上去他的遭遇讓人同情,可再一想,他簡直就是自討苦吃,別人有別人的活法,又何必非要顯示自己的“高尚”和“與眾不同”而強行改變別人呢?

人是社會的人,每個人都在特定的社會環境中生活。人對環境有一定的需要,而環境對人也有一定的要求,要懂得適應眼前的環境,否則必然是要吃大虧的。

31虛虛實實方可達到目的

春秋時期,晉國司寇屠岸賈率兵攻殺執政的趙氏,殺掉了趙朔、趙同、趙拓、趙嬰齊等,並且將趙氏全族夷滅。隻有趙朔的妻子是晉景公的姑母,不好殺掉。

趙朔夫人逃到宮中,屠岸賈也不好前去追殺。但是,當屠岸賈聽說趙朔夫人生下一個男嬰時,就下決心一定要殺此男嬰,否則他長大後,定會報仇。

這時,趙氏手下有一門客叫公孫杵臼,也得到了趙氏有了孤兒的消息。便去找趙朔的朋友程嬰商議,決定救這個孤兒,議定由公孫杵臼用偷梁換柱術瞞過屠岸賈,由程嬰撫養這個孤兒。

於是,公孫杵臼假扮醫生入宮看病,用藥箱把孤兒從宮中偷運出來,交給程嬰。程嬰把男嬰抱走,藏到家中。

屠岸賈得知宮中孤兒已被偷出,大怒,派人四處搜查,並懸賞千金,讓人舉報。

程嬰便報告屠岸賈,說他本來與公孫杵臼合謀保這個孤兒,但為千金所動,願帶路去抓孤兒。屠岸賈大喜,親自帶兵至深山中。

公孫杵臼一見程嬰便大罵,罵他不仁不義,出賣朋友。屠岸賈把公孫杵臼和他身邊的一個假冒的嬰兒一並殺死。程嬰把孤兒撫養成人。

後來有一年,晉景公大病,大臣韓厥說是趙家冤死,在陰曹地府中索命所致。

晉景公便想立趙氏後人為君主,但苦於找不到。程嬰便把趙氏孤兒獻出來,並與韓厥一起謀劃,殺掉屠岸賈全族,為趙氏報了仇。

程嬰見自己的任務已經完成,便自殺,到地府中尋老友公孫杵臼去了。

程嬰告密,是虛,暗中保護孤兒是實;公孫杵臼大罵程嬰,是虛,引屠岸賈上當是實。亦虛亦實,虛實結合,最終達到了救孤的目的。